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范文(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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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范文合同号码:_日期:_中国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第一部分一、商品品名:_二、数量:_吨三、规格:_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五、交货期_年第1季度_吨第2季度_吨第3季度_吨第4季度_吨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_日以前通知卖方。六、装船口岸:_港。七、目的口岸:_港口。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

2、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九、单据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A.发票四份;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十、附注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

3、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本合同的执行由_开立信用证。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_买方:_地址:_地址:_电报挂号:_电报挂号:_电传:_电传:_第二部分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二、交货条件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

4、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_,

5、由买方选择。三、装船通知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

6、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买方在本条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

7、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_,含水量_,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四、装货定额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月_日至_月_日:18:00,从_月_日至_月_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

8、,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中外货物买卖合同范文(二)合同号:_日期:_地点:_买方:_ 卖方:_地址:_ 地址:_电报:_ 电报:_电传:_ 电传:_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第二条:合同总值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第四条:装运港第五条:目的港第六条:装运期分运:转运:第七条:包装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第八条:唛头卖给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

9、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第九条:保险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第十条:付款条件(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计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

10、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立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单。(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4)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1、(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第十二条:技术文件(1)下述全套英文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A.基础设计图。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D.零配件目录。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贫款。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卖方。第6页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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