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561808988 上传时间:2022-08-13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1.0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仁寿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单位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2017-60号地块(一)地块位置:视高镇奋勇社区。(二)地块范围:详见宗地图。(三)土地面积:

2、宗地出让面积56991.25平方米(约85.49亩)。最终面积以国土部门办证面积为准,办证面积与该面积有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四)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五)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5%建筑密度30% 1.5容积率2.0绿地率40% -12米建筑限高80米住宅部分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以上配置,商业部分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个以上配置。建筑退界:详见红线图。配套建设内容:1.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建成后交由政府所有,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2.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

3、低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活动室(可结合物管用房进行规划建设),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3.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物管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4.配套建设两处对内公用厕所,建筑面积每处不低于60平方米,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5.配套建设一处对外公用厕所,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6.配套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地。7.配套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小型垃圾压缩站。 8.配套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200平方米的幼儿园,其建筑面积须计入容积率指标。其他要求:1.竞得

4、方应对用地及周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安全科学的进行规划建设,有效防治地质灾害。2.宗地范围内的挖填方由竞得方自行负责。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四川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5年版)、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仁寿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进行规划设计。其他条件:1.竞得方须在本宗地内向视高镇政府整栋提供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080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和相应机动车位,作为视高镇货币化安置房源,住宅价格按均价3400元/平方米、地下机动车位按6万元/个结算。2.竞得方须在本宗地内向视高镇政府提供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4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作为视高镇

5、货币化安置房源,价格按均价10000元/平方米结算。3.竞得方提供的房源须在本宗地规划设计方案报仁寿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前经视高镇政府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通过仁寿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后,视高镇政府与竞得方签订协议。竞得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视高镇政府将在三个月内组织完成安置户的选房工作,并由视高镇政府按安置户实际选定的房屋与竞得方进行结算。4.竞得方须严格按照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仁寿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等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相关配套的建设。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七)起拍价3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30000万元。 (八)动工及竣工期限

6、: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办理。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一)拍卖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0日16时前,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仁寿版块(http:/ 1、拍卖出让公告;2、拍卖出让须知;3、竞买申请书(样本);4、宗地规划红线图;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6、成交确认书(样本);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8、其他相关文件。(二)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申请人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0月10日16

7、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后,必须于2017年10月11日9时至10时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交易组织股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申请人未在2017年10月11日10时前到本中心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买。提交纸质报名资料包括: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

8、件。3、其它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4、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境外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

9、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6、拍卖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中,申请人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三)资格审查及资格确认我中心将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9时,根据网络显示的竞买人数,对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报名资料符合规定和要求,我中心为其办理签到手续,发给竞买证进入拍卖会场,在我们正式确认其竞买资格后发放与之竞买证号码一致的应价号牌。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前,我中心依照网上显示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名单,对已经签

10、到并进场的竞买申请人进行核查。经核查,确认取得正式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将发给应价号牌;若经核查为无效申请的,我中心将不予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未在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买。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审查不合格: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一经网上报名即视为已完全知晓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并已对标的进行了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

11、方式向我中心咨询。 六、拍卖会介绍(一)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拍卖大厅公开举行。(二) 增价幅度增价幅度由主持人现场宣布,并可视现场竞价情况随时调整。(三)拍卖会程序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2、拍卖主持人、记录员就位;3、设有底价的,我中心应当现场将密封的拍卖底价转交给拍卖主持人;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等;5、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宗地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后,竞买人若要应价,应举应价

12、牌,举牌代表应价;7、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8、拍卖主持人采用“三轮”叫价方式,直到“第三轮”宣读最新应价且无人加价时,若竞买人的最高应价达到底价,则拍卖主持人以落槌形式表示成交,并当场宣布;未达到底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主持人将以要约的方式口头询价,仍不能达到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将终止该标的拍卖;9、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后,若“三轮”报价仍无人应价,此项拍卖程序终止,并作未成交处理。(四)出让结果公布我中心将在此次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及本中心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五)我中心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

13、确认书,竞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仁寿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余事项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执行。(七)保证金的处理:竞买未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按网上交纳情况原路退回(不计利息);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全部转入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出让金)。七、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竞买人报价的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

14、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应价未到底价时,拍卖主持人将以要约方式口头询价,仍不能达到底价的,拍卖主持人将终止该标的拍卖。八、注意事项(一)竞买人提供的竞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与土地竞拍,如以虚假资料竞得该土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涉及的实际面积、用途以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的权利证书记载为准。拍卖人对以上标的的任何评价和介绍均属参考性意见,不代表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务必在申请竞买前认真咨询及查看标的有关情况,索取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

15、律责任。(三)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中心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拍卖会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出让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六)1、交易服务费是竞得人支付我中心成交价款外的费用,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