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最新模考试题及答案解析(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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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最新模考试题及答案解析(2)A. 甲将该建立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 行为无效B. 银行可以取得该建立用地使用权的抵 押权C. 股份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D. 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此题涉及建立用地使用权出资、抵押问题。依据物权法第9条第l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毁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l45条规定,建立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此题中,甲将建立用地使用权用于出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于甲未办理变更手续,故该

2、建立用地使用权仍归属于甲,而未转为公司财产。因此,甲将该建立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且银行依据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取得抵押权。故ACD项错误,B项正确。2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包含仲裁条款的设备买卖合同。假如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异议,以下说法哪一项为哪一项不正确的?A. 当事人可以向选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恳求认定仲裁协议效力B. 当事人可以向申请人住宅地中级人民法院恳求认定仲裁协议效力C. 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协议签订地中级人民法院恳求认定仲裁协议效力D. 当事人不得向被申请人住宅地中级人民法院恳求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仲裁法解释第12条规

3、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商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仲裁协议商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商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伸莓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宅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商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宅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故D项错误。3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哪些事项不需要由法院院长批准或打算?A. 拘传B. 罚款或拘留C.

4、裁定按撤诉处理D. 对判决上诉的案件的审理期限的延长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拘传、罚款、拘留必需经院长批准。因此,AB选项需要院长批准,不选。民事诉讼法第l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l76条第l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其次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别状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法第l80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特殊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有特别状

5、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此,D选项需要院长批准,不选。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裁定按撤诉处理需要院长批准,C项中选。4 张老汉在甲市中心医院就诊,在手术过程中大出血,最终落下了后遗症。张老汉认为医院在手术中消失了失误,遂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在诉讼举证期间,张老汉称,依据手术前后的记录可知,院方存在医疗过错,而被告甲市中心医院则辩称由于陟及医院内部程序,手术的记录不能供应给法庭参考。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 法院有权亲自为张老汉调查取证,强迫医院供应该证据B. 法院可以推断院方存在过错,据此作出判决C. 法院应依据举证责任的规定,认为张老汉无力举证而判其败诉D. 法院应要求张老汉供应有关的

6、证据线索,假如可以证明手术记录的确含有医疗过错方面的记载,则可以据此判决医院败诉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依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75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值理由拒不供应,假如对方当事人主见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见成立。因此B项应选,无须强迫医院供应证据,也无须原告再进一步取证或者供应线索,A、C、D项错误。5 甲公司2022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以下行为,哪一项构成侵害该专利的行为?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B

7、.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C.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D. 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创造和有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该法第12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

8、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用。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依据上述规定,对于甲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甲公司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翩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B项构成了对该专利权的侵害;ACD项未构成对该专利权的侵害。故此题正确答案为B项。6 甲运输公司与乙汽车经销公司签订了10台汽车的购销合同,乙汽车经销公司又与丙汽车制造厂签订了10台汽车的购销合同,乙、丙质量异议期为3个月。半年后,甲运输公司认为从乙汽车经销公司购置的10台汽车有质量问题,预备以违约为由起诉乙汽车经销公司。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A. 甲运输公

9、司应以乙汽车经销公司与丙汽车制造厂作为共同被告B. 甲运输公司应以乙汽车经销公司作为被告,将丙汽车制造厂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C. 甲运输公司以乙汽车经销公司作为被告,不能将丙汽车制造厂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第三人D. 甲运输公司以乙汽车经销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丙汽车制造厂是有独立恳求权第三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证据已证明其已经供应了合同商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品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

10、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与诉讼。”在本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乙、丙质量异议期为3个月,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所以丙汽车制造厂作为甲、乙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能作为无独立恳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更不行能成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所以AB选项错误,C选项是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6 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恳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对甲、乙双方的诉讼标的,丙汽车制造厂并未认为其有独立的恳求权,所以丙汽车制造厂不是有独立恳求权第三人,D项错误。7 甲乙为夫妻,因夫妻性格不合,总是发生争吵而打算离婚,双方对财产的分割无法达 成全都意

11、见,遂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对夫妻共有财产进展分割。以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A. 婚后甲继承的公司股权,遗嘱声明归甲单位全部B. 甲乙以甲父名义购置的甲父单位房改 房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父名下C. 甲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购置的期 房,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连续用个人工咨还贷D. 婚后乙方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损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此

12、题中A项为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l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置以一方父母名义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展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置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据此,针对B项这类房改房购置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购置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因此B项不选。婚姻法解释(三)第l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

13、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局部,离婚时应依据婚姻法第39条第l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展补偿。据此,C项这类期房在双方没有商定和协议的状况下,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甲方,C项不选。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根据婚姻法第l8条第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据此D项中选。

14、8 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以下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 打算由其本人担当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 打算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当公司监事C. 打算用公司资本的一局部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 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见制定公司经营打算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公司法第58条规定:法律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特殊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该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l款所列打算时,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C选项属于公司投资打算,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因此,C选项错误

15、。AB选项属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的选任,由股东打算;D选项中制定公司经营打算属董事职权,王某可以依法行使。因此,ABD选项说法正确。9 甲的妻子特别喜爱玉器,甲为了庆祝他们的十周年结婚纪念日而购置了一块价值3万元的玉石,并托付雕刻家乙在玉石上刻下他和妻子的名字。乙见玉石质地非常好,起了倾慕之心,于是倾注心血,消耗数日时间在玉石上刻上了“五女拜寿图”的微雕,并将该微雕玉石送去参展,微雕展出后乙声名大噪,有人甚至出价10万元欲购得此物。甲向乙索要玉石时,乙拒绝返还,只情愿以购置玉石的原价赔偿给甲。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 乙基于原始取得获得该微雕玉石的全部权B. 乙基于继受取得获得该微雕玉石的全部权C. 甲仍旧拥有该微雕玉石的全部权D. 该微雕玉石应归甲、乙所共有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添附分为加工、附合、混合3种,所谓加工,是指对于他人之物进展加工、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物。在物权法理论上,对于加工物全部权的归属,应当首先从商定。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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