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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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综合治理篇1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章程11教学标准篇1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规范1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1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31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设计规范及要求36过程管理篇41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调停课制度4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室管理办法4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高职课程教学任务合班或分组上课的暂行规定4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师听课制度4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

2、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4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5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5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教研科长工作条例6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研活动管理暂行办法66学业管理篇6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加强学生学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7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选修课管理暂行规定7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稿)7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关于转专业学生补修课程的规定8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生转学管理实施细则9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制度9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小语种课程免考、互认实施细则10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评

3、定办法10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网络课程管理暂行规定10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2016修订)11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试行)112实践教学篇11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毕业综合实践管理办法11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毕业综合实践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办(修改)13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14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及奖励办法14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15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16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实践教学质量控制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17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实训教学耗

4、材管理办法175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7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多专业联合实践课程组织实施管理办法181质量监控篇18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实施细则18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稿)18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改)191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193考核激励篇195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与效果考核实施细则19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办法(修订稿)19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坛新秀奖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20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及奖励暂行办法204科研课题篇205关于科研

5、和教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试行)20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关于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的若干规定21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1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横向课题立项及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23其他内容篇225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226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废旧仪器设备处置管理办法230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坏或遗失赔偿处理办法232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贵重设备借用管理规定235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职工自主购置笔记本电脑补助办法237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网络中心管理规章制度239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操作规程241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6、24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3+2及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生来校参观体验接待实施办法(试行)244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3+2及五年一贯制学生维护奖励办法(试行)245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2461综合治理篇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职责第一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的专家审议咨询机构。第二条参与学院重大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决策,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向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全院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评价与教学奖励、科研立项及奖励、校园文化建设、辅导员队伍建

7、设等)和有关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要按照委员会工作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检查、抽查、督导、评估等各项工作,并酌情做出书面或口头报告。第五条 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规划,对相关重大问题提供专家论证意见。第六条对改革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完善教学运行机制提出建议;对加强师德和学风建设提出建议;对学院教学经费的重大项目使用提出建议与意见;监督、指导教学经费的使用和各项教学建设的执行情况。第七条参与审议、评定院级教学、科研成果,推荐院级以上的教研、科研课题立项和成果奖等。监督、指导各类立项经费的使用和项目建设的

8、执行情况。第八条完成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任务。第二章 义务第九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规范行使权力,为人师表;接受院党委、教代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第十条 收集国内外教学改革信息、资料,研究国内外教育教学思想、教学动态,反映院内外教学情况和意见。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学院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汇报,商议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保证按时按要求参加委员会活动,完成委员会指定的工作任务。第三章 组织第十二条教学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其他委员7-9人。委员由教学

9、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一定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担任。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各部门推荐,经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党政联席会议批准聘任。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第十四条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学科研中心,秘书1人由教学科研中心负责人兼任,秘书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开展日常活动。第十五条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到会人数必须达到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须经充分讨论酝酿后表决。不可由他人代替投票或表决。所讨论和决定的议题要在超过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表示赞成的情

10、况下方可有效。第十六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问题严守秘密。所讨论的议题如与本人直接相关,要予以回避。第十七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不能履行职责,经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取消其委员资格。补充遴选其他人选,经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同意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第四章 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建设,规范学术管理,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

11、委员会规程和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第三条校学术委员会应当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二章 职责与组织机构第四条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议或审定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12、二)评定或授权评定学校教学与科研成果、项目、评奖以及有关人才人事岗位入选的学术水平;(三)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第五条校学术委员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二)学术造诣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第六条 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一)校学术委员会由学校不同专业的对本校学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教学科研卓有成就、学术道德品质优秀的专家组成,并应当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二)校学术委员会由1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13、。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产生。(三)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教学科研中心,设秘书长1人,由教学科研中心主任兼任。第三章 运行制度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临时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商讨、决定相关事项。校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秘书处处理专项学术事务,履行相应职责。第八条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全体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

14、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经与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可临时增加议题。第九条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大事项应当以与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作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与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有关,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回避。第十条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可根据议题,设立旁听席,允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旁听。校学术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

15、议。经复议的决定为终局结论。第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应当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专业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校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有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校长应当做出说明。第四章 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本章程由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加强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实习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特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研究、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指导专业制定培养标准、研制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实施培养过程和评价培养质量等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专业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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