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61725160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石屏一矿广播电视播放管理暂行办法一、内容为进一步促进矿区精神文明的健康发展,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在抓好矿区安全生产建设的前提下,日前,公司经报批古蔺县广播电视局同意,于2010年11月20日开通石屏一矿电视台,并对电台播放内容、播放时间、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保证石屏一矿电视台(以下简称电台)所播内容的正确导向,规范电台播放行为,加强电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电台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误导职工。第三条 电台内容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利于职工的

2、身心健康。第四条 电台内容应当健康文明,不得播放含有色情或性暗示等内容的影片,不得播放含有宣扬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第五条 电台应建立健全播出管理制度,加强对播放内容的登记、审核、档案保存的管理。电台应当健审查员制度,对拟播放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广告审查签字的不得播放。第六条 电台应建立职工投诉机制,对职工提出批评性意见的内容及时检查,并将结果答复投诉者。二、播放时间除每周五上午9:00-10:00下午14:00-15:00为安全学习内容外,其它播放时间待定三、新闻来源1、公司综合部组织专人对公司新闻线索进行核实,经审批后进行编辑、制作、发布;2、公司下属通讯员发现新闻线索后,以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报公司综合部审批;3、公司职工如发现与本单位有关新闻可以采取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报公司综合部审批;4、凡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用,根据公司XX号文件给予提供人奖励。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