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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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弊端及完善思路【内容摘要】 当今房地产市场不太规范,主要表现为房价高涨和炒房现象严 重等,国家应通过宏观调控加以规范。出台新房产税是措施之一。我认为房产税 改革的重点是:第一,对房产值增量进行征税;第二,对个人自用的第二套及其 以上房产征税。第三限定免税面积。要稳定房产市场,除了出台新的房产税外, 还需要其他辅助措施。比如,压缩投资需求和投机需求;扩大房地产供给、降低 房地产开发成本;提高房贷门槛等。【关键词】房产税、炒房(改为完善)、房产增值、免税额 目前,我国房价像一匹脱缰的烈马,一路狂奔。面对日趋飙升的房价,普 通人对对房子的刚性需求满足不了,而高收入者在高额利润的驱

2、使下,购买房产 作为投资,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畸形发展。为了规范 房产市场,国家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但结果不容乐观。审视现行房产税, 弊端重重,已不能适应现行房地产市场现状。由于我国现行房产税对个人非营业 用房产免税,对个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欠缺是导致个人房产投机热的一个主要 原因,改革现行房产税成为时代需要。一、房产税概述(一) 房产税概念1、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 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 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 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

3、经营人的收入。以期积累建设资金,加强房产管理,提高 房屋的使用率。2、房产税的职能 房产税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反映监督的职能,具体表现为:(1) 房产税税源充足,收入稳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足的 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职权的行使,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2) 杠杆调节,发展经济。对个人自用的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的规定,反映出 了房产税的征税目的是对富者征税,打击投资投机行为对投资的房产征税, 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体现,有利于经济的发展。(3) 房产税还可以起到抑制投机、确保公平的职能。由于房地产的有限性, 尤其是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财产权只能归部分人所有,从

4、而使房地产市场呈现 为卖方市场,这就为投机行为创造了契机。对房地产征税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机 行为的积极性,利益的减少使一些人远离房地产市场,给普通消费者节省了房产 资源,有利于社会的公平。(二) 我国房地产税及其特点1、我国房地产税的历史沿革 房产税是课征历史较早的税收,而我国是最早征收房产税的国家。周礼曾 记载“掌敛廛布于泉府”,廛布即是当时课征的房产税,属于土地税的一部分,三种房屋征收。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 1950 年 1 月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 要则,其中把房产税列为开征的税种之一。1951 年8 月,政务院又公布了城 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和地产税合并为一个税种,

5、定名为城市房地产 税,并规定只在核准的城市范围内征收。1973 年进行工商税制改革时,又把工 商企业缴纳的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但保留了对个人、外侨和房产管理部门征税。 1984 年在国营企业二步利改税改革时,又制定了房产税条例,但暂缓开征。1986 年9 月15 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从当年 的 10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此暂行条例的规 定,先后制定了各自的施行细则。至此,房产税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2008年12月3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决定自 2009年1 月1日起 废止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6、暂行条例的规 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征收房产税。至此实现了房产税制度的内 外统一。2、我国房地产税特点(1)我国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种,即特定单项财产税。中华人 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征收。不包括农民的房屋,而且只限于生产经营性用房,城乡居民用于居住的房 屋免征房产税。另外,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国家通过免税的方式把没 有征税能力的房产户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2)房产税区别房屋的经营和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征税办法。用于生产 经营的,按房产计税余值

7、征收;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 据。即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二、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存在问题(一) 计税制度不科学,国家税收收益流失严重我国对土地和房屋分别课税,实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并立,这种做法不太 科学。在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在价值上常常难以区分,加大了税收的征管难度, 且容易造成国家的税收流失。更重要的是,我国现行房产税以房地产原值为计税 依据,没有考虑客观存在的因社会发展等因素而引起的增值部分。随着经济的发 展,房产的增值越来越大,国家不对这部分财富征税,是财政收入的巨大损失。 且放任这部分财富以私有财产的形式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炒房现象。按照房 产的折余价值计征的房产税

8、,随着折旧的提取,计税依据会越来越小,也导致税 收流失。新形势下,应加大对房产税的增值部分征税,确保房产税收收入的稳定。 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价值评估体系,建立独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将现 行房地产评估机构与房管、土地等政府职能部门脱离,确立房地产评估行业的中 介服务地位,努力培育评估市场。(二)对个人自用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为了减轻人们的税负,贯彻房产税调节分配和公平税负的原则,86 年房产税 对个人自用的非经营用房产免税。普通消费者从此款免税规定中受益颇多,但此 规定也有瑕疵,让一些炒房者钻了法律的空子。在不区分房屋套数的情况下,国 家统一对个人自用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使一部分本该是国家

9、税收的财富进入炒 房者的腰包。大量房主购置的房产远远超过了自己的住房需求,在各地买房投资, 以期房价上涨时高价抛出,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国家对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的立法 规定旨在减轻人们的买房负担,实践中却给炒房者开了绿灯,抬高了房价,加重 了普通消费者的购房负担,与国家的立法意图背道而驰。三、完善我国房产税的建议(一)理论界的三种观点及其分析谢百三教授在自己的博文2011 年初,真的有可能出房产税提到关于新房 产税的三套方案,此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第一套方案是对一家拥有的第一套住房不征税,第二、三套以上征税。 第二套方案是在新房产税方案出来前房子一律不征税,以后新购买的房屋第 一套不征,第二套人均

10、占有面积在 30平方米以下的不征,人均超过 30 平方米以 上的再征。第三套方案是在第二套方案的基础上,对三户之家的90 平方米免征,90 平 方米以上的,大人与未成年人可以再得到每人 30 平方米的免税额,即三口之家 180 平方米是免税额。180 平方米以上的再征 0.3%1.5%的税,而且是对评估值 征税,不是对原值征税。三套方案都对个人自用的第一套房子免税,对第二套及以上的房子征税。弥 补了原房产税统一对个人自用的非经营性用房免税规定的不足。第一套方案只是 笼统地规定对第二套以上的房子征税,而没有具体规定怎么征、征多少的问题。 第二套方案在此基础上做出了第二套房子人均 30 平米的免税

11、额,是对第一套方 案具体细节的完善。而第三套方案相对来说更人性化,规定了更大的免税额,且 明确规定是对评估值征税,而不只是对原值征税。对房屋的增值征税避免了税收 的流失,也打击了炒房行为。本人更看好第三套方案。对免税额规定的比较合理,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是立法人性化的具体体现。对增值征税是该方案的 一大亮点,是对炒房者的致命一击,炒房者的投机行为将不得不收敛,做到了从 根本上打击炒房投机。(二)完善我国房产税的建议1、对房产值增量征税现行房产税只是对房产原值征税,课税力度不够。随着物价的上涨,房屋的 增值空间较大。如果只是对买入时的原值征税,造成了税收的流失。新房产税应 完善评估系统,

12、对评估值征税,使税收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房屋的实值相吻合。 实施以市场价值为税基的税收政策,把房子因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物价上涨的预期 利润收归国有,避免税收流失。2、对第二套以上的房子征税第一套自用非经营性用房是人们的必需品,不应对其进行征税。而对那些购 买第二套及其以上房产的房产者,不论他们是以增值为目的还是通过炒房盈利, 都应对其进行征税,以实现调节分配的目的。很多人买第二套房子闲置,其实是 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对那些买不起房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立法机关应努力完善 房产税,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公平。3、限定免税面积很多人担心新的房产税的出台会引发假离婚现象,一些拥有两套房产的人会 以假离婚的方式避

13、税,一些人以此为借口,阻碍房产税的改革进程。实践中,确 有一些夫妻分居两地,或是有些人因为工作的关系要频繁在两地居住,而对这些 人的第二套房产全部征税是不合理的,侵犯了公民的居住权。对第二套房子限定 免税面积,即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又使那些炒房者无机可乘,可以起到一石 二鸟的功效,也是税收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四、稳定房产市场的其他措施(一)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扩大房地产供给 扩大房地产供给的最根本措施是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而随着经济的发展, 建房材料价格上升及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是必然的,但土地出让金可以是变动 的。国家可以通过分批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方式,缓解房价上涨压力。取消一次 性支付土地出让

14、金,转为向开发商预售地租、房主在土地使用期限内分批缴纳 土地使用费。这样就把对房子取得环节的某些成本分担到了房产保有环节,可 以大大降低建房成本,房子的供给量也会随之上升。(二)提高房贷门槛 房贷本意是要缓解普通消费者的购房压力,但却被一些有钱人利用,成为 他们炒房的有力工具。普通消费者的收入是有限的,房贷门槛的降低让一些本 来没有购房能力的人群选择了购房,但这些人的数量是有限的,最大限度地利 用房贷宽松政策是炒房者,他们通过房贷购置更多的房地产用于投资。而对房 产刚性需求的普通消费者而言,紧缩的房贷门槛只是延缓了他们的购房预期。 适当限制第二套及其以上房子的房贷有利于打击炒房现象,增大炒房者

15、的投资 压力,从而起到抑制投机,降低房价的作用。另外,某些城市针对房产市场过 热的现象,出台了房产限购令。例如,4 月 30 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 中明确提出的:从5月 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购房人在购 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 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限购令从根本上打击了炒房投资投资 行为,是稳定房产市场的有力举措。(三)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 一直以来,地方税系都不太健全,越是基层政府,所能支配的说收收入所 占比例越低,在预算内收入无法满足地方政府正常运转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降 低了政府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学校、医

16、院等公共设施的资金需要得不到满足, 势必影响社会环境质量,也会降低房地产商的投资需求,使当地房地产的供给 量不能被满足。且不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不活跃的市场经济,会直接阻碍当 地经济的发展。扩大地方税收收入,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完善了,房地 产的供给提高了,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将会很活跃,最大的受益者是当地群众。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发展期,出现问题是难免的,重要的是要解决问 题,用国家的宏观调控职能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现有的房产税对交易环节征 税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今的房地产市场,应加强对保有环节的征税额,房产税 的改革是大势所趋。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指引下,我国的房产市场会逐渐走向成 熟。参考书目:1 陈少英:中国税法问题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 2000年版贾登勋和脱剑锋主编:房地产法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 0 0 9年 版杨志勇:物业税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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