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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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及程序集团应具备条件1、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登记管辖 企业集团登记统一由市工商局负责。收费标准集团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设立企业

2、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和有关要求 企业集团名称的构成企业集团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四部分依次组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1、 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

3、者(集团)字样;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申请企业集团名称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达到集团登记条件后,在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时一并提出,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2、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3、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4、指定(委托)书. (二)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2、加盖母公司

4、(核心企业)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3、指定(委托)书。 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一)企业集团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2、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 3、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母公司(核心企业)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5、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6、指定(委托)书;7、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只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集团变更登记注册书;2、企业集团登记证;3、指定(委托)书;(四)企业

5、集团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集团章程发生变化1.企业集团备案申请书;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3。 指定(委托)书。(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特别提请注意 、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

6、,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一、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集团公司的概念。集团公司,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均称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时,一般称为某某集团公司。 二、一般性建议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1987年12月16日).该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 1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

7、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它的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企业集团是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骨干企业、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它在某个行业或某类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较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上述规定已经不能囊括所有企业集团,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非公有制的企业集团.1991年,

8、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71号)中称:“企业集团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组织。”此时已不再强调公有制。但是,该文件的精神还是主要支持建立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企业集团。1992年5月,国家工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 联合发布了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该文件规定: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由一个大型企业或控股公司为核心组建,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主管机

9、关核准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企业集团名称。 第三条 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集团核心可以是一个大型生产、流通企业,也可以是一个资本雄厚的控股公司。 (二)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三)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核心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应建立资产控股关系。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与半紧密层企业之间,应逐步发展资产的联结纽带。 (四)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第四条 国家试点

10、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后,国家工商局又制定了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此文件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 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 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

11、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条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从产品的研发、制造乃至销售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大、人数众多、范围广、产品工序复杂,为便于管理,按照产品形成的过程特点分成多个不同的部门来管理,这些部门可能大多数没有法人资格,隶属于一个企业,行政上归一个企业管辖。这个企业就是集团公司,其构架上和一般的公司差别不大,与一般公司区别主要在于人数的多寡。好比一个家,孩子多了,结婚后自然分家,但还是一个家族。 有的企业联合体也称集团公司,集团内的成员企业结盟是为了经营的需要,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成员均为法人,之间独自核算。集团公司长官由成员中规模大的企业领导兼任,不具备对其他企业的管理决策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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