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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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2014年1月一、控制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相比2010年改善20%以上,重污染天气大幅度下降。到2015年,六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0年改善45.4%、20.0%、42.3%,分别控制在59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12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到2015年,九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3年改善5.7%、14.9%、16.8%,分别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40

2、微克/立方米、109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8.0%和16.5%,分别控制在10.3万吨、11.1万吨以内;工业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30.0%和18.0%,分别控制在5.25万吨和1.27万吨以内。表1 全市六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期目标区名称SO2NO2PM10PM2.52010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ug/m3)2015年比2010年改善比例(%)2010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ug/m3)2015年比2010年改善比例(

3、%)2010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ug/m3)2015年比2010年改善比例(%)2015年浓度改善目标(ug/m3)兰山区99495059403221212441.570罗庄区14471515853923313243.370河东区88583460403323213243.170经济区9057375147818811538.870高新区117585050451023213243.170临港区594512770均值1085945.456452022012742.370表2 全市九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一期目标县名称SO2NO2PM10PM2.52013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

4、(ug/m3)2015年比2013年改善比例(%)2013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ug/m3)2015年比2013年改善比例(%)2013年浓度(ug/m3)2015年浓度(ug/m3)2015年比2013年改善比例(%)2015年改善目标(ug/m3)郯城县38380343401149516.6770兰陵县63596.35504510.0013411613.4370沂水县56535.36464013.0414411917.3670沂南县47470464013.0412610516.6770平邑县60591.67604525.0015012020.0070费 县4343056451

5、9.6414311817.4870蒙阴县776022.08474014.8912210315.5770莒南县49490484016.6712010016.6770临沭县444403636012810220.3170均值53505.66474014.8913110916.7970(三)大气环境管理目标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规划一期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治理项目分解落实,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年度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筑、拆迁、市政工地现场以及物料运输和贮存符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8号)和防治城

6、市扬尘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严格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山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及配套的管理规定,加强环保检验机构监管,强化检测数据质量控制,推进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健全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市、县(区)两级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气象监测网络,开展全指标监测;完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制度,按规范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按绝对空气质量和污染物浓度相对改善幅度两个指标排序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排名。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制度。科学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市、县(区)、重点企业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根据辖区内工业企业、施工工地和机动车

7、分布现状,排出应急次序,并进行不同污染级别下的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构建防风固沙体系,到2015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5%、37.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不断减少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力争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转折。1.大力发展新能源积极推进中石油冀宁联络线滕州临沂支线、泰青威天然气长输管线临朐分输站到沂水线、中石化日照临沂线的天然气高压管网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临沂市域天然气消费量达到13亿立方米,其中市区消费量超

8、过11亿立方米。积极推动供暖燃煤锅炉改天然气、公共交通油改气进程,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优先供应居民日常生活使用。鼓励建设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机组,到2015年,全市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加快推进大唐发电公司、国电集团公司风电项目建设,到2015年,全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2015年年底前,有序开发郯城徐庄马陵山地热田等6个地热田,提高地热资源的利用率,2015年,地热资源梯级利用率达到80%。到201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万千瓦,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10%,新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的比重提高到6%左右。2.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全市空气质量状况,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

9、区范围。2014年年底前,各县政府应划定并公布本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调整为外环路以内全部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 3.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到2015年,没有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燃用含硫量超过0.6%、灰份超过15%的煤炭;居民生活燃煤和其它小型燃煤设施优先使用低硫低灰份并添加固硫剂的型煤。限制高硫份或高灰份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到2015年,全市煤炭入选率达到65%。实施洁净煤供应制度,禁燃区内燃煤实施统一供给。 4.加大热电联供,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行“一区一热源”,加强和完善热网和

10、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输送能力,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核准审批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要求关停的燃煤锅炉和小机组必须按期淘汰。现有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应逐步取消自备燃煤锅炉,实现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新建工业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不具备条件的,须根据园区规划面积配备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2015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取消自备燃煤锅炉,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达不到的区域,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供热,推广使用符合山东省标准的高效节能、环境友好型锅炉。2015年年底前,所有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

11、,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城市规划控制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全面开展城区西部板材企业锅炉综合整治,2014年底前规划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完成50%以上的燃煤锅炉的淘汰,2015年底,完成全部锅炉的取缔,对集中供热管网之外的企业鼓励使用燃气或颗粒生物质锅炉。5.积极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以冶金、建材、火电、化工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和“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加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5年,冶金、建材、火电、化

12、工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强度下降18%以上。围绕重点行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示范技术、项目和模式建设,构建循环经济工业体系。努力推进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快“中国环保(临沂)生态循环产业园”的园区建设。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5%,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完成太阳能

13、光热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6.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严格落实国家发布的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业指导目录(2010年本)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本市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钢铁行业土烧结、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化铁炼钢、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

14、)与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以及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2014年年底前,淘汰元生、巨峰、山威3家400立方米以下高炉5座,淘汰铁合金2.5万吨、铜冶炼0.5万吨落后产能;淘汰9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10台,面积368平方米。 逐步淘汰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淘汰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和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5万千瓦及以下)。2014年年底前,淘汰华能临沂电厂4#机组装机容量14万千瓦。淘汰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熟料生产线。淘汰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淘汰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淘汰所有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淘汰土法炼焦(每炉产能7.5万吨/年以下的)、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的焦炉(3.8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2015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淘汰废旧橡胶和塑料土法炼油工艺,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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