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学术资料-农业经济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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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作 者】李炳坤 【作者简介】作者单位: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司 建设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稳定和完善以市场保障因素。 经过近20年的努力,我国农村在整体上已经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在经济发达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但是,目前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进展也很不平衡,大多数没有达到较为完善的地步,真正能提供系列化服务的还是极少数地区。由于农业服务的供给与需求极不对称,我国广大农民在关系,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一、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

2、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 从历史过程来看,目前正处于一个承上启下、开拓未来的关键时期,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赋予了十分重大的历史使命。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适应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的要求。具体说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粮食总产量稳步增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乡镇企业持续发展,农村国民生产总值较快增长;二是推动农村改革要有一个新的进展,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生活从温饱阶段进入小康阶段并继续改善。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还要有利于推进农村社会面貌改变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提高。 面对即将到来的新世纪

3、,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朝什么方向发展,在整体上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明确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经过80年代以来较长时间的摸索,在发展方向上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些共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健全,不断完善。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初步作了概述,即:努力建设一个适合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服务体系的建设,其中突出了适合不同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多样化两个要点,以此体现坚持从实际出发

4、的精神;二是社会化服务的项目,其中突出了农业生产全过程的综合配套服务,以此反映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应当指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必须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农民最急需的服务项目入手,注重实效,积极创造条件,在服务体系自身建设方面逐步由不健全不完善过渡到比较健全、比较完善,在服务项目开展方面逐步由单项服务向多项服务、系列服务乃至综合配套服务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过程, 大体上可以划为三个阶段:(1)起步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其服务活动开始在少数地区被人们认识,相继出现了一些以单项服务或某几项服务为主的服务组织。(2)发展阶段。 农业社会

5、化服务体系建设已经为大多数地区所认识和接受,逐步由少数地区走向全国各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容也比较普遍由单项服务、多项服务相继转入系列服务。(3)完善阶段。 全国大多数地区普遍形成由县、乡、村三级服务组织构成的功能比较齐备的服务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相继转入综合配套服务为主的时期。 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业直接相联系的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从80年代初期农村普遍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以后开始进入起步阶段的。这个阶段大体上延续到80年代末期。从90年代初期起,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转入发展阶段,由少数地区较大规模地走向全国各地。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整体上仍然处于发

6、展阶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阶段的努力目标,是在全国农村大多数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由县、乡、村三级服务组织构成的功能比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向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系列服务。同时,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基本建立以乡镇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多项农业生产服务。如果工作得当,进展比较顺利,再经过若干年的努力,我国大多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就有可能实现发展阶段的预期目标,并为逐步实现整体上转入完善阶段创造有利的条件。在我们这样一个农业现代化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渐进过程,不可能在一二十年内一切建设就绪。在建设时间上,与其设想得短些,不如设想得长些。我们要积

7、极推进,又要稳步发展,允许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在进度上有所差别。这里所设想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阶段性,是就全国农村大多数地区而言的,并不排斥少数经济较发达地区有可能超前,也不排斥经济不发达地区有可能滞后。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有几个带有方向性的问题必须认真加以对待和解决。(1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顾名思义,就是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服务放在首位,坚持以服务为主要目的,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经营要在服务指导下进行,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经营应当服从于服务。在必要情况下,即使部分牺牲服务组织的自

8、身利益,甚至没有盈利或者暂时亏损,也要设法保证农业基本服务项目的开展。(2)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目的之一,就是在农业商品化生产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引导和组织千千万万的农户有效地进入市场,在农村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于市场经济意识薄弱、组织化程度较低的我国农民来说,搞好产后服务、把生产与市场有机地联结起来,并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安排生产和加工,使农产品价值能够顺利实现,是今后一定时期内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应当置于优先地位。(3)坚持以科技为支柱。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如何将科技更快更好地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

9、系的一个基本功能所在。农业服务组织要切实贯彻科教兴农的方针,所推广的动植物种苗都应当是优良品种,所普及的种植、养殖、加工、贮存等项技术都应当是先进技术,所采用的经营管理方法都应当是农业发展真正转入依靠科技进步为主的轨道上来。(4)坚持以效益为中心, 重点是实行两个统一:一是实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以经济效益牵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农业服务组织不能主要依靠外部资金支持,应当具有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这就需要办成经济实体,要有经济效益。二是实行服务对象的效益与服务组织的效益两者的统一。农业服务组织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包括服务对象即农民的经济效益和服务组织自身的经济效益。不论什

10、么服务项目,都要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即农民的综合收益应当大于其实际支出。服务组织的经济效益孕育在农民的经济效益之中。农民获得了应有的经济效益,服务组织的经济效益就有了保障。 二、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通过相应的组织结构建立起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然作为一种富有成效的组织资源相对贫乏、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以外,我国实行的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这是我国与其他许多社会经济国外的某些可以为我所用的有益经验,但是绝不应当盲目照搬国外的现有模式。 根据我国具体国情,适宜建立一种多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所谓多经

11、济成分,是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挥它们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必要作用;所谓多渠道,是指国家有关部门、集体或合作经济组织、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一起转动,充分发挥各自特有的作用和优势;所谓多形式,是指提倡各地探索和形成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服务组织和服务方式,在同一地区内部也允许有不同服务组织和服务方式存在;所谓多层次,是指县、乡、村以及县以上都要建立相应的服务组织,进行必要的分工,逐步形成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农业服务网络。实行多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目的,在于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真正符合我国的国情,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现代

12、化农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正是基于上述构想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概括地表述为: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即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有关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组织为补充。这三个方面的服务组织同时并存、相互促进,形成了能够体现现阶段我国实际国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表现形式,而且是与2 亿多农户联系最广泛、最直接的经济组织,其覆盖面之大是任何其他所有制经济的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以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是尊重历史现实的明智选择,是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必由之路。有关经济技术部门

13、承担着指导农村经济发展的职能,在县、乡两级和县以上又有着上下贯通的组织系统和服务实力,能够解决许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以有关经济技术部门为依托,是构成横向联系与纵向联系相结合的全国性和区域性农业服务网络的关键所在。农民自办、联办的服务组织,以及与社会团体联合建立的专业协会、研究会等专业性服务组织,具有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特点,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正视现阶段农民自我服务组织特有的作用,予以积极支持和正确引导,对于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普及和发展将会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 为了推进和保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现阶段各种经济成分的服务组织都需要进

14、一步增强各自的服务功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逐步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继续拓展以产中服务为主的生产服务。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的主要差别不在于农业,而在于非农产业尤其是集体经济成分较多的乡镇企业是否发达,发展乡镇集体企业是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开辟服务资金来源渠道的重要途径。同时,对于开展资产经营、从事农业开发项目、发展第三产业、按合同规定收取集体提留或承包金等途径,也必须予以重视,以保证农业服务的资金来源。 有关经济技术部门需要继续加强自身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观念,普遍推行承包服务责任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其中,最重要的是培育和建立一种有利于开展

15、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人员构成主要采取聘用制,除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外,更多地是依靠自身的努力,使基层技术推广服务队伍始终与农民利益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为不断提高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而尽心尽责地提供优质服务。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在恢复其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努力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的转变进程中,已经获得了一定成果。但是,这个历史性进程还远远没有结束,必须继续深化改革,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自身在经营经验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与其他类型的服务组织有机结合起来,进而提供农业所迫切需要的全过程系列服务乃至综合配套服务。 农民自办、联办的服务组织和其他方面的服务组织,在开展农业服务活动过程中往往带有浓厚的自发倾向,既能够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也容易带来某些消极的影响。关键是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使之逐步成为范围更大、运作规范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即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有关经济技术部门服务组织相辅相成,成为整个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地区差别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制约作用。我国各地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千差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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