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综超门店工程设备维修及保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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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综超门店工程设备维修及保养流程 第一部分:流程说明1目的本流程用于规范门店工程设备的日常保修工作,明确各个支持部门承担的责任,维护门店店 容店貌,提升工程设备的使用效率及年限,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行,降低门店日常的运行成本。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东区大综超门店开张后除收银电脑设备广播系统及防盗系统外所有工程及 设备的维修保养。3流程规则3.1由装修承包商施工的工程设备:3.1.1 保修期内的工程与设备维护及保养事宜由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工程组设备组负责,维修操 作由原装修承包商或设备供应商实施。保修期以施工单位与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合同约定 为界限。3.1.2 保修期外的工程设备维护保养,由华东区

2、行政部工程设备维护组及标超发展部(苏南区) 负责,维修操作由总部责任部门(苏南/浙北区设备浙北区工程由华东区行政部负责, 苏南区工程由标超业务发展部负责)指定的工程设备维保单位实施。3.2由业主施工的土建电气给排水消防等工程项目设施由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市场开发组负责;维 修操作由业主实施(按出租合同办理)3.3新店(开业未满一年)工程设备的验收交接:3.3.1 设备验收:开业前一周由业务发展部设备组到现场与门店店长门店设备管理员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双方在“新店固定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附件一)。3.3.2 工程验收:开业后三个月内,华东区业务发展部组织对门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3.3.3 工程

3、设备验收交接完毕,业务发展部即需给华东区行政部大综超营运管理部提供以下资 料:“新店图纸移交清单”(附件二)“门店设备保修情况一览表”(附件三) “门 店设备零配件维修材料参考价格表”(附件四)业主工程维修人员和装修工程承包商维 修人员联系表各类设备使用说明书。所有资料由管理部移交门店店总,行政部留底备用。 门店把以上资料视同门店档案进行管理。3.3.4 华东业务发展部每季度回访一次,了解门店工程设备出现质量等问题的处理结果和对装 修公司维修情况的评价。3.4 对于零星添置或更换的设备,在设备过维保期前的半个月内,由业务发展部设备组发“保修 期满设备验收通知单”(附件五)给门店,询问设备运转情

4、况,如门店回复设备运转良好的, 则门店填“保修期满验收单”(附件五)传真给设备组,同时邮件回复设备组,抄送华东行政 部苏南/浙北管理部。如门店回复设备运转不正常的,则由设备组负责维修正常后,业务发 展部设备组与总部相应责任部门到实地进行书面交接。注:1 在本流程中,为方便表述,对维修的具体操作者原装修承包商定点维修保养单位业主 统一称为维修单位;对华东区工程设备的责任部门华东区行政部工程维护组(负责苏南/浙北两区的设备及浙北区的工程)/标超发展部(负责苏南区的工程)统一称为总部 责任部门。2 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及职责部门详见华东区固定资产管理细则。4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4.1 门店维修人员:负责日

5、常巡检维护保养修理与故障排除。发生故障自己不能修理时负责及时 联系相关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并报告设备管理员,跟进监督定期维保情况。对设备及零配件及 工程材料进行验收与测试,监督维修全过程及结果验收。指导并监督使用人员正确使用。4.2 门店设备管理员:负责日常维护监督管理检查巡检记录,对维修单位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评 估。负责费用审批,负责对维修工程方案报价进行审查议价,负责对结算逐项审核。以及对 资料建档保管,资产盘点。4.3 门店客服经理:负责全店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门店正常营业。制定改造维修方案上报 店总。对维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作为的,知会总部责任部门有关人员,同时上报业务发展 部相关人员

6、。4.4 门店总经理:在权限范围内审核店内的维修工程方案报价。4.5 大综超营运区总: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维修费用的审批。4.6 大综超营运部总经理: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维修费用的审批。4.7 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市场开发总监: 对属于业主施工的工程项目的报修负责解决;协助门店联系业主前往门店维修;对业主在约 定时间内的不作为行为,根据合同条款知会财务部在租金中进行扣罚,并对因此产生的费用 进行确认。4.8 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工程部负责人: 对保修期内由装修公司负责装修的工程的报修负责解决,协助门店联系装修公司前往门店 维修;对保修期内装修公司在约定时间内的不作为,根据合同条款知会财务在质保金中进行 处罚,

7、并对因此产生的费用进行确认。4.9 华东区业务发展部设备部负责人: 对保修期内设备报修负责解决,协助门店联系设备供应商或保修单位前往门店维修;对保 修期内保修单位在约定时间内的不作为,按合同要求知会财务部在余款中扣除。4.10 华东区行政部工程维护组负责人: 负责浙北区工程造价在十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及大综超门店华东总部超过保修期限的维 保设备的招标合同的洽谈拟签报批下发等工作;对门店设备的报修负责解决,协助门店联 系设备供应商或维保单位前往门店维修;对维修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跟踪;对门店实际发生 的维修工程(零星工程)维保设备的预决算进行审核;根据门店所提出的维修单位在约定 时间内的不作为,按合同

8、要求知会财务部在余款或维保费中扣除。4.11 标超业务发展部负责人: 负责苏南区超过保修期限工程造价在十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合同的洽谈拟签报批下发工 作;对苏南区大综超门店维修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跟踪;对门店实际发生的维修工程(零星 工程)的预决算进行审核;根据门店所提出的维修单位在约定时间内的不作为,按合同要 求知会财务部在余款或维保费中扣除。4.12 华东区行政部总监:负责大综超门店及华东区总部设备设施维保单位招标组织工作,负责 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发门店零星工程设备维修维保合同的审核。4.13 华东区财务部(城市公司)经理:按照合同和公司财务制度支付维修单位维修款;对保修 期内由行政部联系的维保单

9、位维修的项目,结合业务发展部门店行政部共同确认的验收 单据扣罚业主的租金或装修单位的质保金。4.14 华东区财务部总监: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签发门店维保合同和权限范围内维修费用的审批。4.15 华东区总经理: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签发门店维保合同和权限范围内维修费用的审批。第二部分 工程设备的保养形式1、工程设备保养形式: 门店工程与设备设施的维修分为例行日常维修保养和突发性维修保养;1.1 例行维修保养:指对门店工程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与维修。例行维修保养由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包括原装修 承包商指定的定点维修单位业主)定期到门店进行维保;1.2 突发性维修保养:指对在预料之外发生的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且对门

10、店的正常营业有严重影响的工程设备 设施的保养与维修。突发性维修保养由门店直接联系通知维修单位,同时电话加邮件通知 总部责任部门;维修单位于约定的时间到达门店维修。2、保修期内维修单位不作为处理方法: 保修期内业主或装修公司需要在约定时间内到达门店进行维修,如在约定的时间内不作为, 则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开具工作联系单给华东区行政部或标超业务发展部,由华东区行政部或标超 发展部派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在业主装修公司的租金或质保金中扣除;具 体要求如下:维修内容总部责任部 门维保单位到达时间维修验收单据约定时间内不作为 处理方法例行维修保 养突发性维修保养例行维修保养突发性维修保 养保

11、修期内设备华东区业务 发展部设备 组按合同约定 时间到达按合同约定时间 到达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保养卡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保养卡按200元/小时在 余款中扣罚,并登 记作为对其服务质 量考评保修期外设备华东行政部;同城2小时, 异地24小时同城2小时,异 地24小时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保养卡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保养卡按200元/小时在 余款中扣罚,并登 记作为对其服务质 量考评保修期内工程华东区业务 发展部工程 组接到华东区 业务发展部 书面通知后 一周内48小时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单据或“门店工程设备维 修申请单”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单据或“门店工程设备维 修申请单”按500元/次在质 保金中扣除,如连

12、 续出现三次或累计 六次,暂停该公司 半年投标资格,并 扣除全部质保金保修期外工程华东区行政 部(浙北区)/标超业务 发展部(苏南 区)同城24小时, 异地48小时, 维修费用在 3000元以上 的工程在三 个工作日内 制定预算方 案到场维修同城2小时,异 地24小时华东大综超营 运部行政部门 店维修派工单(附件七)门店工程与设 备设施维修报 告业主施工的工程华东区业务 发展部市场 开发组接到华东区 业务发展部 书面通知后 一周内48小时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单据或“门店工程设备维 修申请单”维修单位自带 维修单据或“门店工程设备维 修申请单”在租金中扣除实际 产生的维修费用业主与装修公 司在约定

13、时间 内不作为的工 程华东区行政 部(浙北区)/标超业务 发展部(苏南 区)接到华东区 业务发展部 工作联系单 (附件十)后 联系维修单 位,维修单位与门店同城 的于24小时 内到达,异地 48小时内到 达接到华东区业务 发展部工作联系 单后联系维修单 位,维修单位与 门店同城的于12小时内到达, 异地24小时内 到达华东大综超行 政部门店维修 派工单(附件 七)门店工程与设 备设施维修报 告注:以上维保单位到达时间如因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延时,不纳入扣罚范围。3、工程与设备维修费用分摊和审批:3.1 门店所有维修费用在1-10万元的,分12个月分摊入门店费用;10万元以上的,要经过审计单

14、 位审价后付款,审计费由维修施工单位支付;3.2 门店维修费用的预算审批,按华东区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门店对工程土建方面的费用审批:预算内费用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由门店店长审批。1000-3000元(含)由营运区总审批。3000-10000元(含),由大综超营运总经理审批(非土建工程除外)。10000元以上或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华东区财务总监华东区总经理审批。第三部分 工程设备报修要求1、日常报修:1.1 门店如发生工程或设备设施的破损故障,在不影响门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均需由门店 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制“门店工程设备维修申请单”(附件六)上报门店客服经理。1.2 门店客服经理于每月

15、5日前用“门店工程设备维修汇总表”汇总(附件七)上月门店各 使用部门提出的维修要求,并以邮件形式通知相应的部门;维修维保单位于约定时间内 到达门店进行维修。1.3 在保修期内,若业主或装修公司在约定时间内不作为的,门店于第一时间电话知会或邮 件形式告知总部责任部门,抄送区总及大综超营运部总经理。华东区业务发展部工程组 或设备组负责人开工作联系单(附件十)给华东区行政部工程维护部(或标超业务发展 部),由华东区行政部标超业务发展部派定点维修单位持“门店维修派工单”(附表 八)进行维修。1.4 在维修过程中,如因更换零件增加维修材料等原因,需门店承担费用的,则门店客服经 理需参考华东区行政部标超业务发展部下发的零配件或材料价格与对方洽谈价格,洽 谈后由门店支持主管填写“门店工程与设备设施维修报告”(附件九),并提交门店总 经理审核。门店若对维保单位所报零配件或材料的价格有异议的,询价后上报总部责任 部门确认,并按总部责任部门确认的价格进行维修。1.4.1 预算内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门店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交门店客服经理执 行。1.4.2 预算内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需报华东区业务发展部或华东区行政部标超 业务发展部审核维修内容及价格后,经门店总经理审核,并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 区总大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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