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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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 2 1007-2008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9 -01-08 实施2009-1 - 8 发布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Q/CSG 2 1007 -2008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目 次前言 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23.1技术监督管理机构23.2各级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23.3各级调度机构主要职责33.4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主要职责43.5各级规划部门主要职责53.6各级营销部门主要职责53.7各级农电部门主要职责54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内容54.1频率质量技术监督54.2电压偏差监督64.3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度、电

2、压波动和闪变技术监督74.4电能质量指标监督105电能质量监测仪器的管理116附则11I前 言为把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经济运行,构建和谐的电能质量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执行电能质量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并结合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发展水平与管理经验制定。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提出、归口、主编并解释。本规定委托华北电力大学协助起草。本规定主要起草人:余建国,韩民晓,邱野,夏道止

3、,刘路,刘军成,吴琼。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II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 范围1.1为加强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保护发电、供电和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行业及南方电网有关标准、规程,制订本规定。1.2本规定所指的电能质量是指南方电网内连接于并网发电企业、用户的公用电网(包括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电能质量衡量指标有:频率偏差、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谐波、电压波动和闪变;为适应电网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的内容还包括电压暂降、暂升,和电压短时

4、中断等暂态电能质量指标。1.3本规定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各级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电力设计单位也应遵守本规定。1.4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级企业应按各自管辖范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导管理;并网发电企业应按并网协议接受管理,并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的技术监督管理;电力用户应接受其所属的供电企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1.5因发电厂、电网或用户原因引起的电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时,按“谁引起,谁治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并贯穿于电力规划、设计、建设、生产和营销全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能质量 电

5、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5945)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12325)电能质量 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GB/T12326)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T15543)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电能质量 暂时过电压和瞬态过电压(GB/T 18481)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 19862)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规程(DL/T1053)电能质量测试分析仪检定规程(DL/T 1028)电压监测仪订货技术条件(DL500)南方电网联络线功率与系统频率偏差控制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CSG/MS08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

6、法(CSG/MS0308)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Q/CSG 21003)上述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如本规定条款要求高于上述文件相关条款的,以本规定为准。3 技术监督管理机构与职责3.1 技术监督管理机构3.1.1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3.1.2南方电网各级企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由生产技术部门归口管理。各级调度机构、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所)、各级规划部门、营销部门、农电部门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7、的配合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3.2 各级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3.2.1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职责3.2.1.1负责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3.2.1.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电能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3.2.1.3制订南方电网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管理规定、制度、标准、规程、导则、技术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2.1.4指导、检查、考核南网总调、调峰调频发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各省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3.2.1.5参与电能质量问题导致的重大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的技术问题,

8、开展电能质量干扰源防治工作。3.2.1.6编制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总结,组织召开南方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布置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重点。3.2.2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3.2.2.1负责本公司系统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3.2.2.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南方电网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3.2.2.3制订本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规定、制度、规程、标准、技术规范与技术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2.2.4负责本公司所辖公用电网电能质量指标的监督与考核;定期公布所辖电网电能质量统计指标;指

9、导、检查、考核本公司所属企业的电能质量管理工作。3.2.2.5 组织编制所辖电网电能质量监测系统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公司电能质量监测的相关技术规范。3.2.2.6负责制订本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报送南方电网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本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先进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每年度(原则上次年3月底之前)向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报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年度工作总结,随时报送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分析处理报告。3.2.2.7组织本公司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制订反事故措施,下发本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告警、评估报告。3.2.2.8组织对

10、输变电工程中无功补偿设备从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电能质量测试、投运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3.2.2.9参加电网规划、建设和用户项目中涉及电能质量的审查评估工作。3.2.2.10组织开展本公司电能质量技术培训。3.2.2.11组织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监督技术资料库、干扰源用户档案库,并根据电网建设和负荷变动情况对其及时更新、完善,组织对本网区和用户进行电能质量检测、分析、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3.3 各级调度机构主要职责3.3.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以及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和条例等。3.3.2协助归口部门制订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3.3.3负责所辖区域电

11、压偏差及频率偏差的监督、调整与控制。协助归口部门对所辖区域各公司所属企业电压偏差与频率偏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技术监督。3.3.4代表归口部门指导、检查、考核本级调度机构调管的非公司系统的并网发电企业的电能质量指标的监督管理工作。3.3.5代表归口部门做好与非公司系统的并网电网企业的电压偏差与频率偏差协调管理工作。3.3.6负责督促检查下级电网电压偏差及频率偏差的技术监督工作。3.3.7每月分析所辖电网电压、频率质量状况,提出建议及改善措施并定期向归口部门通报分析报告。3.3.8负责按调度管辖范围计算并提供电网短路容量,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各环节提供数据基础。3.3.9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

12、的调查及处理,协助制订反事故措施。3.3.10参加电网规划、建设和用户项目中涉及电能质量的审查评估工作。3.4 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主要职责3.4.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以及上级有关电能质量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标准和条例等。3.4.2 协助归口部门制订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3.4.3协助归口部门编写电能质量年度工作报告;协助归口部门指导、检查、考核本公司所辖单位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从技术上协助基层单位开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参与对本网区和用户进行电能质量检测、分析、评估等日常管理工作。3.4.4负责本省电能质量监测设备计量标准的建立及量值传递工作。3.4.5

13、负责本省电能质量测量仪器、仪表、装置产品质量的检验、测试。3.4.6负责本省省级电能质量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以及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分析报告定期提交归口部门予以发布。3.4.7参加涉及电能质量的电网规划、设计、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查会议;参加大容量干扰源用户,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设备接入系统的电能质量评估审查工作;参加干扰源治理工程的验收、测试、投运后评估等。3.4.8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的调查及处理,协助制订反事故措施;研究和应用改善电能质量的技术措施,提出消除和抑制电能质量污染的建议方案。3.4.9协助归口部门组织召开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会议,开展电能质量的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

14、电能质量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3.4.10向发、供电企业及用户提供电能质量问题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电能质量纠纷的技术检验测试。3.5 各级规划部门主要职责3.5.1负责在电源规划中,做好电力平衡,保证足够的有功电源备用容量。3.5.2负责在电网规划中做好无功配置,实现无功电力的分层分区平衡,组织编制并审查电网无功电压的分层分区规划,做好电网调压、电压稳定及防止谐波放大的核算。3.5.3在规划研究重大电能质量干扰源用户供电方案时,积极引导重大干扰源用户接入电网短路容量较大的供电点,负责组织委托有相当技术力量和资质的机构进行电能质量评估,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或规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3.6 各

15、级营销部门主要职责3.6.1负责在与并网发电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电能质量的要求、责任和义务;对电能质量污染超过国家标准的发电企业,应按照“谁引起,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并网发电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治理。3.6.2组织对电能质量干扰源用户从报装审查、评估、治理工程验收、投运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负责在与用户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明确电能质量的要求、责任和义务,对需要进行电能质量监测的用户明确监测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数据上传要求;负责对用户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电能质量污染治理或抑制设备的投运情况进行监督;对电能质量污染超过国家标准的用户,应按照“谁引起,谁治理”的原则,要求用户采取措施予以治理;配合归口部门建立干扰源用户档案库。3.7 各级农电部门主要职责3.7.1配合归口部门负责农网系统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制订相应管理及考核办法,指导、检查、考核农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督促开展电能质量污染防治。4 电能质量监督的范围和主要内容电力系统的电能质量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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