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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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说明一、服务对象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包括:(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二、受理部门(一)省科技厅受理A类、B类项目申报;(二)省人事厅受理C类、D类项目申报。三、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员身份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2、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3、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

2、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5、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二)申请人员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当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面上项目(工业部分、农业部分、社会发展部分、软科学部分和国际科技合作部分)申报指南所确定的研究开发技术领域,或其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2、申报的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三)申请科技创业类(A类)人员,其企业须通过相关部门留学人员企业资格认定,并

3、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急需开展产业化研究或后续技术研发;2、留学人员必须在其创办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职务。(四)申请科研开发类(B类)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1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3、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知名公司(企业)从事技术研究或合作研究,且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留学人员。四、申报材料钱江人才计划A、B类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2010年申报

4、截至时间为6月30日,评审论证后纳入备选项目库。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一)申请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申报“钱江人才计划”,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二)书面报送提交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及材料附件、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各1份。1、A类项目申请人员(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政府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书(回国日期不明确的,需提供国外工作证明或回国日期证明)、户籍证明或留学人员工作证、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证明或副总以上职位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和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并注明

5、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A类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统一用A4纸打印,由所在单位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材料属实”,并由所在单位盖章。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涉及内容如有附件材料,以A4纸复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2、B类项目申请人员(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政府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书(回国日期不明确的,需提供国外工作证明或回国日期证明)、户籍证明或留学人员工作证、学位、学历和职称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和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2)B类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统一以A4纸打印,由所在单位写上“经与原件核对,材料属实”字样,并由所在单位

6、盖章。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中的第4到8项内容须提供附件材料,以A4纸复印一式一份(注: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装订成册。3、所有身份证明材料及项目申请人情况登记表均须由县级以上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其归口管理人事部门(高等院校、省级主管部门)复核,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材料属实”,由复核人员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4、纸质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必须在完成网上申报后,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由各市科技部门(或高等院校、省级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或高等院校、省级主管部门

7、)审核签章。(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五、办理程序、申请者通过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按附件“办事流程”完成网上申报。2、申请者纸质材料的申报按逐级上报的原则,由各市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商同级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科技信息研究院项目受理中心,纸质申请表和汇总表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报送地点为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203室,联系电话:057187054083,联系人:许斌。3、项目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主管处初审、部门联审、厅处室联审、厅务会议审定流程立项。4、以文件形式下达计划项目。六、联系咨询方式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571-87054050。联系人:蒋来、叶琳。七、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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