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1471010 上传时间:2023-07-11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8.5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纠错、辨析1.doc(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窗体顶端窗体底端 对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 的纠错、辨析 2013年1月1日新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规定就要开始执行了。这无疑是目前大家最为关心的话题,但也正因为此,很多关于新规定如何执行的不实言论也风生水起了。除了之前的什么“副驾驶不可以坐小朋友”之类的无忌之谈外,貌似现在最火的就是首发于【太平洋汽车网 用车频道】的一篇名为27项126分 新驾照扣分规则详解的号称专业的分析讲解了。我一向是不看这些所谓汽车专家所做的“法律”性分析了。总觉得这种分析本身就透着一种滑稽的味道。岂不知,“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莫不是真想如小品中所戏言的“小品演员里歌唱得最好的,唱歌的里面舞跳得最棒的”?

2、 可是这几日却发现这篇报道早已在我不经意时掀起了轩然大波,几乎每天都会有不下20个人询问我为什么我之前所写均同网站内容相左?天,这么说来,不是成了李逵让李鬼逼到了角落?六耳猕猴要保护唐僧西去吗?像郭德纲说的“老虎不发猫,你当我病危”吗? 遂用几日之功,将网传之文加以评析,虽一人之力难捍其错误之风,但至少不会无人读我此文。星星之火尚可燎原,更何况在时间面前,哪有妄言之所容?笑观便罢了。 好了,言归正传,我基本是按网站的框架,和网文章的原文所进行的分析,相信大家不会搞混的。那么,开始了。首先,扣12分违规1、超速驾驶(修改):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10次车祸9次快,我国

3、绝大部分的车祸都因为车速过快造成的。所以对超速驾驶的处罚加重,是举脚赞同的好主意。 正解: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依不同的车型及道路,将处罚分为了三类。一是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二是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

4、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三是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而绝非文中所讲的“一概而论”的处罚2、酒驾醉驾:酒驾除了扣分外,还并处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以下。醉驾则并处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驾照。正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酒驾的作了两个层次的分类:其一,根据酒驾的程度分为饮酒和醉驾;其二,根据机动车的用途分为营运机动车和非营运机动车。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5、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的规定。其界定的标准是: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驾照和罚款100020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至2000元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三种行政处罚必须同时适用醉驾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其处罚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该规定与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危险驾驶罪相呼应、相统一,一旦酒驾达到醉驾的程度,即触及刑事责任,将适用剥夺人身自由

6、6个月以下(拘役刑)并同时适用罚金附加刑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方面同上。行政责任方面:吊销驾照且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重新考取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职业限制)。需要提醒的是,酒驾(包括饮酒驾驶和醉驾)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重大交通事故的认定,也就是符合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的定义。即交通肇事罪。同时也要被处于吊销驾照且终身不得重新考取的相应处罚。公安部123号

7、令不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记12分的处罚,同时也对其再次申领驾驶资格进行了相应的限制。但不是文中所认为的“一罚应百违”3、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这里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构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就不构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30万以上就构成了犯罪。正解: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发生后的逃逸行为否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司法解释中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解释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

8、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

9、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由此可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的标准并非仅为文中所提的“30万”或“一人以上重伤”这两条。文中说法明显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一致。4、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修改)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下,安装车牌号现在也有明确而且详细的标准。如果车牌安装不符合规范,也会处扣12分处罚。正解: 根据GA804-2008 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4.8 安装要求4.8.1 安装工具 应使用通用安装工具进行安装。 4.8.2 安装数量 每面号牌应至少使用两个号牌固封装置固定。

10、4.8.3 外观要求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号牌固封装置不得遮盖号牌上的机动车登记编号。 4.8.4 紧固要求 用号牌固封装置安装好号牌后,固封底座应紧贴号牌,且固封底座和固封扣盖结合紧密,固封装置不得有松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36-20077.1的规定:1、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行驶和号牌的识别;2、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水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面,纵向夹角15;3、除临时入境车辆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外,其他机动车号牌安装时每面至少要用两个统一的压有发牌机关代号的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4

11、、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由以上关于号牌的具体标准可知,由两个符合要求的标准固封装置所安装的号牌,是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的。也当然不会因此被处罚了。况且,目前市场所正常销售的车辆中,并非所有车辆都在其号牌安放处设置了4个安装孔。若依文中标准所判,此类车岂不是根本无法正常使用了?根据2012年9月1日已正式实施的GB7258-2012中,第十五部分 过渡期的要求中也对特别对此情况进行了规定,即,自2012年的9月1日为起点。以43个月为过渡时限。从第44个月起,所有新出厂的(不含摩托车、三轮汽车)机动车,均应在其号牌安装处预留四个安装孔。反之,若届

12、时无法达标,只能被列为不合格产品,而无法正常进行流通。所以,广大车主大可不必为这类无聊说法而令自己陷入任何纠结之中。扣6分的违规行为1、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正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3号令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款所列被计6分的违法行为共计14种,具体规定为: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13、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14、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这十二条所列,均未提及文中所称“堵车时占用”或相近的说法。而唯有第一涉及到“应急车道”的第八款,也是以两个前提作为是否处罚的判断标准,即: 1、该行为的发生地点,须为“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 2、该占用性行为必须是“非法”发生的。 也就是说,如果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不是发生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又或者并非“违法”占用时,是不

15、可以对机动车所有人依此条款进行处罚的。2、闯红灯(修改):闯红灯的处罚也更加严厉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关于闯红灯的危险,已经讲过千次万次了这里就不再重提。正解:单就其说法而言,虽不能算错,但也存有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23号令附件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二款所列被计6分的违法行为(见上文)第二种,即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这里所讲到的是“违反信号灯通行”,是否仅指“闯红灯”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