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隋唐时期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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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隋唐时期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上隋朝和唐初长江下游的农业长江流域的经济在东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不过还没有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条件,有待于以后的继续努力。隋唐时期的人们就在东晋南北朝时期的基础上不断克服困难,获得新的成就。隋书地理志在论述各地的风俗时,也曾提到当地的生产情形。它在对于长江下游及其以南各地农业的叙述中,曾指出:“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食鱼与稻,以渔猎为业,虽无蓄积之资,然而亦无饥馁”。这样的说法很像史记货殖列传对于楚越之地的叙述,和隋时的情况不相符合。因为永嘉乱离之后,北方人民大举南迁,曾经给长江流域带来了中原的农业工具和技术,不能到隋时还有火耕水耨的粗放经营的习俗。诚然在当时

2、还有些地方依然保存着火耕水耨的习惯,像汉水上游一些地方直到唐朝中叶之后还是如此。那里是山地,交通不便,受外来的影响不多,这样的情形容或有之。至于长江下游已经有了相当基础,当不至于还保存着这样落后的耕作方法。长江下游各地虽不至于像这样的落后,但当地的富庶却也不至于高到什么程度。人们或者要说:隋朝运河的开凿不是已经显示出东南的富庶?运河的开凿固然沟通了长江下游和中原的往见旧唐书一一七、新唐书一五八严震传。来,却不一定就可以说明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因为隋朝政府恃为食粮供给的地区主要是在黄河中下游各地,还不是长江的下游。隋末农民起义时,翟让和李密曾袭取兴洛仓,解决了军需的困难,也因此而得群众的归附。但

3、是当他们还未攻取兴洛仓之时,李勣曾建议他们截击运河中商旅的船只。这正说明了运河中主要的运输并不是粮舟,翟让的军食必须待攻下兴洛仓后始获得初步的解决。同时也说明长江下游农业的发展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农业的发展固然有待于生产工具的改良,却也要更充足的劳动力。长江下游各地的人口在东晋南北朝时代由于中原侨人迁居而有大量的增加,根据隋时的记载在全国户口数目之中,长江下游见隋书七十李密传。见旧唐书六十七李勣传。各地仍然并非突出的地区。当时江都一郡共有十一万余户,为这一地区人户的最多者。江都郡即隋初的扬州,为邗沟入江之口,人户众多实无足奇怪。附近其他各郡大都没有超过五万户的。至于像丹阳、毗陵、吴郡等郡,亦

4、即后来的昇州(治上元在今南京)、常州(治晋陵在今江苏常州)和苏州(治吴县即今苏州),当时人户也只各在二万上下。这样的情形在黄河流域殆皆在不足称道之列。如果和后来天宝初年的情形相比显然是后来增加了很多数目,因为扬州、润州(治丹阳在今江苏镇江)、常州和苏州等地的人户一般都增加到了十万户上下。增加的速率显然不只是一两倍。当然在一个州中有十万户上下的人口也并不算是就已达到饱和的程度,因为在以后的年代中这个地区的人口还是不断有所增加的。不过增加这样的多也并不是平常的事情。长江下游各地在隋时人口稀少,唐初曾迁徙高丽人于江淮以南各处。虽然这次徙入地区还包括了山南京西各处,但是由于所徙的人口很多,江淮以南具体

5、分配的数字应该不会过少。这只是一个具体的例子。也不仅是江淮以南地区,像许、汝诸州在黄河以南的地区也有这样的情况。不过那里和长江下游还不完全相同。那里的人口诚然是稀少,只是隋末乱离的结果,并非像东南各地本来是不多的。江淮以南因为人口稀少,在唐朝的一个时期见隋书三十一地理志。见旧唐书四十、新唐书四十一地理志。据通典七食货,总章元年十月,攻陷高丽城市一百十七座,共六十九万七千二百户,旧唐书五高宗本纪略同;并说,二年,“移高丽户二万八千二百,车一千八十乘,牛三千三百头,马二千九百匹,驼六十头,将入内地莱营二州,般次发遣,量配于江淮以南及山南、并、凉以西诸州空闲处安置。”唐会要九十五高句丽条也说,移其户

6、二万八千于内地。见旧唐书八玄宗本纪开元十年条。见通典七食货。见隋书三十地理志。还普遍发生过虎患,使统治阶级也不能不关心起来。其情形是相当严重的。虽然如此,长江下游地区由隋初到唐朝中叶以前在农业经营方面毕竟有了很多的发展。显而易见的是农田水利有了较多的措施。开皇、大业之间在这方面有无建树,已经不易考究。在唐朝初年,润州金坛(在今江苏金坛)已经兴修水利。那时隋末的乱离还未平息,当地人民却排除困难致力于灌溉工作。贞观时期局面早已稳定下来,所以在这方面也有了更多的成就,扬州江都的雷陂水和勾城塘,就是一项较大的工程。接近长江下游的浙江附近,也一样有新的措施。杭州富阳(今浙江富阳)的阳陂湖,就是其中之一。

7、从这时以后,一直到开元、天宝,新的工程不断有所兴建。如楚州宝应(今江苏宝应)的白水塘、羡塘,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的韦游沟,昇州句容(今江苏句容)的绛岩湖,湖州安吉(今浙江安吉)的邸阁池、石鼓堰,明州鄮县(今浙江宁波)的小江湖和西湖,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的神塘,越州诸暨(今浙江诸暨)的湖塘,会稽(今浙江绍兴)的防海塘都是。而杨德裔在会稽引陂水灌田,竟达数千顷之多。确实是一项大的工程。长江下游及其附近的地区,湖泊河流本来较多,稍为疏通利导,就可增加灌溉的亩数,但当时人们的努力仍然是值得称道的。见全唐文二十七命李全确往淮南授捕虎法诏。见新唐书四十一地理志。见旧唐书五十九李袭志传附李袭誉传,新唐书

8、九十一李袭志传附李袭誉传,又四十一地理志。唐会要八十九疏凿利人条。通典二水利。见新唐书四十一地理志。见同上。见文苑英华九五杨炯杨公墓志铭。应该指出,在这一时期中,长江下游的农具也可能有了新的改进,陆龟蒙的耒耜经以很短的篇幅,备载了当时的农器。龟蒙为苏州人,所记江东农器自然是实录。他的书中主要是记载犁的构造,兼及爬、礰礋、磟碡等。江东的犁,据陆氏所记构造已相当复杂,共有铁制的犁镵、犁壁和木制的犁底等十一个部分,深耕浅耕都可以运用自如。耒耜经是记载江东田事的头一部著作,以前的农具已不可详知,由这本书中所记载的看来,显然是经过改良的农具。陆龟蒙的时代已至唐朝的末年,耒耜经的记载可能不是当时的新发明,

9、而是长时期改良的结果。当然也不能因此就说它的开始使用就在唐初,但认为唐初已经有了近乎陆龟蒙所记载的犁,也许不是十分过分的事情。正因为当时长江下游各地的农业有所改进,所以所收获的稻米可以有了较多的盈余,供给其他地区的需要。隋朝和唐初关中所需要的粮食,主要供给地是在北方黄河流域,但却也常转漕东南之粟,以备水旱。而北方如幽州各地边防军的粮饷,也要江东负担相当的数目。甚而在某些时期,唐朝政府中的人们也把转运江南各地的漕米算作处理军国重事的一个条件。武则天是长期居住在洛阳的,她有一次去到长安,政府中人想请她回来,就曾以荆、扬各处丰收为理由。看来那一次丰收不限于荆、扬地区,因而这样的问题不算突出。可是后来

10、到中宗时候,人们为了政府留在洛阳,或是归到长安,有了不同意见。主张留在东都的人们认为那里可以“水漕淮海,易资盐谷之蓄”,可以“有河朔之饶,食江淮之利”。显然可见,唐政府的目光已经转而注意到长江下游各地。这也说明了东南地区的富庶是在不断地增加。见新唐书五十三食货志。见陈子昂陈伯玉文集八上军国机要事及旧唐书八玄宗本纪。见全唐文二四五李峤在神都留守请车驾还洛表。见全唐文二四五李峤百官请不从灵驾表。见全唐文二四宋之问为东都僧等请留驾表。应该说,江淮以南各地的富庶程度已经有了增加,可是还不能和北方黄河流域相比拟。唐朝初年曾有这样一个规定,说是扬州的租调以钱,岭南以米,安南以丝,益州以罗紬绫绢供春綵。这样

11、的规定仿佛是照顾了各地的特产。不过唐初扬州并不是一个铸钱地区,扬州附近的润州、宣州(今安徽宣城)的铸钱炉在开元中才设置起来,不应在唐朝初年就已经注意到这一点。这样说来,扬州租调规定用钱,显示出当时产米还没有很大的剩余。如果说这样的规定是在唐朝初年,那么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施行和籴法时,也曾令江南诸州租并迴纳造布。当然这样的改变也可说是当时北方的粮食已够关中和长安的需要,无须再由东南远道运输。因为当时河北各处的粮食也一样停止西运,不能因此得出江南产粮还有一定限度的结论。不过长江下游各处所产的粮食究竟在全国之中还未占到首要的位置。这种情形可以由天宝八年(公元749年)的诸道仓粟的数目得到证

12、明。这一年全国正仓储粮总数为四千二百余万石,其中江南道为九十七万余石,约居四十分之一,于全国十道中只占到第五位。淮南道为六十八万余石,约居六十分之一,于全国十道中只占到第六位。这一年全国义仓储粮总数为六千三百余万石,其中江南道为六百七十余万石,约居九分之一,于全国十道中占到第四位。淮南道为四百八十余万石,约居十三分之一,于全国十道中占到第六位。总起来说,皆在黄河流域河南、河北、河东诸道之后。应该指岀,当时的江南道包括至广,长江以南,五岭之北,东至海滨,西至今贵州东部,皆在管辖范围之内。淮南道的辖地也达到今湖北省的中部。都已超过了长江下游的范围。如果仅就长江下游地区来说,当然更难至此数。见新唐书

13、五十一食货志。见新唐书五十四食货志。见新唐书五十食货志。见通典十二食货。然而唐政府的重点剥削逐渐在转向东南。据两唐书食货志所载,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唐玄宗始访问漕事于裴耀卿。裴耀卿当时正为宣州刺史,于江淮的情形素所熟悉。后三年即改变漕运方法。裴耀卿主持的漕运虽不是完全仰给于东南,然东南实不失为一重要供给地点。裴耀卿建议改变漕运的理由,据说是“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惟出租庸,更无征防”。也就是说,江南的农业生产有了发展,可以对关中有所接济。实际唐政府注意到这一方面也有其本身的原因。关中不时遭遇旱灾,长安粮食有时感到困难,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统治阶级的骄奢淫佚,大量浪费人民血汗多方搜罗财源

14、,应该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此把裴耀卿的改变漕运看成江南农业发展的阶段,也是不大恰当的。这样的道理就裴耀卿当时由江南发运粮食的情形也可以看出一点线索。当唐玄宗始访问漕事于裴耀卿时,裴耀卿曾经建议在江淮各地变造义仓,转运京师。理由是江淮义仓,多为下湿,不堪久贮。这种办法没有为玄宗所采纳。因为变造义仓并不是一个新办法,它不仅曾在唐初实行过,而且在开元初年还曾用政府的命令停止过。义仓本是各地皆有的备荒措施,按道理是不应该挪用的,可是在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裴耀卿主持江淮漕运时的官衔却是江淮以南回造使。回造就是变造。显然他所发运的粮食,是有当地义仓所贮的。当然,江淮义仓所贮的,自然也是当地农田的产

15、物,不过这是各州的通制,所以就不能说是江南的特殊情形了。江南农业固然不断在发展,北方的残破也使得长江下游更显得富庶。安史之乱发生,黄河的中下游及其附近都化为战场,唐政府的财政收入就全部仰给于东南。安史乱时如此,安史乱后也并没有改观。由于战争创痍未复,藩镇势力又日臻强大,加以外患的频繁,使北方遇到重重的灾难。当时的情形是:“东周之地,久陷贼中,中间畿内不满千户,井邑溱棘,豺狼所嗥。既乏军储,又鲜人力。东至郑、汴,达于徐方,北自覃怀(今河南武陟),经于相土(今河南安阳),人烟断绝,千里萧条。”当时的情形还是:“函、陕凋残,东周尤甚,过宜阳、熊耳,至武牢、成皋,五百里中编户千余而已。居无尺椽,人无烟爨,萧条凄惨,兽游鬼哭。”当时的情形更是:“关中北至河曲,人户无几”。再加上“河南、河北、河东已降,甲兵长积”,这样的残破,益发增加了唐政府对于长江下游各地的倚赖。新唐书五十一食货志叙述当时的情形是:“天子骄于乐佚,而用不知节,大抵用物之数常过其所入,于是钱谷之臣给事朘刻。”见旧唐书四十九食货志。见册府元龟邦计部赋税门。关于裴耀卿的官衔各书所记不同。旧唐书四十九食货志作江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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