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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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2、备用药品是

2、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

3、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9、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

4、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10、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房,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二)、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三)、备用药品的检查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2、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

5、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3、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_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四)、备用药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五)、备用药品的摆放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2、所有药品贮存盒/

6、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

7、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二)一、病区(含诊疗区)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急救药品和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三)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

8、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备用药品使用记录应采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通用名称,不得采用俗名或别名。(四)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五)病区备用抢救药品根据不同护理单元的使用频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管理(详见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护理单元抢救车管理办法)。(六)各相关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1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七)各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

9、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三、备用药品基数(一)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案。(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四)各病区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病区护士长签字,护理部主任签字后,送药房备案。四、药品领取流程(一)病区备用药品不用支票领取,各病区采用从药学部借用的方式领取。(二)各病区凭填写的诊疗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填写病区抢救车(箱)药品备用目录时,药

10、品的名称应使用通用名称。(三)摆放药品各病区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注意要将药品按照效期2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四)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

11、与应急使用。六、药品效期管理(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效期药品及时退还药学部并及时补充;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3充。七、退回及销毁(一)各病区从药学部借取药品后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抢救用药距失效期_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_个月以内药品药学部概不调换。(二)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过期药品应经过护理部主任

12、签字后,统一退回药学部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病房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诊疗区过期药品的回收。(三)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担。八、病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应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经病区科主任、护士长申请、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到药房或药库办理相关手续并备案,由药房或药库发给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手术室须配有专用保险柜,有防盗设施

13、,有全院统一的存放区域及标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双人双锁管理。(三)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须在护士长统一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4理;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交班时帐物须核准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四)批号管理。病区须详细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各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诊断、医嘱者、用药剂量、取药批号、用药批号等,使开具的药品可溯源到患者。(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备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和

14、空安瓿或废贴领取;无备用药品的病区凭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交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或废贴。(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废贴的处理:医院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并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登记表”上双签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或废贴必须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七)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无偿退还药房。(八)各病区备用数量过多或不需备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退库手续。(九)使用麻醉药品、第

15、一类精神药品后,应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了解治疗效果及反应情况,并及时记录在案。当患者发生除治疗目的外的不良反应时,应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并按规定报告药品不良反应。(十)效期管理。药学部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不用应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九、病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病区第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保管,专柜或专用抽屉存放,并有全院统一标识。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窃或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按照“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医院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版本(三)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二、依据药品管理法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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