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1084020 上传时间:2023-02-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单位房产资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我校房产资源的管理,完美房产管理制度,的确提升我校房产管理水平易使用效益,更好地保证和促进学校的教课和科研工作,为创办多科性、研究型、国际化一流大学供给必需的物质保障,特拟定本方法。第二条xx学校房产系指产权属xx学校的各种用房及其隶属配套建筑(含公共场所)。上述全部房屋无论其经费本源(包含引进校外资本、校内单位集资)及所处地域如何,均属xx学校房产。第三条依据关于改进和增强xx办公用房管理的建议等文件的相关精神和我校的实质状况拟定本规定。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房产资源实行学校和各二级单位的两级管理制度,学校房产管理政策及重要事项须经校长办公会

2、议研究或主管校领导赞同后实施。房地产的开发利用一定遵从学校建设发展整体规划。第五条学校房产资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房管中心)是代表学校正xx学校的房产资源实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房屋的目标、政策,并结合学校实质状况,负责起草拟定学校公用房管理的规章制度;(2)负责全校各种房产资源产权、产籍管理和信息统计报表工作;(3)负责公有房产的分配、调整和使用议论;(4)负责组织学校重要项目用房的评审;(5)负责学校房产资源使用各项花费的核算和收缴工作;(6)负责各种房屋修葺,参加公房建设规划、完工查收工作。第六条学校各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责:( 1)负责合理分配和使用本单位的房产资

3、源,依据教课、科研、办公以及服务需求拟定详尽分配使用方案,报房管中心审批;(2)负责建立本单位房产管理制度,落实本单位房产资源使用和管理责任;(3)配合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产管理,准时缴纳本单位房产资源使用相关的各项花费。第三章管理原则第七条学校房产资源的使用与管理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质建章立制,以提升学校房产资源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依法管勤学校房产资源,合理使用和开发学校的房产资源。第八条学校房产资源的使用与管理要坚持“保证办学、兼备兼备、分类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依据房产资源的使用功能及用途,学校公用房划分为四类:(1)行政办公用房;(2)教课、科研用房;(3)后勤服务

4、用房;(4)家产、商业用房。对不一样类其余房产资源实行分类管理和有偿使用。第九条按房产资源使用性质,分类鉴定配置标准,对有偿使用和超标使用房产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实行收费管理。经过经济手段战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调理用房的各种弊端,以建立公用房使用中的自我拘束体系,提升房产资源的使用效率。第十条各种用房的核算及管理原则:(一)行政办公用房:按学校各单位行政、办公岗位编制人数、职级鉴定党政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和教课科研单位行政办公用房,定额内免交房产资源使用费。(二)教课、科研用房:按院(系)教师编制、学生规模、学科门类鉴定其教师工作用房、教课实验用房、研究生论文工作用房等。定额内免交房产资源使用费。教室用

5、房:以全校各种学生的折算规模及学科种类作为基本参数,结合校园房产资源状况,由房管中心和教务处依据教课任务需求,协调落实教室用房的总指标。科研用房:校内科研用房按各学院(系)教师及科研编制人员状况和学科种类装备基本科研用房,免收房产资源使用费。对学校主持担当的重大科研项目、基地建设及科研经费许多的项目负责人,免收或减免科研用房房产资源使用费。上述状况之外的各项科研用房均实行有偿使用。(三)后勤保障及服务性用房:按所担当的服务任务和建筑物功能设计状况鉴定定额用房面积,此中公共服务及设施用房定额内暂免房产资源使用费。教工公寓(周转房)、专家公寓、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实行收费管理。(四)家产和商业用房:

6、按学校房产资源状况和校园师生生活需要,规划设置家产和商业用房,使用单位与xx学校是租借关系,其用房须与学校房管中心签订用房租借合同,并准时缴纳租金。第十一条鉴定各种用房面积要以各单位现状为依照,考虑发展需要,本着整体规划、相对集中的原则,留出合适的发展空间,由学校房管中心一致管理。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分配给各单位使用的公用房,由校房管中心与各使用单位签订相关用房协议,依照协议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学校每年对用房状况鉴定一次,宣告鉴定数据,并依据学校房源状况,予以合适的调整。关于房屋实质使用面积未达到定额面积的单位,学校将视房源状况,进行增补调整,使之逐渐达到定额面积。关于房屋实质使用面积超出

7、定额面积的单位,学校将回收其超标使用的房屋,或收取超标用房的房产资源使用费。第十四条各种房产资源使用收费标准及各种违规使用房产资源的处罚性调理费收费标准,由房管中心会同财务处等依据学校房产资源状况和市场状况提出建议,经学校审批后执行。第十五条房产资源使用费及违规使用房产资源的调理费由房管中心提出缴费清单,涉及校内单位的,由财务处协助从其单位经费中扣缴;涉及职工个人的,从其校内津贴中扣缴。第十六条因增设机构等原由需要增添公用房面积时,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校房管中心核算定额后依据房源状况报校长办公会决定或经主管校长赞同后解决,增添的用房面积纳入该单位用房定额内一致管理。第十七条超定额使用公用房的单

8、位,应按学校规定及校房管中心通知,在两个工作周内向学校退还超额用房,逾期不交者,按私占学校房产办理。第十八条除教工公寓(周转房)、专家公寓、职工宿舍外,在其余校内公用房内,除安排经学校审批的必需的治安值班人员外,不得用作住宿及生活用房。学生宿舍只安排学校一致招生的学生住宿,用于其余用途,一定由学校研究决定。第十九条未经学校赞同,不得擅自占用、调换、外借公用房,亦不得擅自拆掉、改建或搭建用房,禁止将其分配的公用房转手出租或投资经营。第二十条在学校建筑物上不得直立、悬挂商业性广告、发射天线和建立基站,若有特别状况,须经房管中心及主管校长赞同。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合理使用所分配房屋,提升房屋的完满率。

9、依据工作需要需对所使用的房屋及其房内水、电、暖设施及各种管线进行装修、拆掉、改建、扩建,一定先向房管中心提出申请,经房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审查赞同后才能施工。未经房管中心赞同,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违者将责令拆掉,恢复原貌,并视情节轻重恩赐处罚。第二十二条各使用单位要保持使用房屋周边的水、电、暖公用设施、各种管线和公共场所(楼梯、走廊、门厅等)的完好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掉、封闭或改建,违者将责令拆掉,恢复原貌,并视情节轻重恩赐处罚。第二十三条各种新建建筑落成后,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基建处、保卫处、后勤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接查收。查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新建建筑物完工后,由

10、基建处将房产相关文档资料移交给房管中心。房产管理中心会同基建处、保卫处、后勤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接查收。对发现的问题由房管中心汇总反响给基建处进行整顿。查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四条教职工调离、退休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交退原工作用房,返聘者由所在单位依据实质状况内部调剂,不再计入鉴定指标。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防范浪费房源。凡与申请用途不符或闲置不用超出两个月的公用房,学校将予以回收。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转让、调换公用房的,应限时迁出,并收违规时期房产资源调理费(不含水电等花费),拒不迁出者,学校有权强行回收;擅自将公用房出租、投资经营的,学校除

11、回收相关用房外,对违章者收拿出租经营所得10倍的罚款(不含水电等花费),造成学校其余损失的,另行办理。第二十七条未经学校房产管理中心审批擅自改造公用房、占用公用设施或封闭公用处所的,按擅自占用公用房收取房产资源调理费(不含水电等花费),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如不恢复,学校强行予以恢复。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花费,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担当。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结果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经学校赞同自筹资本或引进捐资建筑的公用房,均纳入学校房产资源一致管理,可依据项目建设协议或审批建议交投资方使用,但使用限时原则上不超出10年。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校以前颁发的相关规定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第三十条本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宣告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xx房管中心负责解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