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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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1、职工出生时间如何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2、什么是退休?退休的条件是什么?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

2、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按照特殊

3、工种的规定办理退休?从事上述工作的工人无论是现在从事这类工作或曾经从事过这类工作,都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按特殊工种的规定(即提前5年)办理退休。(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的;(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的;(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的。4、职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职工因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经本人申请办理因病退休。5、职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能否退休?1997年4月1日前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

4、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6、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基数的高低以及工龄的长短之间有何关系?缴费基数的高低以及工龄长短与退休时养老金水平成正比。即缴费基数越高、工龄越长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7、参保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如何发放?每月何时发放?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职工,其退休后的养老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及时实行社会化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于每月15号起可领取当月养老金。8、基本养老金如何调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国家根据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增长情况,参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5、国发19956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各地区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地不得自行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0150号)规定,企业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调整总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各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执行。9、在进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个人帐户前后,职工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

6、?建立个人帐户前(即1996年1月1日前,下同),职工所从事国家确定的特殊工种年限可按规定折算工龄。但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建立个人帐户后,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再折算工龄。10、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含义是什么?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份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11、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时间,是否计算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对以务农、做工、上学或从事其它职业为主,兼做些革命工作或参加过某些革命活动的,应当肯定他们为革命做的贡献,但不计算为参加革命工

7、作时间。12、转业军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何时算起?转业军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从参军之日起算起。但违反有关规定不能计算的除外。其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其参军前后的工龄可连续计算。13、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部分女同志除外)和精简人员,在工作间断后又参加革命工作的,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如何确定?凡间断年限不超过三年的,如果原工作时间长于间断年限,可从第一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否则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时之日算起;间断年限超过三年的,一般从第二次参加革命工作之日算起。14、如何认定供给制?个人生活部分享受以下供给的,属于供给制:(1)伙食按规定享受小灶、中灶、大灶

8、;(2)发服装、棉被等生活用品;(3)给极少的普通津贴费。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的(含包干制),可视为供给制。除此之外,其他支付形式不属于供给制。建国前享受过供给制待遇,也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按享受供给制待遇对待。15、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退休改离休的干部,从什么时间起改发原工资?因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由退休改离休的干部,从组织批准更改之月起,改发其原工资,以前待遇不再补发。16、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非因工或因病死亡后的丧葬抚恤费是怎样计发的?企业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丧葬费为2000元,应实行火葬的地区擅自土葬的不发,一次性抚恤费为8个月本人生前月缴费

9、工资或生前本人月养老金,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死亡丧葬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死者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17、什么是供养直系亲属?供养直系亲属是指其主要生活来源依靠供给的下列人员:(1)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经地级市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下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死亡职工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扶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

10、资、养老金等固定收入,无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职工供养范围;(3)死亡职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未满十八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死亡职工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未满十八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死亡职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抚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未满十八周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8、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手续时需要携带那些材料?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核减时需要携带: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注销复印件、殡仪馆火化证明。19

11、、办理死亡离退休人员遗属抚恤费需要携带那些材料?死亡离退休人员办理遗属抚恤费时需要携带:街道、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遗属身份证、死亡职工档案。农业户口的需携带镇(乡)、村、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20、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工龄如何计算?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的职工,在计算连续工龄时,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从事特殊工种时间,每从事井下、高、低温工作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每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工作不折算增加。21、职工自动离职、开除或刑事处分再次参加工作的工龄如何计算?职工自动离职的工龄计算按除名情况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

12、,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曾被开除、刑事处分后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只能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之日算起。22、民办教师的工龄如何计算?凡在民办教师(包括长期顶编代课教师)岗位上转为(包括直接招收、录用、顶替)公办教师后,其连续工龄从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民办教师时算起。他们在两个以上学校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过组织批准调动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3、什么情况下的临时工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

13、工龄。24、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知识青年的时间如何计算工龄?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5、随家庭下放农村人员的时间如何计算连续工龄?随家庭下放农村后按有关规定补办了知青手续的知识青年,其下乡插队的时间,原知青部门认定了下乡时期的,从其本人年满十六周岁后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起计算连续工龄。26、城镇待业青年在城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所办的独立核处、自负盈亏的集体单位工作期间的工龄如何计算?1968年以来,凡是在经过批准开业的城镇街道或国营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所办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集体单

14、位工作的城镇待业青年,被招收(合同自然减员补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后,其原在该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27、“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职工工龄如何计算?因违犯劳动纪律而受到“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如果本人未受刑事处分,在行政处分撤销以后,其受处分期间可以与受处分前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28、劳动教养期间的时间能否计算工龄?劳动教养人员中,原是职工的,不论是否开除公职,其在劳动教养期间,均不能计算工龄。29、未开除公职与开除公职的劳教人员有何区别?未开除公职的劳动教养人员、劳教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30、被精减职工

15、回乡、回家以后又重新工作的工龄怎样计算?被精减职工回乡、回家,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精减下放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31、工作人员经组织保送到各类学校学习的工龄如何计算?工作人员经组织保送到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领取了原工资(含调干助学金)的,其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经组织批准考入大、中专学校学习,学习期间领取人民助学金(含职工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算工龄,学习前和学习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工龄。32、1970年至1978年期间到大、中专学校学习的,工龄如何计算?工作人员在1970年至1978年期间到大、中专学校学习的,学习期间可以和学习前、后的工作时间合

16、并计算工龄。33、工作人员1979年以后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习的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计算工龄,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可以合并计算。34、出国进修和访问学者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35、自费出国留学的工作人员,停薪留职期间,能否计算工龄?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学位的年限,国内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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