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茅溪镇洞洞酱酒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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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古蔺县茅溪镇洞洞酱酒业有限公司锅 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古蔺县茅溪镇洞洞酱酒业有限 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古蔺县茅溪镇洞洞酱酒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7-510525-07-02-765842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庙林村三组地理坐标(106 度 18 分 3.622 秒,27 度 50 分 17. 138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D4430 热力 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

2、供应业91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吨/小时 (45.5 兆瓦) 及以下的建设性质新建 (迁 建)改建扩建团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 门 (选填)古蔺县经济 商务科技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 文号 (选填)川投资备【2207-510525-07-02-765842】 JXQB-0201 号总投资 (万元)18环保投资 (万元)5.3环保投资 占比 (%)29.4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占地面积 (m2 )不新增用地专项

3、评价 设置情况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 本项目生产废水转运 否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行)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如下表所示。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 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 、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污染物以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否- 1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新增 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处置,属于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 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

4、建设项目本项目醇基燃料最大 储存量为 11t,二级醇 基燃料醇含量为70%, 则本项目甲醇的储存量为 7.7t,未超过临界 量 (10t)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 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2022 年 4 月 29 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十 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2230 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规划提出“总 体要求与发展目标-战略路径:

5、打造特色优势显著的白酒产业园区。依 托“一核三带”白酒空间布局,以酒业园区为核心引领,做强二郎太 平永乐酱酒基地、茅溪酱酒基地、龙马潭浓酱兼香基地、纳溪酒镇酒 庄、泸县浓香白酒产业基地等五大白酒组团支撑,引导白酒企业加快向 白酒产业园区集中,引导各类要素优先向酒业园区配置,完善上下游产 业链配套,推动与城市 (镇) 融合发展,高标准建设白酒固态酿造基地、 国际酒业博览会和白酒检测中心,打造世界一流的白酒产业园区”等。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庙林村三组,属于茅溪酱酒 基地白酒组团;项目属于酒厂锅炉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减少大气污染 物的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与泸州市“十四五”白酒产业高质量发

6、展规划要求相符。其他符合 性分析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本项目属于“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以- 2 -及淘汰类项目,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 40 号) ,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为允许类” ,故项目为允许类。本项目使用的各种生产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同时,本项目已取得古蔺 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7、出具的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 川投资备【2207-510525-07-02-765842】JXQB-0201号) 。根据泸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 泸州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知 (泸市淘汰落后协20218号) , “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列入了“淘汰类”的“落后产品”, 按照省市对淘汰落后产能的统一部署安排,须在2021年底前完成非建 成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小 锅炉已属于淘汰设备,故本项目将淘汰现有的1个燃煤锅炉,新增1台 燃油锅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泸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 组办公室关于

8、做好2021年泸州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知 (泸市 淘汰落后协20218号) 文件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 、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锅炉技改项目,本次建设只涉及锅炉改造,其主要建设 内容为淘汰原有1个燃煤锅炉,新增一台燃油锅炉。建设地点位于四川 省泸州市古蔺县茅溪镇庙林村三组 (原厂区内) ,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3 、与赤水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2025 年) 符合 性分析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 (20212025 年) 的函 (川环函2021970 号) ,本项目属

9、 于锅炉技改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距离赤水河的距离为3.2km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原厂区内,不新增占地。本项目运营期生产- 3 -废水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废水暂存池,定期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 排;本项目建成后,减少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 固废均得以合理处置,不会对赤水河造成环境污染。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赤水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21-2025 年) 相符。4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总体要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 府发20209 号) 以及

10、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 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1 10 号) ,对项目拟建区域总体管控要求分析 如下:表 1-2 本项目与区域总体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 符合四川省 总体管 控要求1、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 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 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 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 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 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 动;般生态空间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 管理,原则上不再新建

11、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 工业园区面积,已有的工业开发区要逐步改造 成为低能耗、可循环、“零污染”的生态型工 业区,鼓励发展“飞地经济”。2 、重点管控单 元中,针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 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 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 放量建议指标。3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 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对其中的永久基本 农田实施永久特殊保护,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 变用途;对其中要素重点管控区提出水和大气污染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为锅炉技改 项目。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得到削减,本项目不 涉及农用地,符合要

12、素控制要求。符合川南经 济区总 体管控优化沿江、临城产业布局,明确岸线 1 公里范 围内现有化工等高环境风险企业的管控要求。 促进轻工、化工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严控大本项目属于锅炉技改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会提高企业环境符合- 4 -要求气污染物排放。对区域发展产业提出高于全省 平均水平的环境准入要求,对白酒产业和页岩 气开发提出高水平的环境管控要求。针对内江、 自贡等缺水区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项目提出最严格的环境准入要求。风险等级,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废水暂存池,定期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泸州市 总体管 控要求1、长江干

13、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 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 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出;禁止在长江 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 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尾矿库、垃圾填埋场 项目。符合2、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 排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 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 工、 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 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4、 积极引入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本项目不属于高耗 能、高排放“两高”项目。符合3、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落实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 (共)界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本项目运营期生产 废水全部收集后暂存于废水暂存池,定 期转运至污水处理 厂处理,不外排。符合4、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新建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 区,实行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本项目不涉及VOCs 排放。符合5、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LNG、危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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