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澧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与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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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德澧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调查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近年来,常德澧县加强了以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为基础,以教育、住房、就业、法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特别是针对农村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一、澧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现状 澧县共有32个乡镇,477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0.95万,其中农业人口74.9万,全县农村困难人口近3.5万人,约占农业人口的4.7%,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6094人。近年来,澧县加强了农村救助工作,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规范运作、

2、整体推进的较为完备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农村低保工作成效显著。澧县农村低保救助从2004年起步,当年救助农村特困对象7800人,人均月救助标准6元;2005年保障人数增加到9000人,人均月补助标准提高到15元,当年发放农村低保金89万元;2006年保障人数到10000人,月人均补助20元,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94万多元;2007年农村低保对象11000人,月人均补助30元,年发放低保金390多万元,其中上级拨款补助185万元;2008年,农村低保大幅度扩面提标,保障人数达到16000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数的2%以上,月人均救助标准达45元,还及时为低保对象发放了冰灾补助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全年

3、发放农村低保金近1000万元。2009年,农村低保保障人数达20900人,人均月补差提标到55元,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40万元。今年,澧县大力推进常德市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困难群众帮扶行动”,农村低保扩面5000人,人均月补差提标到66元,基本做到了对“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因生存条件恶劣等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五种对象应保尽保。另外,澧县还出台政策,每年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全额集中缴纳,并为低保对象争取了多项医疗优惠政策。(二)五保供养工作有序推进。近年来,澧县加大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力度,投入3200多万元,改扩建了32所乡镇敬老院,实现了“一乡一

4、院”目标。所有新建、改扩建敬老院都做到了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配套、交通便利。五保老人住房大多为四室一厅一厕,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以上,统一配置了家俱,配套建了厨房、餐厅、医务室、活动室,修建了猪舍、沼气池,划拨了菜地、渔塘,有条件的还划拨了山林、果林。目前,全县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1700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每所敬老院配备了院长一名,服务人员34名,县财政每年给每所敬老院23万元的院办经费,以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全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4148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在解决五保户医疗、丧葬问题方面,从2004年起,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设立了五保户医疗基

5、金,对五保户患重病进行救助;2006年,由县民政局出资将五保对象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门诊费每人每年30元定额包干,取消住院医疗费起付线,实行全部费用按比例补助,报销比例不低于总费用的70%;2008年提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5%以上。2009年,县里出台政策,为每位供养对象安排门诊医疗费70元。县财政还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建立了五保户丧葬互储金,五保户死亡后,给丧事办理单位或个人1300元丧葬补助费,为五保对象构建吃、穿、住、医、葬全方位安全保障网。(三)农村医疗救助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05年起,澧县开始大病救助试点,对农村患重大疾病的对象实施救助,但限定七种大病病种,救助对象界定

6、在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和部分优抚对象;2006年逐步扩大救助面,年救助600多人,人均救助标准达1500元;2008年及时调整医疗救助政策,实现由大病救助向住院救助的转变,全年农村医疗救助1338人,救助人数比2007年多300多人,救助金额193.7万元,比2007年多80万元;2009年,澧县重新修订出台了澧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澧政办发【2009】46号),确立了“资助参合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除了资助参合参保部分外,全年农村医疗救助1550人,救助金额211.5万元。今年,澧县继续狠抓医疗救助工作,截止7月底,已救助农村患者2424人,救助金

7、额236.76万。(四)灾害救助工作扎实有效。澧县自然灾害频繁,经常性发生洪涝、干旱、冰雹、龙卷风等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产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灾民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难。为了及时救助灾民,减轻灾害损失,澧县制定了全县性救灾应急预案,积级筹措救灾资金,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困难和灾后重建,县里按农业人口每人每年一元的标准,设立了救灾准备金。非大灾年份,每年用于救灾的专项资金支出达500万元以上,若遇特大灾害,年救灾支出达1000万元以上。2008年初罕见的冰冻灾害和“6.3”龙卷风冰雹灾害发生后,澧县立即启动救灾工作,迅速开展勘灾查灾工作,澄清灾情底子,及时上报灾情,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救灾和灾后重建工

8、作,除抓好灾民生活救助外,还帮助因灾全倒户、半倒户、房屋受损户修建住房3356间。救灾资金支出达900多万元。汶川地震后,我们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共募集各类善款630万元。2009年,全县共发放救灾资金404万元。(五)慈善救助成效显著。仅2009年,县慈善总会开展的助学、助医、助困、扶老等活动,共发放救助金95万元。其中,联合县教育局、金龙玉凤爱心基金救助贫困生230名,临时救济困难对象140名,救助各类大病患者45名,资助建设乡镇敬老院6所。协同省市完成了“爱心改变命运”、“金叶慈善医疗卡”、“微笑列车”、先天性心脏病救治等慈善项目,救助各类困难对象120名。截止今年7月底,澧县累计

9、投入413.16万元,对4223人实施了大病救助,累计投入323万元,资助了5580名贫困学生。(六)农村住房救助稳步推进。从2005年起,澧县稳步推进“爱心房”建设,缓解农村因病因灾房困户的住房困难,当年建成150户,每户补助50008000元。2006年、2007年相继建成520户;2008年,结合冰灾和“63”龙卷风、冰雹灾害倒房户重建,共建成安居工程230户,2009年建成142户,户平投入资金3万元以上,其中省、市、县三级补助10000元。家庭成员12人的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以上的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全部为砖木结构。截止今年7月底,澧县已建成农村安居房

10、110套,并已入住80户。二、澧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无地人员生活困难问题亟待解决。1、对平垸行洪人群的扶助力度不够。澧县共有平垸行洪移民25499户80901人,其中分散异地安置的移民9987户30452人。平垸行洪移民共承包耕地或租种其他农户耕地7255亩,人均只有0.23亩,绝大部分移民只能靠打临工为生,生活比较困难。特别是移居到县城规划区和乡镇集镇的2164户3144名移民,根本无地可种,生活更加困难。2、对渔民的救助力度不够。澧县共有渔民586户,1486人,其中城市户口771人,农业户口715人,已享受城市低保205人。由于他们常年大多生活在捕鱼船上,没有固定住所,加上

11、渔业资源匮乏,捕鱼收入严重减少,以及每年长时间禁渔,导致大部分渔民无房居住、生活困难。(二)农村低保有待进一步扩面提标。由于澧县农村重病重残对象多,山丘区部分地方自然条件恶劣,农民经济收入低,以及移民等原因,目前还有许多特困群众需要纳入保障范围。根据我们摸底调查,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约3.5万人,约占农业人口4.7%,除已纳入低保的2.09万人外,还有1.41万特困群体生活比较艰难,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需要社会的进一步扶助。(三)对农村五保老人的关心和扶持力度尚待加强。1、敬老院建设投入不够。澧县已建成50人规模的敬老院共32所,每所每年需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等经费6万元以上,

12、全县共需192万元。目前县财政每年仅给每所敬老院拨付23万元运转经费,直接导致了敬老院的服务质量偏低,加重了各敬老院自筹任务和五保老人的自给劳动强度。2、对农村散养五保老人投入不够。目前,澧县农村分散五保户供养标准已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但由于物价上涨,五保户生活水平基本没有提高。除供养金之外,每名五保户每年的衣被费、医疗费需500元,全县每年需资金150万元以上。(四)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比例有待提高。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每户至少需资金4万元以上,政府补助只有1万元,其余3万元主要靠建房对象自筹。因住房救助对象多为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他们自救能力差,无力筹措建房资金。(五)农村医疗救助力度

13、不够。虽然澧县一再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但还存在医疗救助面窄、救助标准偏低的问题,与救助者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救助金额对有些患重大疾病的对象来说是杯水车薪。(六)慈善救助有待加强。1、对孤儿的救助力度不够。目前澧县有孤儿近200人,民政部门根据年初计划,每年投入近40万对全县孤儿进行救助,但是40万对200名孤儿来说人均2000元不到,是远远不够的。孤儿的经济来源和饮食起居大部分还是要靠祖辈或旁系亲属来维系,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有的受教育程度偏低,有的过早承担生活的压力。2、对困难学生的救助力度不够。澧县历年困难学生维系在5000人以上,民政部门每年投入近300万对困难学生进行救

14、助,人均投入不足500元。而在5000名困难学生中特困大学生就有近千人,大学生费用相对较高,慈善救助投入的比例较大,所以投向其他中小学困难学生的费用更少。三、对澧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对平垸行洪移民,建议参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出台平垸行洪移民扶持政策,加大对平垸行洪移民的生活救助力度,将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城乡低保。对澧县渔民,建议将他们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安排专项资金帮助无房户建设住房,特困对象纳入城乡低保。(二)建议农村低保进一步扩面提标。除将目前尚未纳入低保的1.41万困难群体全部纳入低保外,还要广泛收集和发现农村特困人员,并逐一解决。另外,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目前

15、补助标准仍然相对较低,根据本地农村群众生活水平,建议将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提高到90元。(三)乡镇敬老院要保正常运转,每所敬老院每年还有2-3万资金缺口,需省市在财政转移支付中解决,建议加大投入。同时,建议给乡镇敬老院定型为乡镇事业单位,从体制上保证乡镇敬老院健康发展。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建议供养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1500元,并列入上级转移支付。另外,每名五保老人每年的衣被费、医疗费需500元,全县每年需资金150万元以上,建议列入转移支付范围。(四)提高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比例。农村安居工程建设,每户至少需资金4万元以上,政府补助只有1万元,其余3万元主要靠建房对象自筹。因住房救助对

16、象多为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他们自救能力差,无力筹措建房资金。建议提高住房救助补助标准到每户2万元,另外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对改建住房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五)建议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配套、加大医疗卫生费用优惠减免幅度,减轻患病对象的医疗负担,提高对患重大疾病对象的救助金额,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把低保边缘户等其他困难对象也纳入救助。同时加快资金拨付时效性,提高补助资金额度。(六)建议加大慈善救助力度。1、加大对孤儿的救助力度。澧县从2008起,由团县委、县民政局牵头,由县少年宫承办,成立了“励志家园”,集中救助着50多名在校孤儿,由关协老同志担任“家长”或辅导教师,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为他们辅导作业。但是目前“励志家园”规模太小,建议加大投入,扩大规模,让全县孤儿入住“励志家园”,过上幸福生活,感受党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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