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海难救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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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海难救助第一节 绪论一、救助法律1.2.法律1)统一海上救助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1910年救助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on to Assistance and Salvage at Sea, 19101910年9月23日订立于布鲁塞尔,1913年3月1日生效生效条件: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比利时政府与拟批准缔约国联系,决定应否生效86个国家和地区批准(至2010年12月)中国没有加入1967年议定书1967年5月27日制订,1977年8月15日生效10个国家批准(至2010年12月)

2、2)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1989年救助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alvage, 19891989年4月28日制订,1996年7月14日生效生效条件:15个国家表示同意59个国际和地区批准中国没有加入3)中国海商法 第九章二、概念1.定义1)1910年救助公约对于遇难的海船、船上财物和客货运费的救助,以及海船和内河船舶相互之间的救助,也不论发生在何种水域,2)1989年救助公约在通航水域或其他任何水域,援救处于危险中的船舶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或活动船舶,指任何船只、艇筏或任何能够航行的构造物3)中国海商法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

3、行的救助4)传统的定义海船与海船,海船与内河船在任何水域开展的救助海船?2.雇佣救助(打捞)第二节 构成要件一、合法的获救财产1.通常的海事财产 maritime propertyvessels and their apparel, bunkers, wreckcargo and merchandisefreight at risk1)1910年救助公约海船、如果是海船和内河船相互之间的救助,则扩大到内河船船上财物客货运费2)1989年救助公约A非永久性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任何财产property not permanently and intentionally attached to t

4、he shorelineB有风险的运费C船舶是任何船只(ship)艇筏(craft)能航行的构造物(any structure capable of navigation)D特殊的适用财产固定式或浮动式平台(拖航中)fixed or floating platform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拖航中)mobile offshore drilling unitsE环境损害(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第四海事财产污染、玷污、火灾、爆炸或类似的重大事故,对人身健康、对沿海、内水或其毗连区域中的海洋生物海洋资源所造成的重大的有形损害2.飞机和直升飞机落海的飞机和直升飞机1)国际公约

5、没有规定1989年救助公约财产的范围广大,能否包容?2)1938年统一对水上飞机的海难援助和救助及由水上飞机施救的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Relating to Assistance and Salvage of Aircraft or by Aircraft at Sea, 1938没有生效飞机和船只互相可以援助、救助无效果的,补偿额为5万金法郎每一获救人的补偿额5万金法郎飞机经营人的补偿额以50万金法郎为限3.军舰和政府公务船1)1910年救助公约和1989年救助公约 明确

6、规定除外2)1967年议定书 军舰和政府公务船适用救助公约 但只有理赔国法院有管辖权 4.人命 1)是否成为义务1910年公约义务只要对本船没有危险,即使是敌人,都必须救助同时规定船东对此不承担责任问题法律上有义务的,就不应成为救助1967年议定书缔约国决定是否适用该项规定,以及如何适用1989年公约没有类似的规定20世纪单独救助人命案没有2)是否成立救助人命列入救助有两个要素:危险不存在问题价值则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生命无金钱价值,但有死亡可以估算价值3)国际公约和中国海商法在有获救财产的情况下救助人命,才可获得报酬5.其他财产1)货币及贵重金属可以列入救助2)关税国际公约未提及中国海商

7、法规定,获救财产应扣除税款及海关等费用美国案例认定获救财产包括关税3)国有货物(state-owned cargoes)1910年救助公约和中国海商法未提及1989年救助公约规定不得留置而索赔救助报酬4)人道主义货物(humanitarian cargoes)1989年救助公约规定,如该国已经同意支付费用,不得留置而索赔救助报酬5)船员私人物品和旅客自带行李belongings of the crew and cabin luggage of the passengers.国际公约没有规定救助合同通常将其排除中国海商法第181条规定不列入获救财产二、自愿1.主要与法律义务是否存在有关从救助方出

8、发1)因侵权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如碰撞后国际公约都没有直接规定属侵权损害中减少损失的义务(mitigation)2)因职务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如船员、引水员的职责属雇佣合同的义务主体的行为但超出范围的除外引水员救助的提供超出了引水合同范围船 员是否超出雇佣合同服务范围3)因同处危险的处境而产生的救助义务,如乘客但超出范围的除外如本可逃生或已安排离船却留下救助2.与被救方是否拒绝也有关系从被救助方出发1)1910年救助公约规定不给予救助报酬的情况是明确的拒绝合理的拒绝2)1989年救助公约进一步将拒绝救助的人规定为船东、船长其他处于危险中的不在船上而且未曾装船的财产的所有人owner of any

9、other property in danger which is not and has not been on board the vessel三、财产处于危险之中1.国际公约都提到了对处于危险中的船舶的救助2.危险的含义1)危险是指真正的、但非立即发生的危险2)危险不是遥远的,但却是可能发生的危险3)举证救助人须举证救助开始时存在真正的危险在救助没有合同、甚至被救助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举证显得更有必要实际上,往往有争议的不是危险是否存在,而是存在的程度四、救助必须成功(no cue no pay)1.传统意义上的成功与合法的获救财产和救助报酬有关成功是指最后的成功2.“安全网”、“环境救助

10、”的例外规定第二节 救助方式一、法定方式1.1910年救助公约1)对海船的救助2)海船与内河船的救助2.1989年救助公约1)船舶扩大到任何船舶2)增加了对环境的救助3)增加了对平台和钻井装置的救助(航行中)二、实务中种种救助方式1.拖带(salvage towage)1)与单纯拖带(single towage)的区别海上风险的存在2)需要拖带的情况:机器损坏或推进器杆断裂碰撞后船舶损坏燃料或水用完船舶着火船舶漏水在港中着火或遇冰块袭击而走失因遇难而需拖至浅滩(grounding) 或因搁浅而需外力帮助拖浅2.灭火1)直接灭火没有争议2) 帮助灭火可能有争议直接的帮助可以成立救助 美国案例 t

11、he blackwall 1869:一艘拖船被被用于载消防队员去灭火,该拖船的救助被判成立3.救出货物与人员4.提供人力、物力5.其他1)在旁等候2)给予办法3)引水(引水员职务范围之外的引水)4)从敌人、海盗、私掠船处夺回被夺去的船舶、货物第三节 救助报酬(the reward/remuneration)一、支付原则1.1910年救助公约1)无效果无报酬(no cue no pay)2)报酬可以合同商定、法院确定,合同确定的报酬也可以推翻3)姐妹船之间的救助,仍应支付报酬4)拖轮的救助只要超出其合同的,也能获得报酬(与救助成立与否有关)5)被救助船明白合理拒绝的,不能获得报酬(与救助成立与否

12、有关)6)人命救助可从财产救助报酬中获偿,获救人员不支付报酬,但不影响国内法的规定7)救助人间的报酬分配依照船旗国法8)不影响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关于由公共当局组织或监督救助的规定9)救助人的过失、欺诈或不诚实的行为造成救助或救助困难的,可剥夺其全部或部分报酬2.安全网(safety net)LOF 80起为救助油轮而设立合理发生的费用 + 不超过15%费用(后增至30%)取得安全网下报酬的条件是,上述费用及利润超出根据救助协议而取得的款额3.1989年救助公约(增加部分)1)特别补偿(special compensation)(第十四条)A环境救助不成功支付补偿不成功根据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不能获

13、得报酬或报酬不抵费用就环境救助而言无效果(未防止或减轻环境损害)补偿额相当于所花费用直接支付的费用(out of pocket expense)投入人力、设备的公平费率(fair rate)支付人被救船所有人因救助人过失造成环境救助无效果的可扣减或剥夺补偿B环境救助成功提高补偿成功防止或减轻了环境损害,但不能获得救助报酬或报酬不抵费用补偿额可增至费用的130%,最高可增至200%2)在公共当局控制下从事救助的可以获得报酬或补偿3)不在船上救助的报酬分配适用救助合同的准据法中国海商法:未规定救助合同准据法4)危险发生前所签署的合同不是公约下的救助,除非超出履行范围二、救助报酬数额的确定1.191

14、0年救助公约1)获得效果的程度2)救助人的努力与劳绩(efforts and deserts)3)时间4)损失与费用(投入设备方面,只规定调入其他船舶)5)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所冒风险的财产价值)6)被救方所处的风险和救助人所冒的风险7)获救财产的价值2.1989年救助公约(增加部分)1)救助人对环境救助的技能和努力2)提供服务的及时性3)投入设备救助船舶和设备的可用性及使用情况救助设备的备用状况、效能和设备价值三、Special Compensation P&I Club Clause(SCOPIC)制订者:The International Group of P&I ClubsThe Intern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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