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新医院电梯设备及安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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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埗新医院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文件招标编号:GB200913招标机构:东莞市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我中心受使用方委托,现就东莞市高埗新医院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GB200913),欢迎有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1采购编号:GB200913。2、招标项目:高埗新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包括医用电梯6台、货梯2台。3、采购标的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4、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投标人必须为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备所投产品的经销证书或授权证明;(3)投标人必须具有C级或以上(电梯)中

2、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2007年以来有同类项目销售和安装经验,成功项目数量不少于2个,单项金额不少于200万元;(5)在珠三角地区设有公司或售后服务办事处;(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7)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5、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正本备查,复印件留存);(2)相关合同、验收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正本备查,复印件留存);(3)经销证书或授权证明(原件正本备查,复印件留存);(4)C级或以上(电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正本备查,复印件留存);(5)投标报价人为非珠三角公司的,另需提供在珠三角地区设立分公司或售后服务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2日至2009年12月6日上午8:3012:00, 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7、报名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莞市高埗镇振兴南路138号财政分局二楼。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及事宜:递交投标文

4、件时间:2009年12月8日8:3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8日0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高埗镇振兴南路138号财政分局二楼。9开标时间、地点及事宜:开标时间:2009 年12月8日09:40(北京时间)。开标地址:东莞市高埗镇财政分局二楼会议室。开标事宜:投标代表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开标会。10、投标报价文件要求:(1)提交投标文件一正本五副本。(2)按投标样式填报和所有投标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11、定标办法:符合招标要求的价低者中标。12、采购文件可在东莞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

5、13、已经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14、联系人:李小姐15、联系电话:(0769)88782020 传真:(0769)88789616 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1本次招标标的除要提供合格货物外,还要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1.2资金来源:高埗医院自筹资金。2定义2.1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他组织。2.2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

6、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3日期:指公历日。3合格的投标人3.1具有合法资格、有能力生产或经营招标(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有能力提供招标(谈判)文件规定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3.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2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

7、支付的版税。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5.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行业标准。如果是进口的货物,供应商负责办理所有货物的进口及商检手续。5.2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5.3按用户需求的要求制定和履行质保和保修条款5.4货物验收。5.4.1验收工作由用户(或用户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5.4.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一切与准备

8、和递交之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6.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中心、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3东莞市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二、招标(谈判)文件7招标(谈判)文件的组成7.1招标(谈判)文件包括:7.1.1 投标邀请函;7.1.2 投标人须知;7.1.3 用户需求书;7.1.4 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8招标(谈判)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

9、必须详细研究了招标(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评标办法、修正文(如果有)等,如对招标(谈判)文件条款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有倾向性,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中心提出澄清要求,并书面送至东莞市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无论是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中心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未按时提出澄清要求则视同投标人完全知悉和同意全部招标要求。9招标(谈判)文件的修改9.1 招标(谈判)文件发出后

10、,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采购中心可对招标(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招标(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方应立即以传真或其它东莞市高埗镇政府采购中心接受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9.3招标(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谈判)文件、招标(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中心将酌情

11、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10.2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和招标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投标承诺函;(3)资格证明文件;(4)报价一览表;(5)报价明细表;(6)偏离表;(7

12、)设计方案、安装方案、主要材料及部件说明;(8)商务及服务等。11.2必须对招标(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包括货物的主要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提供不详或不实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投标人应按招标(谈判)文件中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文件。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说明1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就全部货物和配套工程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13.2报价为交钥匙价,应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售后服务费和一切的税费等。 13.3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3.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3.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4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而予以拒绝。15.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

14、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的投标文件。16.2 投标文件应在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16.4投标文件必须是书面打印材

15、料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是属于投标人自己制作的,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6.5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16.6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否则相关文件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出现掉页和漏页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17.2投标人应按如下要求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提交:1、投标文件(一正五副),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7.3在投标文件的内层和外层密封袋上均应:17.3.1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7.3.2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文件的种类;17.3.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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