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钻孔灌注桩)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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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强陵照明有限公司8号厂房钻孔灌注桩工程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 编写: 审核: 审批: 江苏兴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一、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招标文件2、勘察技术报告书3、现场踏勘和调查所获得的资讯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二、工程概况: 淮安强陵照明有限公司8号厂房工程为钻孔灌注桩基础,桩数为501根,试桩6根,工程桩桩长为21米,桩径500米米;混凝土强度为C25,工程桩为抗拔桩.钢筋布置详见设计图纸.三、施工准备开工前做好基坑放线定位、周边管线建筑物调查工作.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与送检、检验.对进

2、场机械进行检修,以确保进场后正常工作.四、施工总体目标职业安全健康目标: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五、施工工艺详见下页施工工艺流程图1平整场地桩位放样埋设护筒钻机就位反循环钻进 现场检查制作护筒钻孔记录清孔成孔检查钢筋笼制作、检查安设钢筋笼水密试验安设导管导管检查砼运输灌注水下砼灌注记录拔除护筒钻机移位破桩头桩检砼拌制试块制作试块检测 六、施工防护措施1、根据场地情况,现场采用搭架挂塑料布防护,防止泥浆喷溅2、泥浆池制作:用竹笼围成4米4米的正方行泥浆池,池子里用双层塑料布铺好,竹笼周围用沙袋固定好,防止滑动.泥浆池用于施工中泥浆

3、暂缓,已防止灌注混凝土过多时泥浆涌出,造成污染.泥浆可循环利用,并且定期使用排污车及时运走.七、质量保证措施1、施工中注意保持护筒垂直,防止倾斜;2、钻孔过程中,根据地层情况调整孔内泥浆性能指标,以达到泥浆护壁的要求.3、钻进时,起、落钻头速度要均匀,控制钻进速度,不得过猛或骤然变速,并要及时将孔内残渣排出孔外,以免孔内残渣太多,出现埋钻现象;10、钻孔成孔的质量符合表1要求表1 钻孔成孔质量标准项 目允 许 偏 差孔的中心位置(米米)群桩:100;单排桩:50孔径(米米)不小于设计桩径倾斜度小于1%孔深支承桩:比设计深度超深小于50米米沉淀厚度(米米) 支承桩:不大于设计规定清孔后泥浆指标相

4、对密度:1.031.10;粘度:1720Pa.s;含砂率:2%;胶体率:98%11、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报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且经监理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九、安全保证措施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要求: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识,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3、凡参与施工的人员要身体健康,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戴安全帽,穿工作服,不得穿拖鞋.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目标制定项目的环境

5、目标,本着“不破坏景观、不破坏生态、不造成水质污染、不造成空气污染、不造成噪音污染”的原则,在施工时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化害为利,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1、项目部设立环保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保的组织实施.2、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3、施工废弃物和弃碴等不得随意丢弃,应运至指定的位置进行填埋处理.4、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污染,施工废水、生活废水采用沉淀池、化粪池等方式处理,清洗集料或含有油污的废水采用集油池的方式处理,

6、不得污染水源及耕地.施工地点要防治噪音污染,施工车辆不得随意鸣笛.施工机械施工时,派专人负责工地巡逻,便道经常洒水,防止车辆通过时尘土飞扬.十一、桩基检测 根据现场条件,桩基在成孔后28天进行大应变、小应变检测.进行静荷载实验. 江苏兴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七日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

7、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

8、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

9、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

10、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

11、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

12、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4.2 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4.3 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XX市有关部门。 4.4 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XX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XX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4.5 发生急性

13、中毒、中署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安质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卫生行政部门。 4.6 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报上级主管单XX公司质安部、办公室)外,应同时XX市公安部门。5、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5.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5.2 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3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4 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5 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5.6 不得攀登脚手架。 5.7 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5.8 脚手架及所有机械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5.9 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5.10 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5.11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作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12 对各种安全检查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有意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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