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校工资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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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石嘴山市第七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方案(讨论稿)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出尽学校教育教学均衡、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知道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71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学校管理制机制

2、,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考核工作原则(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考核绩效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四)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坚持公正公开、民主科学、群众参与、程序规范。(五)学校要不断改进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努力提高绩效看哦和个科学性,不断增强绩效考核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三、考核具体项目: (一)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总量控制在本学校奖

3、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班主任津贴全年发放10个月,2月、8月不发放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的考核及发放办法由学校有校委会研究际制定。 (二)管理岗位的设置与津贴 1.副校长津贴: 副校长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局党委任命,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发放。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 中层管理人员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辅导员等。中层管理人员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报局党委审批,聘期两年。管理岗位津贴全年发放10个月,2月、8月不发放管理岗位津贴,假期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管理人员加班,可根据情况按照超课时标准发放。中层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每月按140元发放。 (三)组长设置与岗位津贴的发放 1.年级组长及学科组

4、长的设置。 学校各年级设置组长1名,从中选拔优秀的年级组长兼任语文学科、数学学科、音体美学科及综合学科的学科组长。 2.组长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年级组长、段组长津贴为50元/人/月; 学科组长津贴为30元/人/月。 四、工作量的核定 1.副校长工作量的核定:副校长6课时/周为满工作量。 2.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量的核定:中层管理人员承担相应学科50%左右课时量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计入超课时,按照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3.组长工作量的核定: 年级组长及学科组长应担任同学科同课时量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计入超课时,按照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4.处室干事承担相应学科2/3课时量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计入超课

5、时,按照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5.报账员承担相应学科50%左右课时量为满工作量,超出部分计入超课时,按照超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6.任课教师工作量的核定:阶段学科课时量(节/周)小学语文(阅读、作文、班会)1014数学(综合)1012音乐18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思品健康科学英语12167.学校各库室管理员工作按()课时计算。8.视人员余缺情况,课程低于以上标准2节之内为满工作量,超出规定课时量上线部分计入超课时津贴发放。兼学科或跨年级担任同一学科可根据所任学科适当减少工作量。各库室管理员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校委会核定。 五、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暂定为4元/节。 六、奖励考核学校制定具体的教职工奖

6、励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七、骨干教师津贴根据教体局2008年6月印发的大武口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骨干教师达到考核标准后,享受相应的骨干教师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按年发放,标准为大武口区级、市级200元/人/年,自治区级、国家级300元/人/年。 八、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绩效工资的发放 1.事假 事假5天(含5天)以上10天以下,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10天(含10天)以上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含1个月),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 2.病假 病假10天(含10

7、天)以上15天以下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15天(含15天)以上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全年病假累计3个月(含3个月),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全年病假累计超过8个月(含8个月),下一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按60%发放。 3.旷工 旷工1天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产假 教职工正常的产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发放。 九、其他情况 1.借调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为便于借调人员考核、管理及绩效工资的发放,借调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体局考核发放。借调到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由借入单位将该同志的考核情况每月反馈至教体局,教体局统一发放。 2.教职工经学校及教体局批准外出培训学习,时间在15天以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时间在15天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值发放。外出期间所任课程由其他教师兼任,按照超课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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