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省电视节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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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度浙江省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根据中国电影电视学会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单位为浙江省电视制作行业(省、市、县电视台等)。 2申报节目类别:(1)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新闻、专题、综艺文体节目。(2)高清录制技术质量奖:专题、体育、电视剧节目。(3)标清(高清)视频图形制作奖:片头、短片节目。(标清带仅参加省奖评审,高清带可推荐参评金帆奖。)(4)标清播出技术质量奖:电视节目录制。 3申报节目时间长度要求:(1)新闻节目10分钟以上(一档完整的新闻节目);(2)专题、纪录片节目15分钟以上;

2、(3)综艺和体育节目60-120分钟;(4)电视剧完整一集;(5)片头节目90秒以内;(6)短片节目:5分钟以内;各参评单位每类可选送一至二个节目参评,总数不得超过九个。参评高清节目的高清素材应至少为节目总长的80%。4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评审,各地级市电视台必须参加,且参评节目须录制转播中央台新闻联播的频道。录制时间由评奖工作组在申报截止日前电话通知。5. 凡参加申报的电视节目,必须是在县以上电视台正式播出过的,且其首播时间限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26日之间。6. 申报节目、主要完成人员数量要求: 项奖类申报节目数 每个节目完成人员限额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标清电视节目新闻

3、24专题24综合文体26高清电视节目专题24体育26电视剧26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片头23短片23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16 (4个频道以下)12 (5-9个频道)15 (10个频道以上)二、申报办法 (一)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组织评审的基础上推荐申报;或报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推荐申报。(二)参评单位报送办法和要求: 1各参评单位应认真准备和填报本细则规定的各种申报材料。其中报表应按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见附件。 2申报材料除了需要填写纸质材料并随参评磁带邮寄外,还需要登陆网址http:/zhejiangtvs.haoran.tv

4、进行申报材料的注册登记。 3凡申报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2)。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台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2每个申报项目填写一张。 4申报高清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3)。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台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台自备)。表2每个申报项目填写一张。 5.申报视频图形制作奖的每个节目,在报送磁带的同时还应填报与节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表(表4)。此外在节目磁带上还应带有本单位的入库磁带登记表(表格由各单位自备)。参评磁带盒内还必须附有创意设计和制作说明

5、。 6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必须报送数字磁带,并且都必须报送台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其具体要求如下:1)节目信号:取自播出中心输出口信号2)节目频道:按本“细则”评奖范围第4条之规定3)记录时间:由评奖工作组指定并通知4)记录长度:90分钟,要求使用90分钟磁带在报送记录磁带时还应填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5)。此外,每份磁带上还必须附有记载当日节目预告单的广播电视报和各段节目标题和起止时间的电视节目播出串联表(表格由各台自备)。各台在填报主要完成人员时,应考虑技术管理人员的劳绩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比例由各台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7参评磁带的要求1)申报电视节目载体为数字录像磁带(包

6、括Digital BETACAM、DVCPRO、IMX、SX、HDCAM)或专业新记录介质(包括蓝光盘、P2卡)。录制节目磁带,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和播出节目记录磁带都应该严格按照附件一至附件三中相关内容进行录制。2)录制节目磁带除新闻类节目外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其中综艺类节目如属于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道记录与主声道相同的混合声。视频图形制作节目磁带片头、短片类节目副声道必须记录国际声。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其副声道不作要求。8各单位在准备报送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电话询问评奖工作组。联系人:张志远 (0571)56352337,880770502337 许晓燕 (0571)563523

7、49,880770502349 张康敏 (0571)56352331, 8807705023319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应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签字、盖章后与参评带一并寄送到下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科技管理部许晓燕 收邮政编码:310005联系电话:(0571)56352349E-mail:接收邮件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以当地邮戳为凭。三评定工作1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各分项奖由评奖委员会(下称评委会)统一评定,评委会的组成由省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提名,报省局科技委审批。2此次评奖的组织筹备工作由省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承担,浙江广电集团和嘉兴广播电视台

8、具体承办,其主要任务是:1)组织对参评的节目磁带进行技术指标测试。2)邀请在杭专家组成艺术评委会对参加视频图形制作奖的节目进行艺术方面的评审打分和点评。3)向评委会提供参评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和节目磁带技术指标的测试结果。4)为评委会提供主观评价节目磁带所使用的设备和场所。5)为评委会提供评奖用的各类表格,并将所有数据统计汇总排序。3参评的录制节目、视频图形制作节目和播出节目的记录磁带,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不按照录制和交换规范要求者,按落选处理。4评委会在评定各分项奖时采用百分制无记名打分方式得出平均分后,再与客观测试得分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分数,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各分项奖(电视节目视

9、频图形制作奖取三类中最高分计入)总积分最高的单位获电视节目技术质量综合大奖一等奖。5各分项奖中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根据2005年浙江省电视专业委员会上的决定为20%、25%、30%。6根据中国电影电视学会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范围的要求: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三类节目、视频图形制作奖的二类节目、高清电视节目,省级电视台、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每类可选送一个节目参评;市、县级电视台在省局科技委电视专业委员会评定基础上每类可推荐选送二个节目参评。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的送评单位是省电视台、省会城市台、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7评奖结束后的工作1)电视专业委员会向省局科技委报告评奖结果。经批准后发文颁

10、布获奖单位及人员。2)电视专业委员会向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推荐,参加全国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的评审。3)在全省技术管理工作会议上由省局科技委主任颁发奖杯和证书。分项奖奖金由获奖单位自筹。四、参评费 每申报一个奖需交纳800元的技术检测费,汇款时间和账号如下:2014年7月4日前汇至如下账号:收款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莫干山路分理处帐 号:1202051309900003868邮 编:310005 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111号(汇款内容注明“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费”)申报2014年度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的单位应按规定另行交纳参评费。五、附件附件一:标清晰度节目录制

11、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二:高清晰度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三: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评定办法 附件四: 播出技术质量评定办法附件五: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申报总表(表1)附件六: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分项奖申报表(表2)附件七: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3)附件八: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表4)附件九: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申报表(表5) 附件一:标清晰度节目录制技术质量评定办法1概述 本办法是为评定录制技术质量而制定的,适用于对各种电视节目磁带或新介质进行技术质量的评定。电视节目磁带分为新闻、专题、综艺三类。2对参评磁带的要求 2.1参评的电视节目必须是本台人员录制,且

12、首播时间在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26日的期间之内。 2.2参评的电视节目必须完整,节目时间长度为:新闻10分钟以上(自选某一天内一次新闻节目);专题15分钟以上;综艺60分钟以上。 2.3参评磁带应严格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依次进行录制,具体规定见下表:磁带段持续时间(秒)图 像声 音控制磁迹时间码VITC、LTC新介质LTC 磁迹1磁迹2引 带或引导区保护约10空 白 带校准60100/0/75/0 彩条信号基准磁平1000Hz信号(见注)连续连 续连续提示30黑 底无 声无 声正 式节 目节目实际运行时间节 目带 尾30黑 底无 声无 声注:原始记录时,彩条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

13、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测试信号;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 dBFS)的1000Hz正弦波。立体声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CH1、CH3声道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作为识别。2.4参评磁带的声音信号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音磁迹上。除新闻节目外副声道(CH2)必须录有国际

14、声。综艺类节目如属现场实况转播时,允许副声道(CH2)记录与主声道(CH1)相同的混合声。国际声是在专用声音磁迹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 2.5 声道分配规定为:对于单声道节目,声道1(对应CH1)记录单声道节目混合声,声道2(对应CH2)记录国际声。对于立体声节目,声道1(对应CH1)记录立体声左声道信号,声道2(对应CH2) 记录立体声右声道信号,声道3(对应CH3)记录混合声,声道4(对应CH4)记录国际声。3图像质量的评定 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评定以客观测试与主观评定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20%和80%。 3.1 图像信号技术质量的客观测试和评分 3.1.1测试项目和指标 a)引带或引导区彩条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标准值:0.7V0.02V b)引带或引导区彩条R-Y信号幅度 标准值:0.525Vp-p0.015V c)引带或引导区彩条B-Y信号幅度 标准值:0.525Vp-p0.015V d)节目全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8V e)节目亮度信号峰值电平 不大于0.721V f)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底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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