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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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为鼓励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积极性,激发团队协作精神和竞争意识,培养 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达到有效 参与竞赛的目的,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 学科竞赛要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纳入专业建设范 畴;强化学科竞赛校、院二级管理,在教学单位开展校内(校级、院级)学科竞赛 的同时,鼓励教学单位竞争承办重点支持竞赛项目;相关教学单位既要重视竞赛 获奖,更要重视学生参与度。二、竞赛类别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以下几类: 院级:教学单位主办并行文公布的校内学科竞赛。 校级:教务处组织并行文公布,由教学单位承办的校内

2、学科竞赛。 市级: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学术团体及行业协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 省级:省(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学术团体及行业协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 赛。国家级:国家政府有关部门(教育部、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团中央)、 学术团体及行业协会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国际级: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主办的学科竞赛。 若竞赛级别不清,报教务处审定。三、竞赛组织竞赛实行项目化管理,校内(校级、院级)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学单位主(承) 办;重点支持竞赛项目必须开展全校范围的校级选拔赛,由教务处组织,相关教 学单位承办。教务处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的统一管理,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审 核重

3、点支持竞赛项目及所需经费,协调解决竞赛过程中有关问题,归档竞赛相关 资料等。相关教学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1. 完成制订竞(参)赛方案,编制预算、选配竞赛指导教师,确定参赛对象, 制定培训方案,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等竞赛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填写理工大学学院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附件 1),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审批、备案。2. 竞赛结束后,填写理工大学学院学科竞赛总结表(附件 2),整理竞赛相关资料(包括发文、竞赛报名表、竞赛总结表、获奖证书复印件),上报 教务处备案,并做好竞赛作品保管工作。经竞赛组织、主办或承办单位同意,企业或单位可冠名赞助于校内进行的学 科竞赛。教务处每学年末公布

4、各教学单位学科竞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四、竞赛项目经费预算、管理与使用 学校通过设立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支持、推动和保障学科竞赛项目的 顺利进行。对于重点支持竞赛项目,按项目预算下达经费,经费不得挪用。 对于校内(校级、院级)学科竞赛项目,学校每年从本科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 中,向各教学单位下拨经费额度予以支持,教学单位应建立机制,确保经费得以 充分利用,保证竞赛的质量与数量,经费不得挪用,不足部分可由教学单位专业 (课程)建设经费中补充、自筹或由参赛学生自理。对于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参加的校外学科竞赛,费用可由教学单位专业 (课程) 建设经费中支付、自筹或由参赛学生自理。校内(校级、

5、院级)学科竞赛项目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宣传费、命题费、监考 费、评审费、证书费、耗材费等。重点支持竞赛项目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1. 宣传费:不超过元/项目。2. 报名费:按正式参赛通知要求,据实报销。3. 培训费:参赛之前,指导教师培训参赛学生费用。国际级项目元/项、国家级、省级元/项。4. 差旅费:原则上学校为每项竞赛支付名教师的差旅费,按学校标准执行;学生交通费按火车硬座报销,住宿费按照元/人/天为上限报销。学生竞赛地市内交通费按照元/人/天为上限据实报销;对于按规定竞赛地设为校内的重点支持竞赛项目且封闭竞赛时间连续超过小时以上,给予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工作餐补贴,标准每天元/人。5. 监

6、考费:限于设置考场进行闭卷笔试的竞赛项目,执行学校标准。6. 邮寄费:用于邮寄参赛作品、报名材料等费用,据实报销。7. 耗材费:用于购买、加工竞赛所需材料、零部件等费用,严格控制,据实 报销。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需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五、奖惩办法重点支持竞赛项目根据竞赛级别、最终获奖数量及其等级按附件3 标准对承 办单位予以奖励,指导教师和参赛获奖学生奖励由承办单位自定。校内(校级、院级)学科竞赛及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参加的校外学科竞赛奖励 方式及标准由相关教学单位自定。六、监督、异议和申诉1. 相关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制定的竞赛规程组织学科竞赛的命题、考试、评 审、评奖、保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主

7、动接受主办单位及学校、学生等社会各 方面的监督。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通报全校。2. 相关单位要设立竞赛结果公示与发布制度。校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与相关 教学单位联合公示、发布竞赛结果,院级学科竞赛结果由主办单位公示、发布。 自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天内,任何对竞赛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异议人签名,过期不再受理。相关教学 单位受理后对异议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七、重点支持竞赛项目每学年度公布一次,以公布通知为准。八、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理工大学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珠院发号)同时废止。附件:1.学科竞赛立项申请表2

8、.学科竞赛总结表3. 重点支持竞赛项目奖励标准2022 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二)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的必需环节。为 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实验教学目的实验教学是以实验室为教学场地,以仪器设备和实验教材为媒体,以学生按 实验方案与步骤、操作仪器、控制条件、观察现象、测量记录、处理数据、总结 规律、分析结果、得出结论并撰写实验报告为基本内容的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 是通过实验教学,使学生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以及严 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第二条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一)

9、实验教学大纲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课程(指独立实验课程或理论课程内实验课程)都应 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由承担实验教学单位安排具有该门课程主 讲资格的教师编写,经实验教学单位批准,教务处备案后实施。实验教学大纲按 照学校统一的格式要求规范编制,并根据教学改革的内容和发展需要及时修订, 以适应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修订教学大纲须经教学单位批准,报教务处备案。(二)实验指导书所有实验课程都应具备实验指导书,并在开课前发售给学生。实验指导教师 应根据实验课程自身特点和要求选用公开出版的高质量实验指导书,在无可选用 适用的实验指导书的情况下,可组织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实验教学人员编 写实验

10、指导书。自编实验指导书应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具体办法按理工大学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珠院发号)执行。验证性实验指导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仪器原理和使用 方法、实验内容、实验步骤、注意事项和数据处理方法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指导书,则仅指出实验目的、能提供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对实验的要求,具体方案 由学生自己设计,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实验。第三条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一)实验指导教师须经试讲、预做实验等环节的考核(由教学单位负责),并 且考核合格;(二)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组织实验教学,确保实验项目的教学质量;(三)认真备课,提前向学生布置实验预习要求;(四)提出实验设备及

11、耗材需求,并在课前检查准备情况;(五)对于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要与学生认真讨论实验方案,预计 可能出现的问题。第四条对学生的要求(一)必须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实验课学习任务;(二)实验课前按教师要求认真预习实验教材与实验指导书并熟悉实验仪器; 对于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要事先做好实验设计方案并经教师审核批 准;(三)实验课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定,注意安全;(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耗材;(五)做完实验,要恢复所用仪器设备的初始状态,并清洁实验场地;(六)课后按实验教学要求,独立、及时完成实验报告。第五条实验教学运行管理(一)实验项目的开设必须与实验教

12、学大纲规定的项目一致,有条件应适当加 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二)教学单位依据教务处安排的实验课程表,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分组 实验课表,报教务处备案;(三)每次实验之前,实验指导教师与实验员应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及耗材,以 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出。此外,实验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预习实验内容,使学生对 实验的全过程有基本的了解;(四)在实验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在场巡视指导,随时纠正学生的不正 确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五)实验结束后,学生必须撰写实验报告,并按指导教师规定的时间上 交。第六条考核(一)凡缺做实验项目数累计达到或超过总项目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其理论 课程内的实验成绩不计;

13、而对于独立实验课程,则不能参加考核。学生在规定时 间内补做实验,可以计入实验成绩(理论课程内的实验)或参加补考(独立实验课 程);(二)独立实验课程必须进行期末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按一定比 例确定。对理论课程内的实验可以不进行单独考核,但实验成绩应占课程总成绩 的一定比例。以上比例由教学单位作出规定,报教务处备案;(三)独立实验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第七条实验教学安全管理 (一)实验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验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验操作安全规程,并 挂在实验室的适当位置;(二)在进行实验操作之前,实验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八条实验教学文档资料管理 实验教学的文档资料可以体现学校和实验教

14、学单位实验教学工作及管理的水 平与质量,是考核和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实验教学单位应保存以下实 验教学文档资料(至少保管四年):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 课表、实验报告。第九条实验教学检查(一)实验教学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教学检查、督导机制,加强对实验教学环节 的检查与督导工作,每学期至少对开出的所有实验课程进行一次检查性听课,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二)为了更好地促进实验教师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实验教学中去,提高实验教 学质量,对实验教学要进行“学生评教”活动。其办法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执 行。第十条 附则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1、理工大学学院分组实验课表2、理工大学学院实验报告3、理工大学学院实验教学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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