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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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 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 编制日期: 2021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自治区) 南充 市 仪陇 县(区) 三河 镇(街道) 党家坝村 (具体地址)地理坐标( 106 度 44 分 03 秒, 31 度 25 分 55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水力发电 4413用地(用海)面积(m2 ) /长度(km)1147.2m2 ,本次不新增 用地面积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团 扩建技术

2、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充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南水【2016】96 号总投资(万元)174.75环保投资(万元)9.5环保投资占比(%)5.4施工工期1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团是: 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于1970年建成, 安装轴流 式水轮发电机2台,总容量1100+1160=260kw,装机260千瓦, 该部分建设早于环保法的出台时间, 为既有事实, 无需补充环 评手续; 2016年, 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 将仪陇县龙桥兰铭 志水力发电站 1160K

3、W 和 1100KW 水轮发 电机组改造为 2320KW,该工程已于2017年12月完成,属于未批先建。 1 (一)关于未批先建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本项目已建成超过2年,因此本项目可不予行政处罚;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中“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 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 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故本项目具备受理审批前提条件; (二)关于未验先投根据

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 的通知(川环发201958号) 中第七条: “建设项目“未验先投”,已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 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的”属于两年内首次生态环境违法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 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本项目建设有相关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的防治设施, 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未造成环境污染, 故适用不予处罚情形。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 仪陇县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为引水式电站, 根据专 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地下水:无。生态:无。本项目不涉

5、及环境敏感区。大气:无。噪声:无。环境风险: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目前,思凤溪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 已编制完成。 2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目前, 该流域仅有思凤溪河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 性评价,根据该报告成果,思凤溪(仪陇段) 干流共设置4 座电站, 分别为思德水库坝后电站(一级) 、石笋河电站(二 级) 、龙桥兰铭志电站(三级) 、板桥电站(四级) ,该报告 中指出: 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站于1970年建成,安装轴流式水 轮发电机2台,总容量1100+1160=260kw,装机260千瓦, 该部分建设早于环保法的出台时间, 为既有事实, 无需补充

6、环 评手续;2016年4月经南充市水务局批准进行进行增效扩容改 造(南水201696号) ,将龙桥兰铭志水力发电1160KW和1 100KW水轮发电机组改造为2320KW。龙桥兰铭志电站下 泄流量保证大于下泄流量为0.285m3/s。电站运行在采取了下泄 生态流量、鱼类增殖放流等鱼类保护措施后, 流域内电站运行 不会对流域内的水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影响,在采取 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流域内电站的运行对环境的影响 可接受。根据本次评价分析, 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等与该报告中 内容相符,并且电站已采取的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和落实本评价 提出需进一步采取的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后, 与该报告中要求相

7、符。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与当地“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与当地生态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四川省南充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化完善文本, 南充市境内划定的生态保 护红线总面积为 187.17 平方公里, 占南充市国土面积的 1.50%。南充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在高坪区、阆中市、南 部县、蓬安县和营山县, 该部分红线总面积 176.63 平方公里, 占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 94.37%。南充市生态保护红线 属于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类型。根据南充市“三线一单” (阶段性成果) 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 3 201

8、824 号)中附件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以及南充市生 态保护红线图,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2、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根据仪陇县环保局提供的仪陇县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统 计表数据, 大气环境中颗粒物 (PM10 ) 、细颗粒物(PM2.5 ) 的超标率分别为3.85% 、33.71%,项目区域为大气环境不达标 区, 为此, 南充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特点和大气污染状况, 提 出了一系列南充市空气质量达标战略; 根据例行监测资料及实 际监测资料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思凤溪(梯子河) 整体水质较好; 根据2018年南充市环境质量信息公告, 南 充主城区205 个 网格

9、区域环境 噪 声昼 间等 效 声级 范 围 为 32. 160.7分贝,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32. 150.8分贝,昼间年 平均值51.2分贝上年为55.4分贝,夜间年平均值43.2dB(A) ,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划分标准评价,属“较好 级”。根据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关于仪陇县2020年度耕地 质量的监测报告, 截止到2020年底, 仪陇县耕地主要土类为 水稻土和紫色土,土壤有机质在2.02g/kg61.9gkg之间,平均 值为22. 19g/kg, 总体处于中等水平; 土壤全氮在0.274g/kg 4.39g/kg 之 间 , 平 均 值 为 1. 19g/kg ; 土 壤

10、有 效 磷 在 0.04mg/kg142.8mg/kg之间, 平均值为12.7mg/kg;土壤速效钾 在42mg/kg393mg/kg,平均值为125.08mg/kg;土壤酸碱度 4.578.03之间,土壤pH值显中、碱性居多。根据检测数据成 果分析,仪陇县耕地等级主要为三级和四级,属于中下水平。本项目为水电开发项目, 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 施工期产 生的生态影响也已基本恢复; 运营期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本项 目已经积极落实了生态流量下泄、生态流量监测等生态环境保 护措施, 对生态未造成明显损害。 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 成明显的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 4 本工程属于水力发电, 水能为自然界

11、的再生性能源。水力 发电在运行中不消耗燃料, 运行管理费和发电成本远比燃煤电 站低。水力发电在水能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变化, 不排泄有害物质, 对环境影响小, 因此水力发电所获得的是一 种清洁的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与资源利用上线冲突。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水电站发电项目, 为非工业项目, 项目不涉及生 态红线,不属于南充市环境准入清单中禁止的项目。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 二、 与长江流域保护法及相关小水电清理整顿政策的符合性 分析1 、与“川水函2020546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2020 年 5 月 9 日,四川省水利厅等 6 部门联合发布

12、了关 于印发的通知 (川水函2020546 号) ,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1 项目与川水函2020546 号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称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川水函2020546 号正文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 手续要求在2020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整改2018 年已取得了仪陇 县水务局颁发的取水 许可证(取水(川仪取) 字2018第 082 号)。符合川水函2020546 号附件 2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 环保手续完善指导意见适用对象: 2003 年 9 月 1 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 施后未依法依规办理环评 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且综合 评估列入“整改类”的小 水 电 项 目适用

13、本指 导 意 见。项目于改扩建工程于 2016 年动工,目前无合 法的环评手续, 本站已 确认纳入整改类小水 电。符合三、指导意见(六)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016 年 10 月 10 日前批复 实施的农村水电增效扩容 改造项目,应按照水利本项目于 2016 年 4 月 取得南充市水务局出 具的项目增效扩容改 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文件, 文号 “南水 符合 5 部门办公厅关于农村水电 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办水 电函2017335 号) 履行环 保手续; 2016 年 10 月 10 日后批复的改项目不得纳 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 造。2016 96 号”。2、与“川长水电20206 号”和“环办环评函2018325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2018 年 5 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 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 号); 2020 年 12 月, 四川省 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发布了四川省长江经济带 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组关于做好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 作的通知(川长水电20206 号) ,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 析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川长水电20206 号符合性分析文件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办环评函2018325 号 拆除类项目: . 保留类项目: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的纳入此类: 一是符合相关规划及 规划环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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