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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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加工检验室应按照生产食品的检验需要配备检测设备。二、检验员经过培训,熟悉检验知识,掌握检验技能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方能上岗操作。三、检验室应建立检测设备台账,需检定(校准)的设备应定期送具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四、检验应如实记录样品来源、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代表数量等情况。五、检验样品应按“待检样”、“已检样”和“留存样”分类存放,并加以标识。对已检样品应及时处理,保持检验室整洁。六、检验室按相关检测方法标准进行,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七、检验室至少应配备检验员、审核员各一

2、人,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应由检验员和审核员签字并加盖检验专用印章。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保存两年。八、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和成品,应单独登记造册交质量负责人处理,并进行记录。食品生产销售管理制度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标准组织生产。二、班次生产前应检查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不进行生产。三、班次生产前应检查原辅料、添加剂(含加工助剂)和包装材料,保证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四、做好生产记录,详细记载产品名称、生产批次(或生产日期)、生产数量、所使用的原辅料名称和使用量,设备、工艺发生变化应特别注明。五、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规定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备案,并在生产

3、中详细记录添加剂名称和使用量。六、对食品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验证,不合格食品不出厂销售。七、建立食品的销售台账,详细记录生产名称、销售区域、销售日期、销售数量和保质期。食品生产加工原、辅料进货验收制度一、原、辅料应进行自检或索证索票方式验收合格后入库,分类存放,存放应满足相关要求,防止过期变质。二、自行检验应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原、辅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依据、检验方法、检验原始数据、检验日期、检验结论、检验人员和复核人员等。三、采用索正索票方式验证原、辅材料质量,应索取供货方提供的该批产品合格报告和发票,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辅料应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明、票据应复印保存两年。四、建立

4、原、辅料进货台账,详细记录原、辅料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进货数量和时间、供货商名称和联系电话及验收结果。进货台账应保存两年。五、首次使用新原、辅料应送具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测,检测合格方能使用。六、验收不合格原、辅料不得用于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管理制度一、专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清洁卫生工作。二、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分离,严禁在生产加工区饲养动物。三、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生产加工区清洁无杂物,无蜘蛛网、积尘等。四、配备必要的消毒、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虫、防鼠、防蝇等设施。五、班次生产结束后应及时清洁生产设备。六、严格食品包装材料管理,防止污染。七、生产加工人员应持有效健康

5、证,生产中按规定着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避免食品污染。八、进入生产加工区应更衣、消毒,严禁流行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进入生产加工区。卫生质量考核条例一、办公区1、公共区域有纸屑或清洁不干净,处当日值班人510元罚款。2、各科室内地上有纸屑、烟头、烟灰或办公用品、文件类物品零乱无章,处科室负责人510元罚款。二、厂区1、各机器设备留有灰尘、杂质或地上有烟头、烟灰、纸屑等,处负责人2030元罚款;设备内有凝固霉烂物,处当事人30元罚款。2、各类工具、零部件、包装物堆放无序,处当事人1020元罚款。3、成品库房、物料库房堆放无序、品种混杂、地面不干净,处当事人1020元罚款。三、生活区1、厨房台面有明显油污,罚款510元。2、锅、碗、勺、盆不干净或摆放无序混杂,罚款510元。3、地上有烟头、杂物、纸屑或清扫不干净,罚款5元。4、公共区域有烟头、纸屑、杂物等垃圾或不够清洁,处当事人510元罚款。四、门卫对所负责区域卫生未清扫或清扫不干净,处1020元罚款。五、食堂工作人员、车间工作人员上班不穿工装或披长发、穿拖鞋,罚款10元。六、对所处罚款的部门或当事人,立即下达处罚决定书,办公室备份,交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列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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