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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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序言2编制目的及合用范围3编制主要依照4执行计划4.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4.2管理制度的成立4.3强迫性标准的管理4.4资本支持计划4.5培训计划5强条的执行、检查、查核与奖罚5.1强条的执行(注意事项)5.2强条的执行检查1)检查的主要内容2)针对公司的检查要点3)针对工程的检查要点(综合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及查收)5.3检查方式与检查计划5.3.1检查方式1)要点要点部位平时检查2)阶段性自查与专项检查3)质量安全督查部门阶段性检查4)主管上司检查5.3.2检查计划5.4执行记录、检查记录和表式5.5执行状况的查核与奖罚5.6整顿闭环管理6附表附表1: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迫

2、性条则执行标准、存在问题及改良举措附表1-1-18基础工程附表2: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检查记录封面附表3: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检查记录表(通用,基础)附表4: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不切合整顿通知单附表5: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不切合整顿报验单附表6: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执行状况检查表1序言2000年1月与2003年11月,国务院为保证工程质量、根绝安全事故 的屡次发生,分别以279命令与393命令宣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管条例”)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增强工程管 理,对业主的责任、行为,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责任,做 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在“质

3、管条例”中,国家初次以法例形式,明确了 强迫性条则的法律地位。此中第 19、36、44条同时指出,不执行工程建设 强迫性技术标准就是违纪,并依据违犯强迫性技术标准所造成结果的严重程 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分举措。强迫性条则的法律地位表现主要在以下两 占:八、一是明确了强迫性条则是参加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和 政府对执行状况实行督查的依照;二是明确了列入强迫性条则的所有条款都一定严格执行。就是说,假如 不执行强迫性条则,政府主管部门就应当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赐予相 应的处分。有一个条则不执行就要处分,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必定要追查相 应的责任。为增强对强迫性条则执行状况的管理与督查

4、检查,国家电力看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办公厅和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以办电输(2006 ) 8 号文(以下简称“ 8号文”)下发了对于组织展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 则实行状况检查的通知,部署、组织了全电力行业范围内的检查,并由电监会 公布状况通告。通告指出了电力工程建设执行强条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整顿举措和改良建议;同时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强迫性条则 的认识,提高贯彻实行强迫性条则的自觉性,成立执行强迫性条则的长效 体制,保障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所有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连续健康稳固发展的基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是贯彻落实建设

5、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 工程勘探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例的详细表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加建设活动各方应强迫执行的技术法例,是从源泉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 量的要点所在。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建 立和睦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参加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一定仔细学习与 贯彻落实强迫性条则,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强迫性条则的过程。强迫性条则实行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正常(平时)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密切地联合在一同,督查检查应与管理系统合规性检查有机地联合在一同,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 防止不用要的重复劳动和增添额外的

6、负担。2编制目的及合用范围2.1 编制目的为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增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例和强迫性技 术标准的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拟订本实行计划。2.2合用范围本计划合用于火力发电工程,参加其工程建设的项目公司(建设单位)、勘 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等均应贯彻执行。3编制主要依照word 专业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3 )建设工程勘探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4 )电力看管条例(国务院令第号)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检查办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6 )特种设备安全督查

7、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7)对于展开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实行状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 ) 8号)8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督查检查纲领(电力、送变电部分,2005版)9 )实行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督查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 L5009.1-2002 )11 )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汇编)注1:除以上三个常用汇编外,电力工程还波及#工程等强条汇编。注2:房子建筑与工业建筑强条汇编(2002版)收资截止日期为2002年6月30日,后来公布或订正的新标准也应增补到强条汇编中。12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

8、方法(中国电力建设公司协会,2006年版)13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4执行计划4.1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1)建设项目成立强迫性条则执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各参 建单位技术负责人构成。建设单位总工程师任组长,监理单位总监和总承包 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余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 (或技术负责人)为其成员。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部,由质量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施工单位质量部主任、监理单位分管质量的(副总)监理工程师为其成员。2)各参建单位成立强迫性条则执行小组(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质量部主 任任副组长、各专业

9、主任工程师为组员)。建设项目强迫性条则执行组织机构和职责建设监理单位单位强迫强迫性条性条文执文执行小行小组组勘探设计单位强迫性条文执行小组各施工(调 试) 单位 强迫 性条 文执 行小组编制本标段(项目部)强迫性条 则实行计划,各专业主任工程师 编制本专业强迫性条则实行细 则,组织常常性自查,参加项目 领导小组组织的阶段性检查,针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顿举 措,仔细整顿,成立强条实行台 帐,监理单位对整顿状况进行复 验与闭环管理4.2管理制度的成立:1)强迫性条则培训学习制度2)强迫性条则执行、检查与查核制度4.3强迫性标准的管理1 )标准的采集、采买(获得渠道)、合用性辨别与确认 获得渠道

10、:公司采买发放、项目部采买发放、个人采买、网络下载等 合用性辨别与确认:由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主管部门负责2)标准的发放、领用:应成立登记发放台帐,知道有几本,在谁手中3)本工程本专业有效法例、标准及影响要素清单应有四个清单,即:本工程合用的法律、法例、法例性文件清单; 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本工程重要危险要素清单;本 工程重要环境要素清单。清单应执行编审批手续。4 )各标段、各专业现行合用强条摘录汇编:应编制成册,形成书面版和 电子版。5)标准的动向管理 随新标准刊行实时更新清单;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及 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实时传达;标准存在局部订正状况,宜定阅工程 建设

11、标准化杂志,并常常上网查问,以保证强迫性条则的现行和有效。4.4资本支持计划本工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的估量经费计划-万元。其中建设单位 万元;监理单位-万元;设计单位-万元;调试单位- 万元,施工单位 万元。其用途包含: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的有关资料购买费、培训费、 检查费、奖金等。4.5培训计划1)培训目的、要求为了使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在工程中获得很好的贯彻落实,必 须增强对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 熟习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要求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 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一定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归入查核。2)责任部门:各参建单

12、位质量安全主管部门3)培训对象:参加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班组长和技工)4)培训内容:四个条例、有关强迫性条则5)培训方式(外培、公司内培、现场内培、集中培训、自学、商讨等预先学习、事中学习新标准新条则)6 )时间安排:动工前集中培训、每周1 2小时、新标准培训实时进行7)花费估量8 )培训管理、查核和评论:由各单位质量安所有门负责,当发现不可以知足要求时,应采纳相应的举措5强条的执行、检查、查核与奖罚5.1强条的执行(注意事项)1)强迫性条则与强迫性标准的其余条款都应仔细执行 对违犯强迫性条则规定者,不论其行为能否必定以致事故的发生,都 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13、81命令的规定进行处分, 即平时所说的“事先查处”。 在无充足原因且未经规定程序评准时,强迫性标准中的非强迫性条则内容也应仔细执行,不得打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迫性标准中的非强迫性条则也将作为判断责任的依照,即所谓的过后办理”。2)执行中要高度重视强迫性条则和强迫性标准的时效性不论强迫性条则仍是强迫性标准均有必定的时效性。2002 (2006 )年版强迫性条则公布实行后,又有新标准同意公布,这些新标准中的强迫性条则(黑体字)将增补(对新标准而言)或代替(对订正标准而言)2002 (2006 ) 年版强迫性条则,2002 (2006 )年版强迫性条则中的相应条则将同时取消。 所以,现行强迫

14、性条则应当是 2002( 2006 )年版和新公布标准中强迫性条 文的综合体。3)现行强迫性条则其实不可以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介绍性 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波及质量、安全、环保人身健康和民 众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除一定 严格执行强迫性条则和强迫性标准外,还应踊跃采纳国家介绍性标准。介绍 性标准一但写进合同,就成为合同要求,就一定严格恪守。4)在强迫性条则执行中,要实时向强迫性条则相应部分的管理委 员会进行咨询和反应信息。当碰到有争议的详细问题时,最好的方法是实时地 向强迫性条则相应部分的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追求帮助或确认。当强 迫性条则在实质执行中碰到困难或技术上办理不当时,应实时把有关的信息反应给相应的咨询委员会,以便在改正强迫性条则时办理,促进强迫性条则的内容不停趋于合理。5)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迫性条则的行为。执行强迫性条则的规 定,是参加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碰到不依照强迫性条则规定执行的 状况时,必定要坚持原则,不行任其自然。既能够果断拒绝,也能够向有 关主管部门反应。5.2强条的执行检查1)检查的主要内容依据国家电监会和建设部“8号文”和建设部实行工程建设强迫性标准督查 规定(建设部令第 81号)的要求,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方法(2006版)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迫性条则执行状况主要查核以下八个方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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