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低龄不再是恶行的“免罪金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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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文素材之时事热评:低龄不再是恶行的“免罪金牌”目录:未成年人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律师:“刑责年龄”标准科学性问题争论已久微调最低刑责年龄,精准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犯罪“12岁担刑责”是法治与时俱进 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是时代所需东方时评丨“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是一种“法治进步”人民网评:低龄不再是恶行的“免罪金牌”来论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要不枉不纵下调未成年人刑责年龄,绳之以法更具教化效力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监护缺失往往成隐秘的角落正文:未成年人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律师:“刑责年龄”标准科学性问题争论已久2020-12-27 09:44:25来源: 封面新闻 记者 戴竺芯新华

2、社消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针对此次刑责年龄下调,有律师认为,这主要是立法机关对于社会公众所关注的,某些低于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恶性犯罪行为无法被纳入刑法调整问题的回应,一定意义上也体现出刑事立法对不同时期社会环境需求的适应。同时,此次调整也要通过严格的核准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尽可能的实现刑法的惩罚与教育挽救功能的兼顾。“刑责年龄”标准科学性问题争论已久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

3、人律师陆元辉认为,此次刑责年龄下调,主要是立法机关对于社会公众所关注的,某些低于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恶性犯罪行为无法被纳入刑法调整问题的回应,一定意义上也体现出刑事立法对不同时期社会环境需求的适应。“我们可以看到,2020年7月3日首次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刑责年龄下调相关内容。”陆元辉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针对这方面的内容,社会各界出现了许多呼吁的声音,因此,2020年10月21日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稿中,才出现了刑责年龄下调的内容。与此同时,陆元辉还提到,在最终公布的修正条款中,专门提到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

4、任。”他认为,这是对刑责年龄下调的过程中,持有保留性的充分体现。“在回应社会关切的同时,也要通过严格的核准程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尽可能的实现刑法的惩罚与教育挽救功能的兼顾。”陆元辉说,立法技术和司法实践十分复杂。实际上,关于“刑责年龄”标准的科学性的问题已在业界争论许久。“客观上说,受限于历史、立法技术等因素,年龄只是对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心智和行为控制力的法律拟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当前极端低龄犯罪的问题,即法律拟定12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心智和行为控制力,那么又出现12岁以下的相关案例,我们是否又继续调低这个年龄标准值得深思。”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应在发展中予以调整成都太

5、琨律创始合伙人律师朱界平介绍,此次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修改涉及两个罪名:一是故意杀人罪;二是故意伤害罪。在故意伤害罪中,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需要对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严重残疾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是这几种?朱界平认为,首先,这两个罪名为恶性犯罪,且从目前的犯罪率来说,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在12周岁到14周岁的发生率逐年增高,并且法律的警示作用也要求从立法上遏制这类暴力恶性犯罪的发生率,再从根本上减少青少年的犯罪率。所以,将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单拎出来作为12到14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罪名。“法律应该是动态而反省的,应当及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动。立法

6、者在设限刑事责任年龄的时候,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然而,如果这种保护不在发展中予以及时调整,就会损害那些弱小无助的人的权利,甚至是无辜的生命。”朱界平认为,近年多个恶性案件都反映出,个别12岁周岁以上青少年已经明确地在向世人发出了性成熟和暴力的信号,如果按照固化思维非要说他只是个孩子,这不是一种生理偏见就是一种立法固执。微调最低刑责年龄,精准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犯罪2020-12-23 10:08编辑:徐佳毅张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2日至26日在京举行,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提交三审。此前,二审稿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7、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将虽未致人死亡,但属于“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情形增加规定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引发社会广泛担忧。数据显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初始年龄相比20年前提前二至三岁,甚至有不少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法治体系不健全,一些低龄犯罪少年轻而易举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一直以来,不乏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及社会民众等不断呼吁,应适当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以更好地预防、惩戒未成年人犯罪

8、。在二审稿已有实质性的突破的基础上,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扩大低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责的范围,符合刑事立法精神,有利于震慑那些无法无天的“小恶魔”们。从舆论反映看,这次微调赢得了各界认可。修正案通过后,14岁不再是犯罪的护身符,“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也可以追究刑责。有条件地微调低龄未成年人负刑责范围,既体现了立法的严谨性,又体现了立法的针对性,即精准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窗体底端“12岁担刑责”是法治与时俱进 来源:金羊网作者:殷建光发表时间:2020-12-28 07: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2月27日新华网)昨天,“12岁担刑责”的刑法修改一经公布,网上欢呼一片。这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惩罚的突破之举,是刑事立法的突破,也是未成年人立法的突破,这是法治的可贵进步。法治应该与时俱进,惩罚必须震慑犯罪。法治

10、面前,不能有“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就是对犯罪的纵容。民之所呼,法之所应。这些年,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让人触目惊心,比如,前段时间接连曝光的“12岁男孩弑母被无罪释放”“13岁男孩强暴女孩获释后再杀人”等典型案例,呼吁降低承担刑责年龄是民众的心声。法治应该践行人民至上,应该倾听民众呼声。12岁担刑责,乃民心所向。法治与时俱进是硬道理。法治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完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法治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更好地护航民安。如今,我们的生活条件好了,各种信息发达,不少孩子成熟较早,有些小学高年级的孩子,虽然在年龄上只有十二三岁,但是其身高、体重、力气等等,不但超过同龄人,

11、甚至还超过一些成年女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导致他们可以高举“免刑金牌”,甚至“免死金牌”,不但违背基本的社会正义与公平原则,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同时也会产生错误的价值导向,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的健康成长。科学严谨的惩罚是保护。“12岁担刑责”的司法条文是科学严谨的惩罚,不仅是保护大部分未成年人,即使对犯罪孩子也并非冷漠无情必须是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两种严重罪行;必须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明确“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等等。前置条件设置非常审慎,能有效防止扩大化、泛滥化。过度保护其实也是一种危害。用年龄来决定是否惩罚

12、犯罪,本身就值得商榷。出于人道主义,出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公众一直在讨论降低承担刑事责任年龄已有好些日子。但是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硬道理。遏制犯罪,惩罚是最好的手段。从域外相关国家的刑事立法来看,刑事责任年龄虽然存在差别,但也都集中在716岁范围之间。比如美国,50个州中,有37个州根本没有规定刑事责任的下限;2018年韩国政府宣布,拟修改刑法和少年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年满十四周岁降至十三周岁。12岁承担刑责,无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还是对保护社会秩序,都是一件好事。同时,也给我们的家长敲响了警钟,强化对孩子的法治教育不可疏忽。调整刑事责任年龄,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体现了宽严

13、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巨大进步。编辑: 正龙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是时代所需2020-12-25 08:57近日,刑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三审,拟增加低龄未成年人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拟加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教育的职责。国家通过完善立法的手段,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不仅从惩戒的角度细化立法,更从预防的角度明确教育职责,这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大浪潮。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网络的不断普及,当今的青少年成长环境日趋复杂,致使他们心理成熟过早,出现“早熟”现象。而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日益增加,细细分析案件本身,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手段极

14、其凶残,令人不寒而栗。由于犯罪者年龄尚小,以致于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逃脱法律制裁,引发了大众唏嘘,“年龄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这样的言论成为热门话题。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全民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如何更加公平公正的立法、执法,让未成年人犯罪者、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处和惩戒,是时代所需。国家通过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年龄限制,重视犯罪手段、情节与犯罪结果,不再以同一标准量化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职责划分,这是时代发展的呼声,更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当然,除了从法律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规定外,作为学校、父母等相关群体也要担起相应的教育责任。对于当下未成

15、年人,预防其犯罪,关键在于引导教育。未成年人年龄尚小,虽然心智成熟较早,但他们思想往往很单纯,需要我们成年人对未成年人从小加以良善的引导。翻阅以往案件中,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做出了令人寒心的行为,或多或少都与其成长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或是生活在单亲家庭中,或是在父母争吵家暴的环境中,或是其他紧张压抑焦躁的成长、学习环境中。所以,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善、温馨的成长环境和学习环境至关重要。故而,对于惩戒低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更值得关注。所以,进一步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这是人民群众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结果,这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浪潮的产物。东方时评丨“刑责年龄下

16、调至12岁”是一种“法治进步”2020-12-27 09:20:38作者:廖卫芳来源:东方网选稿:郁婷苈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现行刑法作出多处修改。其中包括,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2月27日北京青年报)近年来,14周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在各地屡有发生,有的致人伤残,有的甚至致人于死地,这不但给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伤痛,而且也严重威胁着社会的安定。而由于这些刑事案件的“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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