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高〔2010〕29号.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0247398 上传时间:2023-07-0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温瓯教高〔2010〕29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瓯教高〔2010〕29号.doc(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温瓯教高201029号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单位),各初级中学: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109号)精神,现就我区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

2、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属省级水平考试,目的是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接受完整初中教育的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的水平。学业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要求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一) 学业考试报名1. 报名时间:本区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为2010年3月6日8日,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升学的毕业生为3月24日25日。2. 报名办法:在本区就读的应届

3、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在就读学校报名,本区户籍在区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升学的毕业生,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往届生持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报名,在本区就读非本区户籍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须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 3. 瓯海区级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公司等)和本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子女要求录取到本区公办普通高中的,须于5月19日21日凭父(母)所在单位证明、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到区中招办报名并填报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要及时向区中招办递交有效学业考试成绩卡,方可参加本区普通高中的统一录取(不享受定向名额)。逾期报名或不按时递交有效学业考试

4、成绩卡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4. 本区户籍在区外本市就读要求回瓯海升学的毕业生,其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可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其成绩在全市范围内通用;体育科目也可在报名学校参加瓯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加,评价结果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章后在全市范围内通用。考生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须于5月30日前送报名学校,报名学校于6月2日报区高校招生办公室。5. 本区户籍在市外就读要求回瓯海升学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向报名学校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

5、并参加本区统一组织的回乡报考考生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本区参加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者,本区普通高中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二) 学业考试(考查)科目、分值和时间学业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按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两门学科,下同),各科的分值为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口语25分)、科学20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社会思品成绩用A、B、C、D、E五个等级方式呈现,分别代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其中优秀

6、为17%左右,良好为30%左右,中等为30%左右,及格为20%左右,不及格控制在3%以内。各科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思品100分钟。考试日期安排在6月12日、13日。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思品两科学业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不超过试卷总分的5%。体育考试项目为3项,每项10分,满分值为30分。必考项目1项:中长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选考项目2项:在篮球、立定跳远、游泳、掷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等项目中由考生选考2项。考试安排在4月进行。体育考试具体工作另行发文。英语口语交际考查与英语听力测试合并为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与

7、学业考试分离单独进行,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日期安排在5月8日、9日。从2011年开始,社会思品仍然采用开卷考试形式,其成绩将按一定比例计入学业考试总分。 (三) 考试(考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考试、考查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和管理。各考点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做好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口语考试顺利进行。社会思品学科实行开卷考试,数学和科学的考试允许考生使用不具有记忆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学业考试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成绩。三、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

8、。其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评价工作应做到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等应事先向学生公布,评价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综合素质评价包括“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一) 综合表现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进行定性评定。综合表现结果由“综合表现评语”和“综合表现评定”两部分组成。1. 综合表现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由9年级班主任撰写,班级之间作适当平衡,最后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2. 综合表

9、现评定要结合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待合格控制在5%以内。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撤消的学生可以评为待合格,对待合格等级的评定要特别慎重,须经过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复核认定。(二)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测评等第每类分A、P、E三等,

10、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待及格,测评成绩待及格者,可以补测一次。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凭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学校可根据综合表现直接认定其相应项目为A等。综合素质评价实行电子化管理,各校要在4月30日前将有关信息输入报名库并按时上报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评价信息(纸质)于4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具体要求按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温瓯教义201020号)执行。四、高中招生录取(一) 高中招生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

11、优录取的原则,改变以学科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二)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类(包括重点高中、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大专班)的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依据考生志愿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线,择优录取。取消梧田高中、瓯海二高、三溪中学三所学校原来的划片分配定向指标的办法,打破区域限制,实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普通高中类招生录取分三批进行。1. 第一批为瓯海中学。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

12、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B等及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照顾分)择优录取。2. 第二批为任岩松中学和61中学。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B等及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再按学业考试成绩(含照顾分)择优录取。3. 第三批为梧田高中、瓯海二高、三溪中学。录取条件是: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4P及以上,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社会思品考试成绩为C等及以上。在此前提下,根据考生志愿、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再按学业考试成绩(

13、含照顾分)择优录取。4. 各批次录取按照公费(含定向)、择校的顺序进行,如遇到学业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择优录取;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总成绩择优录取。5. 普通高中录取须执行区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往届初中毕业生在瓯海中学录取时,要高于录取分数线30分,在其他普通高中录取时,要高于录取分数线20分。凡要求就读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啸秋中学、同德中学和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凭准考证、成绩卡直接到有关学校报名。6. 学前教育大专班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录取。(三)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1.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包括“3+

14、2”高职) 的考生,实行自主择校,考生凭准考证、成绩卡直接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学校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额满为止。2. 报考外地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的考生于6月2930日到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报名并填报志愿,由区教育局集中上报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录取。3. 中职学校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和提前直升。瓯海职业中专汽车运用和维修等5个专业实行自主招生,具体报名、录取工作在5月份进行。其它中职学校和区职专金盾校区实行提前直升,考生于3月22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有关中职学校于3月25日前做好提前直升考生名单的确认,并将录取信息反馈给有关初中学校。已被中职学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

15、加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已被录取考生的学习管理,不能放任自流。 (四) 瓯海中学实行招收保送生制度瓯海中学实行招收保送生制度,录取招生名额控制在招生总计划的20%以内。保送生必须是具有浙江省内户籍和所在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初三)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保送生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本省户籍的毕业生人数(毕业生人数以2010年3月学籍为准,下同)和2010年初中办学水平评估结果计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保送生名额分配、推荐、录取等工作另行发文。(五)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1. 定向招生学校。瓯海中学将30%的招生名额实行定向招生,任岩松中学、梧田高中、瓯海二高、三溪中学等4所公办普通高中将50%的招生名额实行定向招生。2. 定向招生对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瓯海户籍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初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3. 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定向生名额分配根据初中学校报考人数和2010年初中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得分两个条件确定(具体分配名额另行发文)。其计算公式为: r x NM R XM表示有关普通高中定向招生的总名额;r表示初中学校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人数(包括提前招生数);R表示全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考总人数;x表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估得分; X表示全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