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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脑及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一、电脑的管理包括电脑及与电脑相连接的外部设备(如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的管理。电脑作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毁或因私使用。二、电脑的采购必须遵循公司的有关采购程序。由需添置电脑的部门填写办公设备申购单(详见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协助采购。采购时需货比三家,考虑价格、质量、使用期限和实用情况。三、购回的电脑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入库手续,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并由综合管理部建立明细档案,发票经报账后留财务部存档,供应商提供的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存、备档。四、每台电脑皆由专人负责管理。专管员负责系统的建立和设置,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设置,专管员应定
2、期对电脑及其外设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五、文档的存储实行统一资源分配。员工进行文档处理时,必须将文件存入除C盘以外的其它电脑分区盘中,严格禁止将非系统文件存入C盘。重要文件需设置密码,同时保证及时的更新和备份。对于外来存储设备须先进行查杀毒后再进行打开操作。六、电脑使用人员应爱护机器,合理操作,对数据资料不得随意删改。一旦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应及时上报综合管理部,并由专人负责维修。七、综合管理部须对每台电脑及其外设建立明细档案,统一编号并实行统一管理,对每台电脑的起始作详细的维修记录,对每台外设的维修和耗材也要作详细的记录。因维修或其他原因致使设备内部发生改变,明细档案也必须作相应的变更手续。八、除工作需要外,员工不得随意调看他人电脑存储的文档,更不能将公司文档流失,否则以泄密论处。九、上班期间严禁上网(非工作需要)、聊天、玩游戏。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