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教育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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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公司教育第一节 三级教育词语解释一、建筑业:是以建筑产品为对象,而从事建筑生产经营的行业称建筑业。二、建筑施工:将图纸上的种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建筑实物的过程。二、三级教育: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岗位)的教育第二节 建筑施工的特点一、产品位置固定、人、料、机集中。二、露天、高处作业多、高处作业占90,属危险性高的施工行业。三、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四、施工工艺和方法多样、无规律性。五、流动性大,竣工一个产品后,必须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六、居于上述特点,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是建筑行业的最重点工作,也就是安全工作要放在第一位。第三节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规

2、范、规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在生产活动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预防为主: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基础上,要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采取主动性的劳动保护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中。二、我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1、国家法律法规:宪法、企业法、劳动法、刑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等。2、广西境内地方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办法、广西建设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3、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有部颁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

3、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90-8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施工安全要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第四节 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规定一、法律、法规的规定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2、企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3、劳动法规定:第三

4、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 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4、刑法规定第一百 一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5、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5、建筑法规定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六

6、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十八条 “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九十条:“生产经营

7、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1汇总得分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为合格1.2在没有不得分项的情况下,不达到70分的项目现场,是存在较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1.3标准规定了“文明施工”这一项占总分20,也即表明,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各项的首位。文明施工的表现,是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人品质的具体展示。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2.1制定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2.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3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154220kv10m2.4外电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1kv6m,110kv7m,35kv7m2.5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2.6施

9、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工作零线。2.7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2.8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引下线。接地体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保护线重复接地总数不少于3点。电气设备的外壳应分别接地。2.9架空线路的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2.10架设线路相序排列:面向负荷(面向用电设备)左侧起为L1、L2、L3、N、PE线。2.11架空线现场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工程顶端2.52.12总配电箱应装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2.13三级配电(总

10、箱、分箱、开关箱)二级保护(总箱漏电保护、开关箱漏电保护)的要求为:一箱、一闸、一漏、一机制式。2.14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2.1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2.16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其它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2.17所有电气的拆装工作一律由电工负责,电工要持证上岗。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90-813.1高处作业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3.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

11、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3.3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和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3.4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3.5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

12、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3.6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3.7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3.8模板工程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模板工程的施工方式和构造实体应与施工方案相一致。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3.6绑扎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

13、下的柱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时作业要求设置护栏,并应布置登高扶梯。3.8砼浇筑时的悬空作业规定: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工作。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浇筑阳台、雨蓬应由内往外进行。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3.9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靠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

14、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1模板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4、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4.1提升机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4.2应配备经正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的专职司机。4.3卷筒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应不小于30倍。4.4 滑轮组的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值:低架提升机(高度小于30m)不应小于25倍,高架提升机(高度大于30m)不应小于30倍。4.5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圈。4.6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当采

15、用绳卡时,绳卡应与绳径匹配,其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则,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4.7安全防护装置4.7.1主要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时,能将吊篮固定定位,装置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料时的工作荷载。断绳保护装置:当吊篮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应能可靠地将吊篮停住并固定在架体上,其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时不得超过1m。上极限限位器:吊篮的越程(吊篮的最高位置与天梁最低处的距离),应不小于3m。当吊篮上升达到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即行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式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摩擦式卷扬机)。附注:限位器可用行程控制开关或配重式控制器。4.7.2配套防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可自已制作)吊篮安全门(随机配备)上料口防护棚:设于提升机地面进料口的上方,棚宽度:大于井架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井架应大于3m,高架井架应大于5m。其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亦可采用50厚木板或采用两层竹笆。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便于司机操作的位置,紧急情况能及时切断电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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