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模拟试题及答案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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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模拟试题及答案41.四方公司与海通公司因合同纠纷进展诉讼,一审判决海通公司胜诉。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其次审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为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状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A.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审B.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展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C.将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进展调解或者判决,不必发回重审D.仍将海通公司列为当事人,进展调解或者判决,执行程序中再裁定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为被执行人答案:C解析:依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9条,在其次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不必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选项C为正确选项;选项A、B、D为错误选项。2.以下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成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B.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答复,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成认C.经当事人特殊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成认,视为当事人的成认,但因此而导致成认对方诉讼恳求的除外D.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成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成认即无效答案:A、D解析:依

3、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成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因此,A选项涉及身份关系诉讼,属于除外情形,该选项表述错误,是应选选项;依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成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确定或者否认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成认。因此,选项B表述正确,不是应选选项;依据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成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成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会状况下作出且与事

4、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随便撤回自己的成认,需要经对方当事人同意。选项D是应选选项。3.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哪些案件被告住宅地法院有管辖权?A.某航班飞机延误,局部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B.某公共汽车由于违章行使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之诉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疆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展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支付救助费答案:A、B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

5、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宅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B为正确选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对下落不明的人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宅地法院管辖。给付扶养费诉讼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因此,应由原告住宅地法院管辖,C选项不是正确选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2条,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宅地法院无权管辖,所以,D选项不是正确选项。4.以下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依据?A.法院按催促程序发出的支付令B.行政判决书C.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6、书D.公证机关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的债权文书答案:A、B、C、D解析:依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打算书、支付令,以及刑事判决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给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因此,A、B、C、D选项正确。5.甲在网上发表文章指责某大学教授乙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受,乙为此起诉。经审理,甲被判决赔礼赔礼,但甲拒绝履行该义务。对此,法院可实行以下哪些措施?A.由甲支付拖延履行金B.实行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

7、,费用由甲负担C.打算罚款D.打算拘留答案:A、B、C、D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拖延履行金;因此,选项A正确;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退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实行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状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8、、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选项B、C、D是正确选项。6.以下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头的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C.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答案:B、C【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此题正确答案是C】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选项B错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是民事诉讼根本法理,选项C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需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因此,选项A是错误选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局部,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局部,也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的。因此,选项D是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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