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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司法鉴定机构调研报告3篇 书目 第1篇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第2篇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第3篇司法鉴定机构现状调研报告 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是广阔人民群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干脆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允、公正,进而影响到广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三)司法鉴定机构外部执业环境不容乐观。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与运用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司法鉴定的托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之间缺乏必要的连接。
2、各诉讼参加机关之间协调协作不够,尤其是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审判机关驾驭司法鉴定机构的详细执业状况,如接受托付的数量、鉴定结论的采信率、出庭质证状况等,也比较了解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但它不是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甚至行政惩罚。而司法行政部门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详细执业活动了解不够,产生监督的空白点。另外,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在经济补偿和人身平安方面还缺乏制度保障。二是三大类以外的司法鉴定管理没有跟上。依据国务院1998年给司法部的三定方案,以及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司法行政部
3、门履行指导面对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当时,司法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远远超出了三大类,比较多得涉及司法会计、资产评估、工程造价、产品质量、学问产权等范畴。确定出台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一部两院的协商机制一时难见成效,对这些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迫切须要探讨解决。三是缺乏税务、劳动保障、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目前,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税率确定、组织代码证领取、司法鉴定人员的落户、社会保障等问题,仍旧不够明确,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支持,不利于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三、问题产生的缘由分析 一)主观缘由是相识上不统一。由于利益和立场的不同,以及确定部分内容表述模糊,相关司法说明滞后,导
4、致各相关部门对确定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出现了相识上的混乱。比如说,侦查机关保留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属不属于确定所说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对象,仅仅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是包括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对不涉及诉讼的事项,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能不能进行鉴定,能不能收取费用?假如进行鉴定符不符合立法部门的原意?各部门的理解各不相同,学术领域的争辩没有停止。在不同相识基础上出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措施,往往也存在着冲突和冲突。 (二)由于发展阶段的限制导致了部分问题的存在。应当看到,从2023年至今,司法鉴定有法可依、规范发展只有短短的4年时间,要使司法鉴定工作达到一个较高的水
5、平,要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无疑不现实。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虽然存在分布不均等问题,但本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方针,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展,服务诉讼的作用进一步实现。但要求我市司法鉴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要求有在全省甚至全国都叫得响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这应当是作为我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在此过程中,既须要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也须要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协作;既须要司法鉴定机构的主动争取,也须要相关职能部门创建良好的执业、生存环境。 (三)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还跟不上形势须要。从管理制度上看,在确定出台后,司法部相继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
6、登记管理方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方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省司法厅也完善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初步解决了比较迫切的几个问题。但是,从工作实践看,准入门槛过低,司法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没有全面推开;执业监管不严,有关监管和惩罚规定比较笼统,操作性有待加强;初任培训、接着教化、资质管理等制度还须要建立健全。从管理力气上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系统相比,管理人员严峻不足,具备相关执业学问和经验的管理人员比较缺乏,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业务管理存在比较大的困难。 四、对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对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相识。 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心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
7、的重大决策,也是确定的核心内容。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实现鉴定权与审判权、侦查权的分别,有利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对鉴定活动的信任,有利于纠纷的最终、妥当解决。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相识,充分相识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自觉地贯彻好确定的规定和精神。为了落实改革要求,在中心有关部门没有明确要求下,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鉴定人、鉴定机构的管理,应规范社会鉴定机构尤其是三大类以内机构。总体上,要形成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社会鉴定机构、侦查机关管理内部鉴定机构、人民法院负责鉴定的托付、采信等工作的格局。至于在工作中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应结合我市
8、实际加强政法各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 (二)逐步实施自上而下的司法鉴定体制改革。 几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对于因为国家立法滞后、缺乏统一性规范而带来的种种困惑和无奈,我们深感切肤之痛。要想取得改革的良好效果,使改革得以顺当推动,最好的路径就是自上而下、整体推动。一项制度的改革,一个新体制的确立,须要有全局性、前瞻性、科学性的考虑,须要遵循统一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而这是靠各地自行攻坚、以下促上的方式所无法达到的。在局部探究已经取得了较好效果,各地已经积累了不少胜利阅历的状况下,要逐步完成对这些探究、改革的成果进行总结、分析和完善,并予以确认或做出统一规定。否则,各地在一个涉及制度建设的问题上
9、长期处于各行其是、各显神通的状态,必定会造成新的法制不统一和思想混乱,给后续改革增加新的冲突和困难。 (三)站在制度建设的高度开展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制度改革的重点。从事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同志肯定要从司法鉴定事业的大局动身,站在司法鉴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对待自己的工作。一是建立制度,对旧湖泊实行清污和疏通,要将原来的湖泊变成活水不断、去污力强、清波荡漾、水质优良。二是要培育和规范市场。由于历史的缘由,我国的司法鉴定因其特别属性长期处于比较封闭的状态,没有市场可言。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司法鉴定应当遵循市场经济统一、开放、自律的要求,对作为社会总资源有机组成部分的司法鉴定资源实行
10、优化配置,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培育和规范司法鉴定市场就成为司法鉴定管理义不容辞的职责。要培育市场,就要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开放运作、资源共享;要让那些符合统一的准入条件的鱼儿都进入到新湖泊中。这样,市场才有朝气和活力;要规范和完善市场,就要变更过去那种无序纷争的混乱局面,注意引导、规范运作、加强管理,剔出那些害群之鱼,使整个市场从无序走向有序。这样,市场才能在规范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常说水清则无鱼,但司法鉴定的鱼必需在清水中。 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现状调研报告 规范管理 科学指导 推动司法鉴定行业新发展 司法鉴定是广阔人民群
11、众处理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等涉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干脆关系到司法审判的公允、公正,进而影响到广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和信念。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行业也不断的发展壮大。行业的发展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根据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路,加强指导,科学运作,规范管理,促进行业的健康、良性、协调发展,是司法鉴定管理部门要着重探讨的课题。 最近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切地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核心、要求、方法在指导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上有着深远的意义,有以指导工作实践,必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司法鉴
12、定管理处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整体状况进行了调查探讨,梳理总结了管理工作中的阅历和存在的问题,查找到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冲突,决心以科学的看法去仔细加以解决,使司法鉴定行业在规范的管理下、在科学的指导下,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一、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及管理的现状 1、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基本状况。目前,我市共有19类家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215名。其中,法医类4家;司法会计类6家;工程造价类2家;房屋平安管理类鉴定2家;土地估价1家;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家;综合类1家,即市科学技术询问总公司司法鉴定中心,其鉴定业务有6类:即机械电子、农业技术、建筑工程质量、建筑
13、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及文书司法鉴定。 2、目前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司法鉴定人行业准入的初审和申报,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和变更登记的初审和申报,名册编制和名册公告的初审和呈报;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并向省厅提出处理看法和建议;司法鉴定统计、总结和报告、帮助省厅组织司法鉴定人参与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接着教化。 3、近年来完善的相关制度:在工作中相继完善制定了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信访和投诉受理制度、机构设立初审程序规则等九项规章制度,为贯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起草了司法鉴定托付协议书
14、参考内容式样和司法鉴定告知回避单参考式样,建立了司法鉴定网上办公系统;根据省厅的要求,统一了司法鉴定印章。 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目前正有序开展,但由于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技术或者特地学问对诉讼中涉及的特地性问题进行鉴别和推断并供应鉴定看法的活动,所以,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的管理,还存在着和公检法机关以及鉴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种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冲突,使统一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阻力。同时司法鉴定机构的行业特别性,也使在自身管理中存在着肯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对其的规范管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管理的问题仍旧无法有效解决。司法鉴定多头管理是引发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缘
15、由,因此确定确立了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但从实际状况看,多头管理、重复管理仍旧存在。司法行政机关依据确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方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方法,建立了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等三大类国家名册,并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开。与此同时,公安、检察、法院又分别依据各自系统内有关规定,建立起系统内的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除此之外,除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类专业鉴定机构外,还有由相关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举荐的其他类别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名册等。这些鉴定管理体系和鉴定组织体系之间的连接和规范还须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探讨。 (二)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尚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机构设置和布局上缺少系统考虑。在我市现有的19家机构中,三大类机构只有4家,办理业务占到了70%。三大类外机构15家,其中司法会计类就有6家,业务量只占10%,而且只有少数几个机构业务相对多一点,大约有60%的机构没有业务。此外,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也干脆影响到行业的发展,一是为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受理司法鉴定事项,组织无司法鉴定资质的人员进行鉴定,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二是重托付机关、轻管理机关,对托付单位的要求是相当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