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导则讲稿12.9.16王福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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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方法,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释义】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范围的原则。适用于国务院令549号条例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按总局115号令规定限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不属于条例调整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如有关军事装

2、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以及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环节以及按照规定限定的设计环节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不适用于本导则。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监总局)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统称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依据本导则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其委托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可以承担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493号令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

3、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章 事故分级和调查范围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定义、分级(等级)、按照条例和规定确定。相关术语见附件A。界定事故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法:1、范围法:按照条例、规定、导则的事故致因、发生环节 、事故后果的规定,进行界定;2、排除法:按照规定、导则不属于和不作为特种设备事故的规定,进行排除;3、案例法:由于特种设备种类众多,应用领域广、涉及因素多,单凭范围法

4、和排除法也难以囊括,对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用案例解释的方法进行界定。总局曾发出多个文件,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解释,只要不与现行条例、规定和导则相抵触的,都可以适用。特殊法有规定的,按照特殊法执行,特殊法没有规定的,按照一般法执行。第五条 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特种设备本体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和损坏,发生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碰撞、剪切、挤压、失控,或者严重故障为主要特征的事故。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因行为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操作失误等造成的事故。第六条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死亡、重伤、轻伤分类按照GB644

5、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界定;经济损失按照本导则附件A的有关定义,具体计算方法参照GB672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确定事故等级。其中,事故中的死亡人员依据公安机关或者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受伤人员依据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确定。第七条 按照规定第八条的原则,所称下列事故不属于特种设备事故:(一)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事故,例如发生超过设计防范范围的台风、地震等;(二)人为破坏或者利用特种设备实施违法犯罪、恐怖活

6、动或者自杀的事故;(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因劳动保护措施缺失或者不当而发生坠落、中毒、窒息等情形引发的事故。第八条 下列事故列入特种设备相关事故:(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因交通事故且非本体原因导致的撞击、倾覆及其引发爆炸、泄漏等特征的事故;(二)火灾引发的特种设备爆炸、爆燃、泄漏、倾覆、变形、断裂、损伤、坠落等特征的事故;(三)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作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四)非承压锅炉、非压力容器等因其使用参数达到条例规定范围而引发的事故;(五)因市政、建筑等土建施工或者交通运输导致压力管道破损而发生的事故;(六)因起重机械索具原因而引发被起吊物品坠落的事故

7、。第三章 事故调查与组织第九条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应当报告国务院,并且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并且商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组成调查组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般包括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公安、工会等,并且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调查组组长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质检部门的负责人担任。【释义】事故调查组组成与工作协调要求。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即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以及事故的后果程度,决定哪些部门参加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立后,负责事故调查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向国务院汇报调查组成立情况

8、;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调查组成立情况。二、各部门职责及相互协调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总的责任。2、检察机关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督公安机关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责任人员是否立案以及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和先立后撤等行为。二是依法查办和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 事故责任人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是邀请检察机关参加事故调查的前提条件。3、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监

9、察机关行使职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侦查部门,主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涉嫌犯罪行为的调查。排除破坏性事故、他人或自己故意伤害事故的可能;排除事故的刑事因素;进行尸体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6、事故调查组是代表政府的调查组而不是单个部门调查组。牵头部门代表本级政府组织、领导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协调各方面关系, 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由政府授权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事故调查组组长可以由有关人民政府指定,也可以由授权组织事故调查组的部门指定。三、事故调查工作原则:1、实事求是;2、客观公正(程序合

10、法,组织严密,纪律严明); 3、尊重科学。第十条 调查组职责如下:(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二)查明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三)分析事故原因;(四)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五)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下统称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七)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及时整理有关事故调查的资料,并且向组织事故调查的质检部门移交。一、关于确定事故性质条例、规定、导则对事故性质均未明确,参考相关资料,按事故性质划分,事故可以分为破坏事故、责任事故、意外事故、技术事故等,责任事故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

11、因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章制度,或者不服从管理,冒险蛮干等行为致使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遭受损失,达到一定法定标准的事故。涉及的事故是否是责任事故,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可采用剥离法,逐步分清事故的性质,可以按照以下顺序分析,首先要区分该事故是破坏事故还是非破坏事故,如果是破坏事故就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犯罪处理;排除是破坏事故后,则是非破坏事故;其次,在非破坏事故中,又可以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第三,在责任事故又可以区分是一般责任事故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第四,在非责任事故中,又可以分为意外事件、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科学实验失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区别关键是把握两个环

12、节:一是正确区分“没有预见”与“不能预见”的界限。判断“没有预见”的标准,在客观上,就是在某种具体情况下,一般理智正常的人能够预见的结果,行为人就应当预见到。如果对该种结果的预见需要有一定专业知识,那么,只要对掌握这种专业知识具有一般正常水平的人所能预见的结果,行为人就应该预见到。二是正确把握“不可抗力”的含义。不可抗力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如自然灾害、操作工人突然发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操作失灵而造成事故等。 2、责任事故和自然事故的区别 自然事故是指因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原因而引起的事故,如狂风、暴雨、地震等造

13、成的事故。又如有些物品堆放时间长久后会发生自燃,如果自燃不是因有关人员违章引起的,也不能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但若是由于有关人员违章引起的,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的区别 技术事故是指限于技术条件或设备条件而无法避免的事故。区别责任事故与技术事故的界限,重点应当考查行为人的技术条件是否达到了正常水平和在现有设备条件下是否具有控制事故不发生的能力。如果行为人的技术条件已经达到了正常水平,只是因为违章作业才导致事故发生,引起严重后果,应当认定为责任事故罪。同样,在已有的设备条件下,行为人完全能够避免事故发生,却因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也应当认定为责任事故罪。反之,

14、如果行为人在没有达到正常的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下生产作业发生事故,则属于技术事故。 4、责任事故与科学实验失败造成事故的区别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实验,职工进行技术革新都是一种认识未知的规律性而进行的探索性活动,由于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加之有关的设备、技术和工艺等都处于试验和不断改善的过程中,因而本身含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具有一定的正当冒险性。区分这两类事故的关键,是看事故的发生是否由于违反科研和技术革新中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引起的。二、关于事故过程分析事故性质确定为责任事故后,就要分析事故过程,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违章生产作业的具体方式、事故发生过程等。这是事故现场分析的重要内容,对事故

15、过程分析判断准确与否,往往直接关系到调查工作能否及时结案。三、关于事故原因分析和明确责任认定事故责任,是责任事故现场分析的最重要的任务,因为责任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工作的中心工作,就是通过综合现场访问、实地勘验以及现场试验获得的信息,在对事故定性和查明事故经过的基础上,分析出事故原因,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分析和认定,分清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和非领导责任,从而为事故结案奠定基础。第十一条 调查组根据需要,一般可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组长由事故调查组组长指定。各工作小组在工作中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组长的指挥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及时完成调查工作。各工作小组职责如下:(一)管理组,主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原因调查、取证,查明导致事故发生的管理方面的原因、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相关责任,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提出管理方面的事故分析意见或者报告,汇总整理事故调查工作资料,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整理移交事故调查资料;(二)技术组,主要负责技术方面的原因的调查、取证,提出必要的鉴定需求,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查明事故发生过程,分析事故技术原因和认定相关责任,提出技术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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