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集合5篇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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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集合5篇【推荐】赠与合同集合5篇赠与合同 篇1赠与合同(contract of 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承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互相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假如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承受的意思,那么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理论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

2、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无偿行 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那么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当义务,故为单务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承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

3、九条因赠与人成心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当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当与出卖人一样的责任。赠与人成心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才能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消费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受义务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第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

5、此,按照合同法第189条,赠与人只在因成心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当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当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当与出卖人一样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 而是赠与合同的一局部。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因此,附义务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赠与的对价,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为抗辩。原那

6、么上,赠与人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后,始发生受赠人履行其所附义务的义务。附义务赠与与目的赠与和附条件、附期限赠与不同。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这目的,到达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其与附义务赠与的区别,主要表达在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恳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在结果不能实现时恳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而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得恳求其履行。附条件或附期限的赠与中,条件或期限直接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无关,所附义务的履行与否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赠与人成心不告知赠与财产的瑕疵或保证赠与的财产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当损害赔偿责任。受赠人的主要权利义务:受赠人有无偿获得

7、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物的,受赠人可以恳求交付。在赠与属于附义务赠与时,受赠人应在赠与物的价值限度内履行所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赠与人有权恳求受赠人履行其义务或撤销其赠与赠与合同 篇2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在_签订:甲方:_住所:_身份证号:_乙方:_住所:_身份证号:_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区_街_楼_层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平方米无

8、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承受此赠与。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考前须知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证本次赠与物完全无瑕疵),否那么,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当赔偿责任。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第五条乙方违背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收回上述房屋。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

9、税应由乙方负担。第八条违背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当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附件房产赠与公证书(_)_字第_号兹证明_于_年_月_日来到我处,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_公证处公证员:_(签字)_年_月_日赠与合同 篇3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可能会存在因种种原因不想赠与或赠与给别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赠与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撤销赠与合同要从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种类

10、以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知识来分析p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别人承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理论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理论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

11、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理论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理论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诺成合同与理论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而理论合同那么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背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理论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

12、违背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赠与合同的种类1、普通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展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普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

13、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那么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保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假如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同等保护,那么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出发,赋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四、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说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根据诚信原那么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

14、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别人,赠与人具有好心性,为保护该好心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殊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施行恶意的损害。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才能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 篇4甲方:_赠与方乙方:_受赠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将_赠与乙方赠与物的名称、数量、质量2甲方将于_时间在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3甲方承当_的责任义务。4甲方享有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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