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信福2022年第13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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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信福2022年第13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重要提示1 .本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2 .本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者发售。3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仙居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4 .本产品是非保本净值型产品。仙居农商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将损

2、失本金。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5 .投资者在仙居农商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及其他相关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时向仙居农商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具体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仙居农商银行丰收信福理财产品产品揭示书、仙居农商银行丰收信福理财产品权益须知、仙居农商银行丰收信福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仙居农商银行丰收信福理财产品产品协议及业务凭证,将共同构成客户与仙居农商银行之间的理财计划交易合同。6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

3、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仙居农商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银行营业网点。7 .仙居农商银行有权依法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解释。二、释义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产品/理财计划: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信福2022年第13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银行: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人: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品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理财产品认购期:是指银行接受客户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工作日:除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外的法定工作日。投资周期:本理财产品投资周

4、期是指产品成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之间的时间。三、产品风险等级:PR2产品风险评级由仙居农商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根据仙居农商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PR2,中低风险。该评级仅是仙居农商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四、产品投资(一)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本金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及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资产管理产品。(二

5、)投资比例资产类别资产种类投资比例固定收益类现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类0-20%债券类80%-100%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策略本理财计划本着稳健投资的理念,基于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固定收益资产价格走势,采用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优选投资品种,采取久期策略和信用策略来获取稳定收益。本产品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主要投资于债券、存款、货币基金等高流动性资产并通过开展债券回购等融入或融出资金,以应对流动性需要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产品概述产品名称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收信福2022年第13期封闭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FSXF13产品登记编码该产品在全国银行业理

6、财信息登记系统的登记编码是C2,客户可依据该编码在“中国理财网(.cn)”查询该产品信息。适用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投资者及机构投资者1销售渠道个人客户可通过仙居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丰收互联等渠道购买。机构客户可通过仙居农商银行的营业网点渠道购买。交易币种人民币起点认购金额个人投资者1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机构投资者50万元,高于认购起点金额以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产品类型公募类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投资性质固定收益类产品规模规模下限为30万元,规模上限为1300万元。若认购金额未达规模下限则产品不成立,发行银行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暂停

7、接受认购申请。仙居农商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产品认购期2022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8H(以最终发行日为准)。产品成立日2022年9月19日。产品到期日2023年9月19日。理财期限365天资金到账正常兑付情况下投资收益及理财本金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帐。理财产品到期日至投资者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单位净值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税费后,单位理财计划份额的净值。理财计划单位净值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4位以后去尾。业绩比较基准木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3.95K管理人有权于确认日前3个工作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仙居农商银行官网公告。木产品为净值型理财产

8、品,没有预期收益率。本行提醒投资者关注,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金和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投资份额X产品期末单位净值-客户投资本金。相关费用本产品不收取认购费。本产品托管人按照产品存续规模收取年化0.015%的托管费。每日计提,于产品到期支付。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投资周期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50%作为浮动管理费。提前终止权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仙居农商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融资服务本理财产品不能办理质押和转让业务。税费规定理财计划

9、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仙居农商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仙居农商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规定1.认购期内,客户认购资金按当时实行的活期利率计息,募集期内的利息所得不计入认购金额。2.认购申请成功受理后,资金立即自动冻结,客户不得要求支取和使用。但认购资金的冻结不代收该认购成功,客户实际认购成功的金额以产品成立日的发行银行最终确认并实际扣款的资金为准。同时,发行银行将在产

10、品成立日的次一工作日内将客户未认购成功的资金(如有)解除冻结。3 .仙居农商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本产品运作情况,对本理财计划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4 .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投资于资产管理产品,在赎回资产管理产品时,资产管理产品可能会计提业绩报酬,上述费用的计提时将会扣减资产管理产品的资产净值,从而造成赎回集合计划时可获得收益下降。特别说明:本理财产品属于净值型理财产品,无预期收益率,投资须谨慎。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仙居农商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客户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六、理财产品估值(一)估值日本产品估值日为每周最

11、后一个工作日,于下一周最新一个工作日公告0(二)估值对象本理财产品所拥有的所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H)估值目的客观、准确反映理财产品的价值。(四)估值方式1 .根据监管规定,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债券类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2 .存放同业、回购、拆借等同业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利息估值;3 .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4 .货币基金以按基金管理公司公布的估值日前一交易日的每万份收益计提红利:5 .资产管理产品或其它特殊目的载体等披露份额净值的,按最近一日的份额净值估值。资产管理产品或其它特殊目

12、的载体等披露收益率的,按成本估值,按收益率计提收益。6 .其他资产的估值方法: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可以使用成本法估值的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用成本法进行估值;根据监管规定,应使用市值法估值的资产,按照市值法估值;7 .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当理财产品管理人或托管人认为按上述方法对理财产品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变更估值方法,并自协商一致日后执行。(五)偏离度管理由于按摊余成本法估值可能会出现估值对象的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价偏离,为消除或减少产品因资产净值背离导致产品持有人权益稀释或其他不公平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产品管理人可以对产品资产净值按公允价值法定期进行

13、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产品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产品资产净值的偏离度导致产品持有人权益稀释或者不公平的结果,产品管理人可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做相应调整。七、理财计划收益和相关费用(一)收益计算公式投资者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投资份额X产品期末单位净值(提取浮动管理费(如有)后单位净值)-客户投资本金。理财产品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净值,客户按该单位净值进行到期、提前终止时的分配。(二)本理财计划的各相关费用1.理财托管人的托管费本理财计划按照年化0.015%的固定费率收取托管费。本产品每日计提的托管费计算方式为:该前一日资产净值X0.015%/365。托管费按日计提,于产品结

14、束时收取。2 .本产品不收取估值外包服务费。3 .浮动管理费理财管理人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情况计算浮动管理费,本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管理人提取50%作为浮动管理费,于产品结束时收取;本理财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若小于或等于业绩比较基准则不收取浮动管理费。仙居农商银行保留变更上述收取费率标准的权利,如有变更,将提前1个工作日在仙居农商银行网站或仙居农商银行营业网点公告。(三)收益示例说明示例一: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超越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假设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00元,折算份额为100,000.00份,投资本理财产品362天后,到期份额IOOO

15、OO.00份。假设管理人提取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80%作为浮动管理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5.60%到期时扣除增值税、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如产品净值为1.0615,此时,(1.0615/1.00-1)365/362=6.20%5.60%,即投资收益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则投资管理人对超过业绩比较基准部分收益收取浮动管理费,浮动管理费为:100,000.00X1.OOX(6.20%-5.60%)80%X362365=476.05(元)扣除浮动管理费后,客户最终收益为:100,000.OOX(1.0615-1.00)-476.05:5,673.95(元),产品到期时,客户获得的实际收益相当于达到年化收益率水平为:5,673.95/100,000.00X365/362=5.72%。示例二:扣除托管费、固定管理费后,投资收益率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以某客户投资10万元为例,购买时产品净值为1.OO元,折算份额为IOOO00.OO份,投资本理财产品362天后,到期份额IOOO00.OO份。假设管理人提取超过业绩基准部分的80%作为浮动管理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5.60%,期间无分红。到期时扣除增值税、托管费、固定管理费等各类税费后,如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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