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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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编稿时间: 2018-02-08 10:51 来源: 财政局一、指导思想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加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

2、代预算管理制度。二、编制原则(一)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统一标准,公平合理。完善预算供给体系,健全基本支出标准,按政策标准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转经费支出。(三)注重统筹,政策兼容。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推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上级专项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除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配套等方面支出外,其他上级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市本级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四)公开透明,

3、促进规范。逐步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三、编制重点(一)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一是增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并对现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修订完善,两套科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各个环节。二是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中,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单独设置科目,分门别类、各有侧重地归集反映相关支出。三是将现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转移性支出”“预留”等科目列为政府预算专用科目,部门预算不再使用此

4、类科目。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同步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根据单位性质、资金投向正确选择相应的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市级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同步批复到部门。年度执行中,两套科目并行作为控制预算执行的依据。(二)开展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中期融资债务规划是指以本级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为基础,综合平衡本级财力和债务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的一定时期的财政补助和融资规划计划。中期融资规划“一编三年、逐年滚动”,资金按项目进度跨年度配置,提高融资

5、的前瞻性、针对性。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普通公路等交通领域以及水利、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领域。编制2018-2020年中期融资债务规划项目时,严格按以下原则审核:一是规划项目的遴选,以中央、省、市决策为依据,以部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为参照,除此之外的项目不予安排。二是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一律不得举借政府债务;对于平台公司自营业务债务,一律不纳入融资规划。三是划清市级与乡镇(含街道办事处)的事权边界,市级举债只限于市级直接承担的重大项目,以及市级承担一定补助责任的市与乡镇共同事权;乡镇区域内

6、的一般性建设项目,由乡镇负责筹资。四是对于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如国省干线等),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审核投资需求;对于没有明确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根据省和市批准的项目概算进行审核,需要调整概算的,必须待完成调概手续后再安排。五是对备选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保障竣工项目清算资金,以及在建项目和省政府已经明确部署的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在规划期债务可承受范围内依次遴选,超过债务可承受能力以外的项目,延后实施。(三)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软件系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我市自 2018年起正式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部门预算软件编制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编办、人社局

7、核定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及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软件系统上认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将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项目申报需附纸质资料)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初审;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对各部门报来的预算进行审核,没有附上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依据的项目应剔除,并将初审意见报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年财力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软件具体操作待网络公司培训时,以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四)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2017年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湘财预201732号)、关于开展2

8、016年度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预函20173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真正建立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以年末关帐后国库集中支付网上及实拨账户(含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管理的特设专户)结转结余资金为依据,一是对上级安排的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对市本级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含工作经费性质的项目),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对市本级安排的结转1年以上(含1 年)的部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统筹安排使用,1年以下确需结转的,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出申请,并报

9、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没申请核实或无依据的收回50%。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购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项目资金,单位应先向财政提出申请并由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将以上应收回的资金计算为可用财力统筹使用,并在年度结转时直接收回预算单位指标。对于结余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单位,财政部门将相应缩减以后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规模。(五)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一是完善人员支出预算管理,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按人社局批复标准据实安排,经费来源按原渠道安排。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按工资总额的5%

10、安排提高到按工资总额的8%安排,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自筹退休人员生活费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基金统筹发放,其增加的发放金额原则上通过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等途径统筹算账解决,一般不增加财政实际负担。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即部门和单位在核定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之内,各个单项公用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政法单位按上级文级规定标准安排,教育学校继续按上级文件要求的保障标准配套,四大

11、家(含常委部办委)按人均2.5万元安排,行政单位按人均0.8万元安排,其他事业单位按人均0.6万元安排,提高定额标准后的公用经费涵盖了未车改单位及保留车辆运行经费(执法车辆运行经费在单位办案经费及执法经费等中解决)。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三农等民生领域保障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四是规范项目支出编报,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项目支出。清理长期固化的支出项目,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所有项目支出先按“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清零,由项目需求单位重新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上级文件和会议纪

12、要等政策依据、每项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去向等,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审核汇总。30万元以上项目需报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报政府采购办审核,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审核资料一并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汇总所属单位申报资料后,根据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财政绩效评价、采购办审核意见等相关依据,结合上年实际安排情况和变动因素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单位申报资料汇总报财政局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总的安排原则是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后,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除上级文件规定的必须安排的民生配套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中心

13、工作事项外,对单位专项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其中住房公积金、一般商品服务定额标准提高增加的部门预算,除部分教育学校及确有困难的单位外,原则上通过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在部门既有预算中调整解决。对项目预算较多的单位,如四大家等,结合本次项目调整,合并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切实减少项目数量,严控单位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六)进一步加大部门非税收入政府统筹管理力度。一是财政非税局在核定单位非税收入计划时,除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外,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单位实际完成数。二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文件,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实事求

14、是地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三是从紧审核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执收成本不高于10%;服务性收费执收成本由非税局严格审核把关,报政府最终审定。四是非税局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的房屋、土地出租产生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清理核实,并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六是部门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优先安排部门基本支出。(七)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用钱必问效

15、、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支出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逐步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预算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本级预算单项项目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资金都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未申报的财政预算不予以安排。各部门、单

16、位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督促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大项目绩效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凡绩效评审核减或核销的项目,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绩效评审核定结果安排项目资金,核减资金不得用于本单位的其他项目,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八)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所有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公开是要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上级补助、本级安排的资金情况,其中,专项资金(含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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