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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见物业问题 一一为您解答来源:洛阳晚报 2011-11-3 您若没来得及咨询,请致电66778866或发邮件核心提示“你们的几个电话是串线了吗?为什么我打了这么长时间都是占线?”昨日上午,在本报举办的物业政策咨询专场活动现场,不少读者打通电话后,先是一通“埋怨”。我们的“接线员”只好一遍遍地解释:不好意思,热线实在太“热”了!昨日,一共开通5部电话,到现场的“接线员”分别是市物业办物业科副科长李柯,涧西区房管局副局长常凯,市发改委物价办价格管理科副科长许玉寒和工作人员周艳蕾,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李锋。虽然活动时间是9时到11时,但几名“接线员”从8时30分就开始接听电话,一直接到11
2、时40分。记者从中整理出一些市民比较关心的问题,供大家参考。1物业费缴费标准是什么?1.我市实行的最新物业费缴费标准是什么,都包括了哪些项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对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规范与调整,具体标准见表格一和表格二。2.王先生咨询:除了应缴的物业费,是否还有公摊费?答复: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确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包含除二次加压电费以外的公摊费用。因此实行该文件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除据实分摊二次加压电费外,均不得再向业主分摊其他费用,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刘女士咨询:我们小区物业每月收2元垃圾清运费,是否合理?答复:根据洛政2
3、00672号文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由市建委统一征收或委托有关机构代收,城市居民(含建成区内实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居住户)的收费标准为每户5元/月,对已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住宅小区,每月向住户收取2元(物业管理费中已包含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费3元)。所以,刘女士的小区物业每月收取2元垃圾清运费是合理的。4.李女士咨询:我在美好新城租了一间商铺,想了解商铺的物业费应该怎么收?答复: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对于商铺的政府指导价,我市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也是执行市场调节价,所以具体收费标准应由物业与业主双方协商。双方已经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5.郑女士咨询:我所在的小区打
4、算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费标准应该怎么确定?答复: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精神,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6.王先生咨询:我住的小区在我2008年入住时,每月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0.92元收取,可是去年涨到了每平方米1.35元,这样的涨价合理吗?答复:目前,普通高层带电梯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高层住宅一级指导价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35元。物业公司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需要按照相关程序,由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审核、了解服务情况,再根据服务等级办理收费许可证
5、,凭证收费。7.姚女士咨询:我住的楼房属于多层不带电梯的建筑,小区内物业现在按照每月每平方米0.68元收取物业费,她想知道合不合理?答复: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此类小区的物业公司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收费许可证,业主可依据物业公司办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物业费标准缴物业费。目前,我市普通住宅小区多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一级每月每平方米0.56元,该小区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小区多层,那么按照此标准收费即属于超额收费,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可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8.马女士咨询:我是润鑫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我想问小区物业对于电动车用电缴费的相关规定。答复:小区内的电动车用
6、电属于特约服务,应由物业公司与相关业主签订服务协议确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有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此类收费均由业主委员会经相关业主同意后与物业公司在服务合同中约定。2没入住也得缴物业费吗?1.贾女士说,她购买的住房一直空置并未入住,物业费和暖气费应该按什么标准缴纳?答复:空置房物业费,按照市发改委、房管局联合下发的2009年40号文件规定,业主应当在开发建设单位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房,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照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80%缴纳物业费。因此,如果开发建设单位已通知业主交房,而业主因自身原因没有办理交房
7、手续,业主应当按上述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空置物业供热收费问题有如下规定:庭院供热系统属于并联的,不用热的用户可缴纳不超过面积热价25%的基本热费;供热系统为串联的,经供热收费单位同意拆除散热器的,用户缴纳30%的基本热费。因此,对已供热小区没有装修入住的住房,业主需要缴纳基本热费。如热力经营单位收取的基本热费超过上述标准,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反映。2.蒋先生说,他想知道装修期间装修管理费应该怎么缴,有没有电梯使用费等名目?答复:业主房屋装修期间,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装修管理协议,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具体标准为多层住宅不超过2元/平方米,高层住
8、宅不超过3元/平方米,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服务费用。若存在另设名目违规收费,可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3涧西区的张女士家正在装修,她想知道装修期间,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和装修服务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这些费用在房子装修完后,物业会退给业主吗?答复:装修押金和装修服务费是两项分别独立的费用。装修押金是对装修行为的担保押金,装修结束后,如没有特殊情况,物业公司需将相关费用退还业主。装修服务费属于装修期间,物业企业向业主提供的包括装修垃圾清运、装修工程管理等服务收费。按照相关规定,业主在装修房屋时要按照相应的标准向物业公司缴纳,该项费用不会退还。4.应从何时开始缴物业费呢?答复:在实际操
9、作中,往往是交钥匙的第二个月开始收费。即使属于长期不住的空置房,业主仍需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物业管理的本质,实际上是以业主共用为基础的群体消费,物业公司为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公共部位提供服务,是针对全体业主的,不因个别业主不享有服务而减少服务、降低成本。所以,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自己放弃物业管理服务为由,而不履行缴费义务。5.瀍河回族区某小区业主反映,他2009年购买的房子,因为顶层漏水,一直没办法入住,能否不缴物业费?答复:屋顶的保质期是5年,如果因为屋顶漏水而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物业费应该由房屋开发商承担。3停车位如何收费?1.马先生咨询:我花钱购买的小区地下停车位,物业公司提供
10、停车服务的,应该按什么标准收费?答复: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精神,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区的业主已购车位,物业公司提供停车服务的,物业可与业主签订停车服务协议,然后再收取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为:停车场配套设施及服务水平一般的最高不超过每月每辆30元;停车场配套设施及服务水平较高的最高不超过每月每辆50元。物业公司与业主在停车服务协议中约定服务内容,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并依据服务水平在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具体费用标准。若物业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业主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2.中侨水榭业主咨询:小区地面上停车收费应按什么标准?答复:根据洛发改收费200940
11、号文件精神,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内利用共用场地和道路停车的,物业服务企业需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根据具体的设施服务条件,可按道路停车不超过每月每辆50元、共用场地停车不超过每月每辆80元,来收取车位使用维护费,此项收益应当主要用于停车位的维护、维修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和使用。3.高新区某小区业主投诉该小区物业公司不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标准收取多层物业费,并超额收取停车费,地下停车场按每月每辆240元,地上停车按每月每辆90元收取。答复:对于已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普通物业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上的物业费标准执行,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也应
12、严格按照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执行,对于该业主反映的物业公司的违规收费行为,市发改委物价办将转交市物价检查所进行查处。 4物业费和暖气费能否捆绑?1暖气费和物业费是否应分开缴纳,如果物业公司硬将物业费和暖气费绑定收取,是否合理?答复:物业费和暖气费是两项各自独立的费用。据了解,目前我市供热的基本模式是,由热力经营企业通过公共热力管网将热力蒸汽出售给小区的物业公司,再由物业公司通过热交换站和庭院管网将暖气供到居民用户家中并收取供热费。个别小区在开发建设中,将热交换站和庭院管网交由热力经营企业设计安装,并签订协议由热力公司负责小区的供暖运行和暖气费收取。因此,大部分小区业主目前并不能将暖气费
13、用直接交纳给热力公司。暖气费问题如同水电费问题一样,若要热力企业直接收取,也会面临管网的改造问题,随着我市供热立法的完善,暖气费收取问题也将会逐步规范。2.业主物业费已缴,车辆放在小区内被盗,责任是否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答复:住户家中如果遭到盗窃,属于刑事案件,住户应首先拨打110报警,可以通知物业公司共同保护好现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是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业主共同事务和共同利益的事项。如果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就要看物业公司对本次车辆被盗事件是否负有过错责任,实践中典型的过错责任有
14、以下几种:小区内负责监控设施的物业人员由于疏忽没有保存到被盗时的监控录像、对应当登记的车辆、人员没有登记,应当定时巡逻的没有按时巡逻,应当检查出入证件的没有检查到位等等,现实中造成过错责任发生的情形很多,要根据情况综合考虑才能准确划分各自的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尽到了注意义务,采取了防范措施,是第三方造成了业主的损失,物业可以免责。业主要查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无车辆停放小区内被盗、被抢的相关约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话依照约定办理。5对物业不满意能否拒缴物业费?1.家住洛阳新区的李女士说,她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意,不知是否可以拒缴或少缴物业费?答复:业主应当按照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
15、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来判断物业服务是否到位。在服务约定的范围内,物业如若没有按照标准服务,业主可向洛龙区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但是不能以此拒缴物业费。其他区住户若遇到类似问题,也可向其所在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致电咨询。2.洛阳新区孙女士询问,自己居住的楼房,楼顶平台被物业公司锁了起来,她想知道顶层业主对屋顶的公共部分有没有使用权?答复:正常情况下,如果屋顶平台上没有设置机电设备,并且有公用的楼道可以进入,物业不应该将其锁起来,不让住户进入。若屋顶平台内安置有机电设备,从业主人身安全考虑,物业可以锁门。3.不少市民来电称,他们想知道自己居住的小区,物业服务属于哪一级资质。答复:住户若需要查询物业服务资质,可致电63206097向物业部门咨询。4涧西区郭女士说,她们小区是集体供暖,但是450户居民中有150户左右没有缴纳物业费,物业说如果这样的话,今年冬天就不能实现供暖,郭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办?答复:由于集中供暖牵涉到全体业主的集体利益,因此应该民主表决,建议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集中供暖属于业主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