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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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票据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交易管理方法等法规制度,拟定本规则。1.2市场参加者经过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中国票据交易系统进行的票据交易适用本规则。1.3本规则所称票据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或电子形式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可交易票据。1.4本规则所称票据交易包括票据转贴现、票据质押式回购和票据买断式回购等。1.5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供给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理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1.6市场参加者睁开票据交易应当依照公正自觉、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不

2、得以任何形式控制市场价格,搅乱市场序次。第二章定义与基本规则2.1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与核心交易子系统-1-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票交所系统)是指由票交所建设并管理的,依赖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向交易成员提供询价、报价、成交及登记、托管、清理、无纸化托收等服务的计算机业务办理系统和数据通讯网络。交易成员经过票交所系统的核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票据交易。2.2系统参加者与交易成员2.2.1系统参加者是指获准参加票交所系统的法人机构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和非法人产品等。交易成员是指拥有票据交易权限的系统参加者。交易成员应当与票交所系统联网,并依照票交全部关规定在票交所系统开立独立的交易账户和票

3、据托管账户。交易成员在交易系统中的全部操作以交易系统数据库记录为准。2.3用户与交易员用户是指归属于系统参加者的,用以在票交所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的系统账号。用户包括机构管理员用户和机构操作员用户。交易员用户是指拥有交易权限的机构操作员用户。交易员用户能够在交易系统阅读行情、发送报价和完成交易。交易成员应当经过规范程序授权具备票据交易业务资格的人员经过操作交易员用户代表其进行票据交易。-2-2.3.5任何经过用户在票交所系统中进行的操作,均应当视为该用户所归属的系统参加者的行为,由该系统参加者所属法人机构担当行为结果。2.4交易方式是指在交易系统完成票据交易的方式,包括询价、匿名点击和点击成交等

4、。询价交易方式下,报价方式包括意向询价和对话报价。2.5票据要素包括:(1)所属机构;(2)票据号码;(3)票据介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纸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电票);(4)票据种类: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5)票据金额;(6)出票日期;(7)到期日期;(8)出票人:票据的出票人名称;(9)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银票为承兑行名称,商票为承兑人开户行名称;(10)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行号:银票为承兑行的大额支付系统行号,商票为承兑人开户行的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1)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种类;-3-(12)信用主体:是指票据的无条件付款责任主

5、体中,信用等级最高的金融机构法人。若存在两者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同的状况,则按付款序次选择最先付款的主体。银票的无条件付款责任主体包括承兑行(确认)、贴现人、保证增信行、承兑保证人和贴现保证人。付款序次为承兑行(确认)、承兑保证人、保证增信行、贴现人、贴现保证人。商票的无条件付款责任主体包括贴现人、保证增信行和贴现保证人。付款序次为保证增信行、贴现人、贴现保证人。(13)信用主体种类;(14)贴现人;(15)贴现人行号:贴现人的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6)承兑行(确认):若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对票据已进行付款确认,则该项为承兑行/承兑人开户行;(17)保证增信行:若票据已进行保证增信,则该项为保证增

6、信行;(18)承兑保证人:为票据承兑人担当保证责任的金融机构;(19)贴现保证人:为票据贴现人担当保证责任的金融机构;(20)近来买入利率;(21)近来买入日期;(22)票据状态;-4-(23)票据流转阶段;(24)风险票据状态;(25)库存状态;(26)库存机构;(27)出票人行业分类;(28)出票人企业规模;(29)出票人可否三农企业。2.6票据完成权属初始登记后即可进行交易。处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等状况的风险票据、处于保证增信流程中的票据、已质押的票据及经过回购式贴现方式获取的票据不得进行交易。2.7交易要素是指由交易系统赐予固命名称及相关参数的,组成票据交易报价和成交的组成部分。交易要

7、素依照转贴现、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不相同交易品种分别显现。2.8交易合同票据成交单、票据交易主协议及补充协议(若有)组成交易双方之间完满的交易合同。成交单成交单是交易系统依照交易双方就交易要素完成的一致约定生成的格式化的书面合同。成交单一经完成,对交易双方拥有法律拘束力。票据交易无需供给转贴现凭证、贴现凭证复印件、查-5-询查回信及票面复印件等纸质资料。2.9交易基本参数交易系统中使用的利率均为年化利率,利率保留至小数点后4位。金额精确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票据交易计算利息金额时的日计数基准为实质天数/360,即计息天数按实质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一年按360天计算。票据交易的清理速度包

8、括T+0和T+1。T+0是指成交当日清理,T+1是指成交日的下一工作日清理。结算日是指票据交易中,票据权属改正和资本结算的日期。票据回购(包括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的结算日包括首期结算日和到期结算日。转贴现结算日(或回购首期结算日)=成交日+清理速度。回购到期结算日适用经调整的下一工作日的营业日准则,即一般状况下,到期结算日改正加下一工作日;以下一工作日跨月,则到期结算日改正加上一工作日。票据交易的应付利息、结算金额、收益率等依照票交所确定的计算公式和参数计算。结算方式是指票据交易中交易双方采用的资本收付和票据权属改正的方式。票交所供给票款应付(DVP)和纯票过户(FOP)结算方式。-6-票

9、款应付是指结算双方同步办理票据过户和资本支付并互为条件的结算方式。纯票过户是指结算双方的票据过户和资本支付相互独立的结算方式。交易成员睁开票据交易应当采用票款应付,同一法人分支机构间的票据交易能够采用纯票过户。2.10交易日与交易时间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遇法定节假日调整除外。交易系统运行时间为8:30-21:00。交易时段为每交易日9:00-12:00,13:30-16:30;特殊状况下,票交所能够应急延长交易时段;如遇改正,票交所将提前宣布通知。第三章交易方式与一般流程3.1询价交易方式询价交易方式是指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其他交易要素的交易方式,包括报价/询价、格式化讲话和确认

10、成交三个步骤。报价/询价询价交易方式下,报价/询价方式包括意向询价和对话报价。意向询价不能够直接成交,必定转变为对话报价后才能成交;对话报价经对手方确认即可成交,属于要约报价。-7-意向询价是指交易成员向全市场、特定群组或单个交易员发出的,表示其交易意向的询价。受价方能够将该询价转变为与询价方的对话报价,进行格式化讲话。交易系统提供不相同方向意向询价的模糊般配和推送功能。对话报价是指交易成员向特定单一交易员发出的交易要素完满、明确的报价,受价方确认即可成交。对话报价只能由卖出方或正回购方倡导。对话报价一经发出,不得撤回。格式化讲话是指交易成员与对手方相互发送的一系列对话报价所组成的交易协商行为

11、。若其中一方确认成交或终止对话,则格式化讲话结束。成交交易成员经过格式化讲话就交易要素完成一致后能够向交易系统提交确认成交的央求。央求确认成交的交易吻合交易规则及其他风险控制指标的,交易系统予以确认成交。3.2点击成交交易方式3.2.1点击成交是指交易成员向全市场匿名发送包括全部交易要素(卖出/正回购报价)或除票据清单之外的全部交易要素(买入/逆回购报价)的点击成交报价,对手方直接点击成交(卖出/正回购报价)或提交吻合要求的票据后点击成交(买入/逆回购报价)的交易方式。-8-报价卖出/正回购点击成交报价需包括全部交易要素(包括票据清单)。买入/逆回购点击成交报价包括除票据清单之外的全部交易要素

12、,但需详细注明标的票据或质押票据的要求(如信用主体种类、节余限时、票据介质、票据种类等)。成交买入方/逆回购方能够直接点击卖出报价进行成交。卖出方/正回购方在点击买入/逆回购报价时需提交吻合要求的标的票据或质押票据,提交完成并校验通过后,直接成交。3.3匿名点击交易方式匿名点击是指交易双方提交包括要点交易要素的匿名报价,交易系统在双边授信范围内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般配,完成交易,未般配的报价可供直接点击。报价交易双方均能够依照交易系统设置的要求完满填写匿名报价所需要点要素,提交匿名报价。成交交易系统在各交易成员起初设置的双边授信范围内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全部匿名报价进行-9-自动般配。未能般配成功的报价将展此刻交易系统中,其他对手方交易员能够在起初设置的双边授信范围内直接点击该报价。交易过程全部匿名,般配或点击成功后,交易双刚才能看到对手方机构,该笔交易正式完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单,并由卖出方/正回购方依照交易系统的规则提交标的票据或质押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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