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58521071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8.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doc(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样本 承租人:_ 地 址:_ 邮码:_ :_ 出租人:_ 地 址:_ 邮码:_ :_ 第一条 租约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号的船X_(_)与租船人_互相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条 船舶规范 船X确保,在交船之日以及在这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三条 船舶状况 船X确保,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优良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第四条 租期 船X供租,租船人承当本船_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

2、),从本船交付之日起租。 第五条 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确保条款范围内(但不包括_),本船能常常安全浮起(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的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X保险人承保的状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X必须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管哪种状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展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

3、付还船X。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有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X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台湾港口。 第六条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如,运输危险品。 第七条 交船港 本船在_(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常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清扫干净,适于在装船接收货物。 第八条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_之前交付,如

4、本船在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第九条 交船通知 船X给租船人_天估计交船日通知及_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第十条 货物检验 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在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X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由船X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首尾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第十一条 船X供应项目 船水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必须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

5、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其他保养费。 第十二条 起货机 船X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X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船X按必须要提供甲板水手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必须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照明 船X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第十四条 清舱 如租船人

6、必须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X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款。租船人付给船X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_。 第十五条 租船人供应项目 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X的事务而发生或在船X造成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管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_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够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8条属于船X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X或海员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的除外)、代理、佣金等

7、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X同意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第十六条 燃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_和每公吨柴油_付款。船X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_吨,不多于_吨,柴油不少于_吨,不多于_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_吨,不多于_吨,柴油不少于_吨,不多于_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X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X

8、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第十七条 租率 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XX时间)起至还给船X之时(格林威XX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_吨,2240磅为1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_支付现金,不够1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应在交船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_给_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必须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间内

9、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依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X的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本船起租后7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估计代船X执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X有权撤船,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X依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 第十八条 还船 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优良状态(自然损耗或由于第2条罗列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_ 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X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_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10、。 第十九条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X不少于10天的估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第二十条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要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关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第二十一条 货 位 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分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当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照顾并拉紧捆索。 第二十三条 租船人代表 租

11、船人有权派代表1至2人上船押运并视察航次尽快运行状况。对他们将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责。 第二十四条 证件 船X确保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 船X确保,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挂港口的规定,还确保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如船X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X负担。 租船人有权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坚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第二十五条 熏舱 在租期

12、内,船X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载货或依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必须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X负担。 第二十六条 停租 (_)如时间损失是由于下述原因造成:人员或船用品不够;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船舶或货物碰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或搁浅造成延误;修船、进干船坞或坚持本船效能所采用的其他必要措施;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必须要的有效证件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7)任何当局因船X、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执行挽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8)船X违反租约而停工

13、;(9)由于本条指示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10)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 (B)如装卸货物所必须的绞车转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够,则开工不够的时间应按所必须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开工不够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持续作业,则船X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

14、比例支付。 (C)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X负担,并入租金内扣除。 (D)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E)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6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七条 航速索赔 依据本租约第1条,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和,应从租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征用 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1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第二十九条 干坞 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10个月,本船应在船X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第三十条 船长责任和提单 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 第三十一条 指示和航海日志 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X无权申诉。 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X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马上调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