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米思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自动套袋机、自动割包投料机和自动装车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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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

2、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自动套袋机、自动割包投料机和自动装车装备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单位芜湖米思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西昌路1号联系电话传真/邮编241000建设地点芜湖市鸠江区西昌路1号立项审批部门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鸠发改告20219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占地面积(平方米)3700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0其中:

3、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 芜湖米思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租赁安徽酷哇机器人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3700m2,建设自动套袋机、自动割包投料机和自动装车装备研发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套自动套袋机、100套自动割包投料机和100套自动装车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的生产规模。项目已于2021年1月15日经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批准文号为鸠发改告20219号,项目代码2101-340207-04-05-33293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4、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按照要求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属于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属于名录第二十九项“通用设备制造业”中“83、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属于排污许可中“登记管理”。本企业已于2021年1月1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207MA2WDDJG8H001Y。芜湖米思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组织有

5、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和环境概况的调查,并依据国家有关的环评规范,开展环评工作,现已编制完成了芜湖米思奇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自动套袋机、自动割包投料机和自动装车装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2、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表1-1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实际工程规模和内容1主体工程机加工区主要位于厂房南侧,建筑面积280m2,主要布置钻床、切割机等设备。电焊区主要位于厂房西南侧,建筑面积100m2,主要布置电焊机设备。2辅助工程装配区位于厂房中部,建筑面积784m2,主要用于产品的组装。研发区位于厂房东部,建筑面积28

6、0m2,主要用于产品的图纸设计。办公区位于厂房东北部,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3储运工程钢材原料区位于厂房西侧,建筑面积280m2,用于钢材原料的存放。配件储存区位于厂房东南侧,建筑面积100m2,用于配件的存放。仓库位于厂房北侧,建筑面积100m2,用于成品的存放。4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系统市政供电管网供给5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金属粉尘车间布设排风扇,加强通风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弋江固废处理一般

7、固废区:位于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25m2;危废暂存区:位于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25m2,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噪声处理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措施3、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方案如下。表1-2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产品名称年产量(套/年)自动套袋机100自动割包投料机100自动装车装备1004、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表1-3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1激光切割机CX-2030J-C12电焊机NBC-250T33车床CY-A6150B14钻床/35卧铣Y112M-4/B515、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原辅材料使用变化情况如下:表1-4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一

8、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用量来源1钢板吨/年10市场采购2电机个/年2400市场采购3链条米/年3000市场采购4液压泵个/年300市场采购5交流接触器个/年6000市场采购6电线电缆万米/年6市场采购7方管吨/年50市场采购8液压油吨/年1.0市场采购9焊条吨/年3市场采购10水吨/年225市政供应11电万Kwh/年20市政供应6、公用工程(1)给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2)排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由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3)供电:用电依托市政供电网,项目用电量20万Kwh/年。7、项目平面布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鸠江区西昌路1号,厂区自西

9、向东分布,主要布置为原料区、装配区、研发区等;本项目厂区的设置合理,有利于本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各部门的生产协作,提高生产效率。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6。8、生产制度和劳动定员本项目人员15人。不在厂区食宿,采取1班制的工作制度,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9、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淘汰、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同时,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视为允许类。且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本项目无淘汰落

10、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10、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鸠江区西昌路1号,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根据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鸠江经济开发区以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为主导产业,禁止新建造纸、酒精、印染、制革、冶炼、化工等项目,允许发展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低污染、低能耗的行业。本项目属于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属于装备制造业,符合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根据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属于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的工业用地,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见附图3。综上,本项目符合芜湖鸠江经济开发

11、区规划。环境空气: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芜湖市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芜湖市以NO2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51天,占16%;以O3(日最大8h平均)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50天,占47%;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7天,占5%,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103天,占32%。2019年SO2、PM10、PM2.5等三项污染指标浓度年均值较2018年均有所下降,NO2污染指标年均值与2018年持平。地表水: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水质标准。声环境: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环境容量较

12、大,项目区域对本项目无制约因素。对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内。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使用土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综上,项目选址合理。11、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符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三年计划,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

13、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并且符合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绿色发展,不属于“两高”行业产能。建设单位配套安装环保设备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并优化产品生产方案,构建清洁低碳体系。因此,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12、与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的相符性为深入实施长江(芜湖)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芜湖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23日发布了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

14、经济带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818号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5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芜湖)经济带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划定1公里范围内禁建区2018年7月起,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 公里范围内,除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航道整治、港口码头及集疏运通道、道路及跨江桥隧、公共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国家及省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建设项目,以及长江岸线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区内非工业项目外,不得新批建设项目,不得布局新的工业园区。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开工建设的项目,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停建搬迁。本项目位于鸠江区西昌路1号,距离长江13.5km,距青弋江6.4km,距漳河17.8km,本项目不在1公里范围内,为准许建设类项目。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格控制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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