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小学法制教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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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店小学法制教育讲话稿主讲人:赵英梅各位老师、同学们:今天,我要讲的主要内容是。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一个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纪守法,无尚光荣;违纪违法,无比可耻。一、关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学生一日常规、学生课间行为“十不准” 等校纪校规。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旗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3、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二、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中华人

2、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

3、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三、青少年学生重点应注意的问题:一是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网吧。案例三:2002年6月16日,两个不满15岁的少年由于对网吧老板不满,在凌晨放火,导致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25人烧死,12人烧伤,半数以上的人是学生。 网吧是社会闲杂人员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窜犯的落脚点。据报道,自从有了网吧以来,在网吧里被打、被骗、被杀,以及网吧火灾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北京蓝极速纵火案就是一个恐怖的例子。听了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我想,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同

4、学应该感到震惊了。二是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案例四:扬子晚报报道:道听途说银行被劫600万,常州一女网上传谣言被抓。元月26日11时许,常州市百丈派出所民警网上巡查发现,一网民在常州某论坛发帖说:“听说百丈的农业银行被抢走600万元,特警都来了,抓了1个嫌犯,但有4个嫌犯逃走了”当时有70余人跟帖,点击率达3000多次。派出所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这一帖子中涉及银行劫案一事纯属谣言。考虑到临近年底,此谣言一旦大范围传播,必定会引起社会恐慌,为消除群众的恐惧心里,百丈所立即启动重大舆情导控预案,一方面跟帖澄清事实,一方面向上级汇报,调查此案。经侦查,该网民姓韩,女,2

5、4岁,常州新北区龙虎塘人。当日下午6时许,韩某被抓获归案。经警方审查,韩某交代,自己平时经常在论坛上跟帖发帖闲聊,当日上午她在单位门口听到一过路人随口说了此事,于是就在网上散布此事,现在对此做法后悔莫及。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手机、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同样要遵守有关国家在互联网上发帖的有关要求。有的人以为用自己的手机、或者在自己家里发一些虚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别人不知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要知道,任何电脑都有IP地址,你的手机号码人家也知道是谁的。谁发出去的信息,谁负责;如果造成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危害,发信息者同样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

6、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那种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将承担法律责任。有些同学,把老师的名字变成顺口溜,甚至写一些辱骂老师的语言,散布在同学的手机上或者网络上。或者写小纸条辱骂他人。有这样行为的同学,奉劝你赶快停止这样的错误行为,千万不要在悬崖的边缘越走越近,一旦触犯了法律这条红线,当法警找上门的时候,你就没有了退路。三是远离色情、赌博、毒品等场所和物品。不阅读色情的书籍、影视片、视频。老板打来电话,向我汇报说抓到一个在小店里偷东西的学生

7、,准备扭送派出所。然后我说:先由学校政教处协助处理,看其认识态度和表现,如果态度不端正,再送派出所也不迟。 现在,各单位商店为防止偷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加强了人防、技防技术,保安人员、摄像头到处都是,一旦有人作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公安人员很快就会破案。所以,有的同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去拿,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四、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指青少年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

8、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

9、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当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目前,特别要提防被骗、被拐卖、被绑架;陷入中奖骗局和非法传销的陷阱。4、加强青少年学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鲁莽行事。第二、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本文来自小草网者政府主管部门的。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这种以违法的手段来维权的做法是万万行不通的。最后,希望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谢谢大家。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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