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执业药师的影响因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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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执业药师的影响因素与对策 自1994年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来,执业药师培养制度不断完善,执业药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提高药品质量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等起到促进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与医药事业的迅猛发展,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及管理现状越来越不适应发展需要。如何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药品质量保证、药学服务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1 影响执业药师发展的因素a执业药师法律地位不高 规定明确指出: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1。而我国有关部门颁布的GMP、GSP规范中,均未

2、直接提到执业药师。在相关药品监督管理文件中,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所必须具备的人员条件要求,大多是“执业药师或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作为技术监督管理中坚力量的执业药师,并非法定的、必须的和唯一的强制性要求,有关规章“刚性”不够实施的法律基础薄弱,职业准入控制形同虚设,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各种弊端的重要因素。 首先,在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中,全职执业药师地位得不到肯定,有的执业药师相关合法权益和义务得不到履行和保障。其次,在药品经营企业中,部分零售药店追求经济利益与执业药师职责出现矛盾。很多执业药师由于受雇于药店,为了自身生存,往往屈从于药店追求经济利益的要求,不能

3、真正履行执业药师的职责。再次,在医疗机构中,还普遍存在药师替代执业药师的现象。执业药师与执业医师虽然均属于责任重大、社会适用性、关系公共利益的强制性准入控制的职业,但二者实施的法律明显不同。执业医师所依据的是执业医师法之国家法律,而执业药师依据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同是涉及人命关天的职业,有着不同的法律地位和保障,直接影响到执业药师的队伍建设和作用的发挥。 b执业药师定位不准确 在规定中,执业药师被定位于药品的生产、经营领域。1998年修订后的规定中,采取了简单扩大的办法,将执业药师定位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几乎涵盖了整个药学实践,执业药师的定位过于宽泛,导致了执业药师考试及继续教

4、育内容的宽泛,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影响到执业药师对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责及药学服务能力。 c资格考试及继续教育内容缺乏专业特性 目前,我国的执业药师考试及继续教育内容覆盖了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学科专业和各种性质不同的领域,参考的药学人员感到考试内容过于宽泛,考试难度大。继续教育的内容在具体执业过程中适用性不强。一方面: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起步较晚,相应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继续教育工作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目前,部分地区的执业药师培训中心与全国执业药师培训中心不能同步进行,所开展的继续教育与执业药师知识的需求还不适应。虽然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对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目的、内容、管理

5、办法等事宜做了规定,但还未上升到国家法律地位,从而影响了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另一方面:我国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形式较单一,对药品执业药师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地达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预期目的。d 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 在国外,如日本的药师人口比为13名/万人;法国的药师人口比为9.1名/万人;美国的药师人口比为7.6名/万人,而我国的执业药师人口比为1名/万人,执业药师数量不足2。从执业领域来看,我国的执业药师分布不合理。执业药师主要集中在药品生产和医疗使用单位,而在执业药师数量相对较少的药品经营单位中,较多的执业药师分布在药品批发单位,而需要较多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单位的

6、较少,执业领域分布不合理的现象十分突出;从地域分布来看,执业药师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发达的沿海与东部及沿海地区,占执业药师总数的70%,而中西部地区仅占总数的30%左右,同时还存在执业药师“向东流”的现象。e职业道德建设不完善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执业药师队伍中执业药师职业道德规范尚未形成。还不可忽视的一是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有的不履行执业药师的职责,有的甚至还弄虚作假;二是有的执业药师缺乏自律意识,导致服务水平下降,影响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三是执业药师执业权益保障与义务履行缺乏有力的监督。 2 新时期执业药师发展及对策a 明确加快执业药师立法 药师

7、是一种特殊职业,它是连接病人、医师和药物的纽带,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的关键因素。而执业药师承担的是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关键药学技术业务领域的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任务。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与明确法律地位是当前执业药师制度建设的紧迫任务。完善执业药师的职能定位是落实执业药师执业的基础,也是执业药师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笔者认为:我国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领域对执业者的知识能力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药学领域不宜设立统一的职业准入标准。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主要是医院药房、社会药房和社区医疗药房,对从业者的知识素质与能力结构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共性,主要职责是确保合理用药,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药品生产领域

8、,对专业人员的要求与流通使用环节相去甚远。因此,需要加快执业药师立法,重新对执业药师进行科学的准确定位,有利于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确保药品质量与人民用药安全。b完善执业药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制度 执业药师职业是关系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安全有效的特殊职业。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通过资格考试制度认证药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和本国的药学教育密切联系。如日本侧重于药学基础内容,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重视专业技能操作3。而我国现有的执业药师考试内容和形式较单一,考试内容与所从事职业的工作不够吻合,难以达到考试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应结合药学实践,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执业药师,

9、采取分门别类的针对性考试,以达到学以致用、考以致用的目的。 执业药师制度是国家对药学这一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社会公共利益的职业化从事这一职业的技术人员实行的一种职业准入控制。执业药师的注册和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获得执业的必备条件之一。但目前,还普遍存在继续教育中的“工学”矛盾,甚至有的单位不支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这一制度还没有引起社会和执业药师高度重视。本人认为:应该在有关法律中,强调继续教育的强制性和执业药师地位的必要性以及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明确其职责,才能以法管药,依法执业。 大力改进继续教育内容和培训形式,突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构建以现代网络技术、各地药品监督管理、行业学会

10、、高等院校的执业药师培训体系,开展以集中学习、分散培训、分别指导和专题讨论、撰写论文、参加学术会议以及自学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C统筹执业药师存量,引导合理流向 执业药师的执业活动涉及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也是社会对药学职业的期望。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药师对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品服务质量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执业药师一方面数量不足,分布失调,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的执业药师资源闲置。政府部门应采用动态的执业药师使用政策,盘活执业药师存量,引导执业药师向最需要,也最缺乏执业药师的药品零售领域流动,配套相关政策,积极鼓励执业药师到中西部地区执业。同时,鼓励更多的药学技术人员加入执业药师行列,迅速壮大执

11、业药师队伍,确保我国药学事业的健康。 d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 职业道德是特定社会伦理思想和社会期望在职业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是调整职业人员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和规范。在现代社会中,药师和医师一样,所从事的是与人类健康和生命息息相关的职业,药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和身体健康。 因此,加强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刻不容缓。首先,政府部门要加强舆论的宣传与社会的广泛监督,依法管理,规范药师的行为,充分发挥药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为职业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其次,作为执业药师,一方面要遵循各种药事法规对其职业行为的约束,主动、自觉地履行执业药师的职责。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教育和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执业药师修养,要树立对病人与公众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药学职业负责、对其他卫生人员负责的责任意识。再次,要刻苦钻研,掌握最新的药学技术、信息和知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参考资料: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国医学理论与实践 201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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