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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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应包括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项内容.一、首诊医院负责制患者到我院就诊,必须及时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即:仔细全面的检查,准确无误的诊断,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拒绝病人于院外。二、首诊科室负责制 1、凡患者在某科就诊,即应由就诊科室负责进行问诊、查体、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查,并予以初步诊断;2、凡考虑不属于本科疾病,需他科室会诊或需转往他科或他院者,均需首诊科室负责联系、安排会诊及协助转院。首诊科室的会诊资料必须齐全,转诊手续必须完备.参与会议的科室应详细填写会诊意见;73、凡因诊断不明或属临界性疾病(即两个临床科室均可处理者,如:尿路感染、

2、溺水、电击等),原则上由首诊科室收治或观察患者,他科予以协助。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三、首诊医师负责制 1、凡接诊医师应负责实施患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就诊过程中互相推诿病人。2、需请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时,由首诊医师全部负责实施,并认真执行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医师医嘱.3、在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同时,同科医护人员必须突出协作精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诊治。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由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3次。二、对危重病

3、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四、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4、。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科问题.如认为需请外院会诊或转院治疗,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决定再报医务部.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出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五、院领导以及职能科室各科负责

5、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按医院规定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疑难病历讨论制度一、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必须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诊治方案。二、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有关人员参加。三、如病情十分复杂或牵扯其它科室的,由医务部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必要时可请外院会诊。四、每次病例讨论会时,应事先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由经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作发言准备.五、讨论必须认真,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归入病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一、凡病情危重、短期内可能

6、危及生命者均应进行积极抢救。二、在抢救过程中,各级医护人员应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对疑难及诊断不清、治疗效果欠佳的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三、一般性抢救工作由科室主治医师负责组织。主管主治医师不在时,由值班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组织,并立即上报医务科指定专人床旁记录,详细交接班.四、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并及时向医务部汇报,医务部应立即上报给院长组织抢救.五、抢救时间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药品、经过及其它抢救措施),如确属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应随即补充记录,并即时归入病历。六、各辅助科室及其它有关科室

7、应积极配合,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耽误抢救工作。七、各科室的抢救药品及器材应固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外借.每班交接清楚,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工作。八、临床各科室应建立抢救工作台帐,由主管医师填写,扼要记录抢救病人姓名、性别、诊断、抢救经过、抢救结果,以便年终统计。九、所有参与者必须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二、已进行尸解的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两周。三、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并有医务部人员参加.四、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住院医师、护

8、士及相关人员参加。五、讨论必须认真,对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是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六、做好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如实记入病历。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为保证手术人的医疗安全,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医师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不同范围的手术,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手术分类(按手术难易程度、大小、是否曾经手术等情况分)1、一类手术:简单小型手术;2、二类手术:小型手术及简单的中型手术;3、三类手术: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4、四类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及

9、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手术医师分级:低年资住院医师、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副主任医师。2、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首先熟悉一类手术,以后逐步掌握二类手术;(2)高年资住院医师:先担任二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逐步掌握三类手术;(3)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类手术;(4)副主任医师: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三、手术审批权限:指决定对病人的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的人员及具体分工.1、一类手术:主治医师审核(主治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2、二类手术:术前由专业组内讨论后,由科室主任审批。3

10、、三类手术:术前经科内讨论后,由科室主任审批。4、四类手术:致残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手术以及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均应在科内讨论,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或授权医务部主任代审批.术前讨论制度一、凡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新开展手术、致残手术或门诊、住院部医师,麻醉医师对诊治方案有异议的,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二、新开展手术讨论须有医务部人员参加。致残性手术必须报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三、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四、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1、术前诊断;2、手术指征;3、手术方案(

11、手术入路选择)4、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防范措施;5、术前准备情况和术后处理;6、拟向病人和/或家属交代病情的方式、方法及主要内容。五、术前讨论需佐作好记录,并归入病历。但对分歧较大的问题不应记入病历,应记入科室术前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除讨论的内容外,还要记明参加讨论者的姓名、技术职称、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转院制度根据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病人转院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医院各科要加强对病人转院工作的管理,需转院的病人,应报经医院医务部审核,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严禁以转院名义推诿、遗弃病人或为个人谋利.二、转出、转入医院要密切协作.转院前病人所在科

12、室或医务部要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并积极协助转入医院做好诊疗等相关工作.三、转院前应头认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1、加强医患沟通工作,病人转院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经治医师应将转院的必要性,转院途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转往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医患沟通情况要如实记入病历,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2、写好转院病情介绍,包括:转院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摘要、转院理由、转往何医院.3、作好转院途中应急抢救设施与人员配备。四、病人自动转院的,病人或家属应在病历上签字明确,医院应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实记入病历。五、科室建立专门的转院病人记录本备查。医师会诊制度一、凡遇疑难

13、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被邀科室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一般情况会诊时应由经治医师陪同,会诊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转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转入科室检查。 四、急诊会诊:可直接口头通知,应邀医师应随请随到,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五、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部人员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同意并报业务院长或院长批准,再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

14、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请业务院长或院长参加。如需病员去院外会诊,必须携带病历等有关资料,由经治医师陪同前往;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科间、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及主治医师在会诊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并详细介绍病历,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八、我院应邀到院外会诊,人员由医务部指定。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病情有变化的病员、新入院的病员、手术后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交接班记录本应具有连续性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危重病人应进行床旁交班。值班医师对危

15、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二、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接受白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病情有变化的病员、新入院的病人、手术后病员的病情情况,负责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危重病人和特殊病人应做好床前交接.三、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四、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五、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在交班会上报告。处方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我院处方管理制度(试行)。一、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给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二、经注册的执业医师,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医务部审核、业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取得处方权并留签名字样在药剂科备案.试用期(实习)的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后处方才有效。三、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诊疗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合理用药。四、开具、配发麻醉、精神药品,医用毒药,放射性药品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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