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小吃店加盟合同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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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范本之小吃店加盟合同书小吃店加盟合同书【篇一:加盟合同书】 加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黑龙江爵士烤肠,有利于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 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 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 省(市、县) (区、乡或镇) 路开设壹家“黑龙江爵士烤肠”特色小吃系列之 专营店。 二、加盟费3800元一次性付清。 三、甲

2、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授权给乙方。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系统用品、广告布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 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1500米。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黑龙江爵士烤肠”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 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 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

3、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黑龙江爵士烤肠”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17、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开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 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19、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

4、甲方给予发货,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在2个月之内未向甲方进酱料,等于放弃加盟权。甲方有权在该地区重新招加盟商,设立加盟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5、 日期: 日期:【篇二:2015最新小吃加盟合同】 2015小吃加盟合同最新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发展特色小吃,有利于味珍面馆特色饮食文化的推广,运用独特技术配方和工艺,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和媒体宣传,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合作。 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认真考察了解,通过全面论证后,自愿申请加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并授权乙方在_省_(市、县)_(区、乡或镇)_路开设壹家“味珍面馆”特色小吃系列之_专营店。 二、先预付定金3万整,签订合同后付款10万元整,余款2万

6、元整在开张前一个星期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操作技术、管理方式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授权乙方在合 同期内使用,并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1-2名。 2、甲方对乙方进行理论加实践的技术培训模式,学会为止。 3、甲方赠送相关设备、企业形象系统用品、开业用品、灯箱广告等。 4、甲方对乙方所在经营地限额批准加盟店,确保乙方的经营利益。甲方对乙方经营区域保护的距离为省级市最低为2公里,县市级3公里。(注:餐车加盟类无区域保护)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专营店的内外形象、物品、产品包装作统一要求。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损害“味珍”的品牌形象、泄露技术、专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为,做出处理方案。 7、甲方

7、有权利对乙方未经许可跨区域开设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规范操作。警告无效者,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使用带有“珍味面馆”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业形象系统标志产品。 2、乙方享有加盟项目的技术操作、产品配方的权利。 3、乙方拥有免费享受甲方研制开发该项目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权利,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4、乙方享有加盟产品的专有原、辅料采购权,但不可转卖他人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经营管理问题,甲方免费接受咨询并解答。 6、乙方有权要求门店实习,由甲方派技术和管理人员上门指导,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学习和经营期间须

8、严格按照公司培训资料的配比配料 8、乙方在学习期间严格操作、认真实践,虚心接受培训老师的指导,学会为止。 9、乙方在学习时,要节约原材料、不得浪费所用原材料。 10、乙方不得学习非自己加盟醒目内容,或窃取非自己加盟项目的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人任何复制、传播、传授所学知识配方。违背者罚款30000元一次,并取消其加盟资格。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使用任何录音、录像设备。 11、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工作区的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每天学习结束须清洗物品、清理垃圾。 12、乙方在学习期间须保持环境整洁,不吸烟、不乱吐痰,不乱扔垃圾。 13、乙方在学习期间须遵守味珍面馆规章制度。 14、乙方在使用品牌

9、时有义务维护、保护“味珍面馆”品牌形象,如发现有损于品牌店形象的脏、乱、差、技术操作不规范、服装不统一、产品不卫生等行为ie,甲方有权要求其规范经营,情节严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资格。 1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将技术及配方转让给他人。不得跨区或经营,不得和其他加盟店进行恶意竞争。 16、乙方有义务在本区域服从总代理的市场指导、统一配货、规范经营要求。 17、乙方有义务在店面迁到别处前,或更换联系方式时向甲方申请备案。 18、乙方在开设分点时,必须向甲方补办加盟合作合同,同时缴纳相关费用。如未经许可私自开设分店,甲方将视其为侵权行为,按原价1:20赔偿金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9、乙方

10、自本合同签订三日起60天内,向甲方提供开业后门店照片三张,甲方用于存档管理。三个月以内甲方没收到乙方开业照片的,视为乙方放弃加盟权益。甲方有权在该地区再发展其他加盟商。 20、乙方有权对自营店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六、其他事项 1、在乙方未来经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传真或电话接受订货。乙方在订货时,应将合计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给予发贷,每次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来的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所有民事、刑事行为均有乙方自负。 3、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法处理。甲方如有违反,应退还乙方所缴费用;如乙方违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

11、。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修改补充并签字盖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备注: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电话: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日期: 日期:【篇三:薛阿婆加盟协议书】 山西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 甲方:山西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大唐龙庭13号楼1单元8层803室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

12、吃”经过数年的经营和推广已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现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经营“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这一品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在充分阅读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加盟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特许经营权 1.特许经营权的范围 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注册商标及服务标志、相关产品及制作技术、产品包装设计、门店装修风格设计、网络域名、销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及经营模式等。上述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开设加盟店,专门提供“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餐饮服务。甲

13、方向乙方颁发特许加盟证书并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3.乙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二、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确定与支付 (一)加盟费 1.单店加盟。甲方根据乙方门店场地面积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费。 1.1门店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0万元; 1.2门店面积在300平方米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8万元;(最佳店面面积) 1.3门店面积在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35万元; 1.4门店面积在500平方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费用40万元; 1.5门店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

14、的,产品结构要做较大调整,加盟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2.区域代理。“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省级代理费为人民币1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地区(市)级代理费为人民币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 2.1区域代理在当区域店面正常营业1.5年后,经研究调查,在开设分店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店面位置、消费人群流量、经营资金回笼等)须开设分店或加盟店,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当区域的代理权,前期费用不给与退款,特此说明。 (二)保证金 1.单店加盟的保证金依据上述加盟费单店面积依次为人民币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等,不

15、计息。 2.地区代理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省级代理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 (三)管理费 乙方根据单店营业额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1.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免受管理费. 2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下,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1.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3.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70万元(含6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3%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4.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70万元80万元(含7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5.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6%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乙方为区域代理的情形下,仍应按单店营业额为依据,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四)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支付1.方式加盟甲方,乙方门店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将加盟费、保证金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每月账务结算完成后按照营业额及支付比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三、店址的选择和装修工程 1.店址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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