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解读-条据书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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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解读-条据书信负责人: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我们本着“放管结合、方便企业、从严监管”的原则,针对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与食品安全法不相符合、与现有监管体制不相适应的地方作了调整。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四调整”是指:1.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对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予以注明。2.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的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3.调整现场核查内容。获证企业在许可食品类别范围内增加生产新的食品品

2、种明细,不再进行许可现场核查;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在产品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增加新的食品类别,保健食品企业变更原料前处理、提取等受托企业的,许可审批机关仅对其生产工艺、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等进行现场补充核查。4.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四加强”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解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二记者:办法实施后原有的是否还继续执

3、行负责人:办法实施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开展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和证书的发放、变更、延续、补办、注销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全面组织贯彻执行新的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总局正在抓紧制修订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审查通则和细则等许可的技术文件,即将陆续公布,在公布前原有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细则等还继续有效,但是其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办法规定为准。记者:办法实施后,如何按照“一企一证”原则提交许可申请负责人:为了方便企业申请,办法对生产许可作了重大调整,将原有的按食品品种许可,调整为按照企业主体许可,将以前的一个

4、企业多张证书,调整为一个企业一张证书。食品生产者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申请。食品生产者生产多类别食品的,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向省、市或者县级的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并提出申请。记者:办法实施后,监管部门如何按照“一企一证”原则审批发证负责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组织审查、作出决定。食品生产者生产多个类别食品的,应当按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向省、市或者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并提出申请。其

5、中,许可事项非受理部门审批权限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联合审查,按照规定时限作出决定,由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决定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副本中注明许可生产的食品类别。解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三记者:办法实施后,许可还是否要求执行产业政策负责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产业政策。申请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不得办理相关食品生产许可手续。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记者:食品添加剂是否按照办法进行许可负责人:新的食品

6、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鉴于法律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程序和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基本相同,为方便企业申请,办法在制定过程中,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也纳入其中一并执行。因此,企业申请和监管部门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记者:办法实施后,企业原有的许可证书是否继续有效负责人:为了保证许可的平稳过渡,新办法规定,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在新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国家总局在下发的通知中也提出了鼓励持有旧版证书的食品生产者提前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记者:办法实施后,旧版证书如何换发新版证书记者:办法实施后,“QS”标志还是否保留记者:新办法实施后,企业库存的大量包装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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