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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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有限公司文件编号作业指导书文件版本制程检验规范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页码第 1 页 共 6 页1. 目的依据产品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加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都是合格的。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操作的全过程。3. 职责3.1过程检验员负责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3.2统计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并上报。3.3负责车间过程检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存档。4. 流程生产车间采取措施重新调试,制作样品再次送检生产者生产样品,并开具“送检单”送检IPQC首检IPQC对送检样品进行封样,同时在“送检单”上签字确认,并将送检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IPQC在

2、“送检单”上注明不良现象,并将送检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开始量产IPQC巡检 1次/2小时IPQC在“工序流转卡”上签字确认IPQC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并要求马上停机整改IPQC检验5. 控制过程5.1. 产品零件检验5.1.1. 生产车间在进行生产前,必须提请过程检验员(IPQC)进行首件封样,禁止无首件封样生产。5.1.2. 过程检验员(IPQC)根据工序卡片/质量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确认产品型号和生产工艺流程是否正确,同时根据质量控制文件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产品逐项实施检验。5.1.3. 按照产品质量控制相关文件的规定首件样品检验合格,巡检员在送检单和检验合格的首件样品上签字确认,并将送检单和封

3、样件反馈给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将封样的首件样品,悬挂放在生产此产品的机台旁作为生产比对样品。5.1.4. 首件样品检验不合格:A 巡检员在送检单上描述不良现象,并将送检单的生产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根据不良现象进行相应改善。改善后需要重新制作样件送检,送检规定适用4.1.3条款规定。B 对于产品的不良现象不影响产品最终品质,并且生产车间无法改善不良现象的,由生产车间向检验员提出开具不合格评审单申请,车间提请技术部、质管部和生产部对不良现象进行评审;技术部评审不予使用,则由生产车间负责进行相应改善;技术部、质管部评审可以让步接受,则须报总经理批准,过程检验员接到不合格评审单时进行首件封样

4、,生产车间方可进行生产,同时巡检员将信息反馈给入库检验员和出货检验员,放行该批产品。巡检员负责将评审后的不合格评审单进行存档管理。5.1.5. 首件确认之时机为每次开机生产前,修模、调模或换模再次进行生产前,确认人为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1.6. 车间生产时,IPQC按产品工序卡片/质量控制计划对产品进行至少5PCS/小时巡检并2小时/次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对于HOLSET客户的产品生产,过程检验频率为每小时抽检一次并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1.7. 对检验合格工件,在物料向下一道工序流转前必须由巡检员在工序流转卡盖印检验章。5.1.8. IPQC在

5、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时,应立即通知并要求生产车间立即停线整改,必要时检验员可以签发停机令,同时将巡检不合格时段产品隔离并与车间相关人员一起确认工件的品质状况。生产车间改善完成后,必须按首件检验程序重新送检产品,送检规定适用5.1.3和5.1.4条款规定,停机令在重新送检合格后由检验员收回保管,每周报质管部存档。5.1.9. 产品制作结束时,生产车间必须向IPQC提交尾件样品进行尾件品质确认, IPQC在送检单上记录检验结果。对于尾件检验不合格的需要对最后1小时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并确认产品的品质状况,模具按照模具管理制度处理。5.2. 散件装配检验5.2.1.过程检验员IPQC根据“图纸”及

6、控制计划确认产品型号,同时检验产品之性能、尺寸、规格以及装配工艺流程和方法等是否与要求一致。5.2.2.产品装配开始时,必须做首检确认。首件确认之时机为每次开线前,确认人为装配线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2.3. 批量生产时,IPQC按产品“图纸”及控制计划要求对产品进行5PCS/小时巡检,同时每2小时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1次检验结果。5.2.4. 产品制作结束时,必须做尾件确认,确认人为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3其它零件检验5.3.1过程检验员IPQC根据“图纸”及控制计划确认产品型号,同时检验产品之性能、尺寸及规格等是否与要求一致。5.3.2.

7、 产品制作开始时,必须做首件确认。首件确认之时机为每次开机生产前,修模、调模或换模再次进行生产前,确认人为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3.3. 量产时,IPQC按产品“图纸”及控制计划对产品进行5PCS/小时巡检,同时每2小时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1次检验结果。5.3.4. 产品制作结束时,必须做尾件确认,确认人为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5.4.标识5.4.1.对检验合格之半成品,IPQC在工序管制卡及工序流转卡上签字或盖印检验章。5.4.2.检验不合格之半成品分为返工,返修及报废三种现象,并在不合格品标识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并签字或盖印检验章确认。55

8、经过首检合格的产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现场清理,将试模及调机产品交IPQC登记后方可进行生产,生产机台周围不得出现试模及调机产品。5.6.处理5.6.1.制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提报,每小时检验接受水准规定如下:5.6.1.1. 汽车零件1)每工站每小时抽检一次,两小时记录一次,对于HOLSET客户的产品生产,过程检验频率为每小时抽检一次并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 接受水准规定如下: AQL=05.6.1.2. 产品装配1) 每工站外观每两小时抽检一次,样品随机抽取,异常中接受水准规定如下: 重不良:AQL=0.4 轻不良:AQL=1.02) 尺寸异常数量规定如下: AQL=0 5.6.1.3.

9、 散件装配1) 每工站外观每两小时抽检一次,样品随机抽取,异常中接受水准规定如下: 重不良:AQL=0.4 轻不良:AQL=1.02) 尺寸异常数量规定如下: AQL=0 5.6.1.4. 其它零件1) 每工站外观每两小时抽检一次,样品随机抽取,异常中接受水准规定如下: 重不良:AQL=0.4 轻不良:AQL=1.02) 尺寸异常数量规定如下:AQL=05.6.2. 品质异常之规定如上所述,处理按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进行处理。5.7.对于客户有要求的和工艺文件有特殊说明的,必须按要求进行过程能力分析和SPC过程控制,统计文件的电子档由质管部存档管理。5.8.备注样品随机抽取,若有模号标识,则须覆盖每个模号, 但记录中无须标明。6相关文件相关图纸控制计划抽样计划制程异常处理流程7.质量记录巡检记录表产品追踪记录表 送检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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