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及新增法规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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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法网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系列 学法网 与法律人共成长!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及新增法规(word版)拿出手机,打开微信,扫描以上2维码或搜索学法网微信号 xuefa5 关注学法网的官方微信,获取最新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司法考试报名、司法考试资料等最新消息!相关阅读: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专题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二、法理学【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法理学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与教材没有增删考点。三、法制史【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

2、法制史部分以修订完善教材为主,大纲与没有增删考点。四、宪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宪法部分以修订完善教材为主,没有新增考点。五、经济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经济法部分:大纲新增子考点1个:第五章第二节“劳动合同法”中,考点“劳务派遣”下新增子考点“劳务派遣岗位”。新修订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六、国际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国际法部分的大纲以完善原有内容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删除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七、国

3、际私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国际私法部分,大纲以完善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教材根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等法规变化做了全面修订。新增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新修订法律法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版)删除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八、国际经济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国际经济法部分以修订完善为主,大纲没有新增考点,教材部分依据最新法律变化部分

4、做了完善和修订。新修订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九、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大纲作了部分修订完善,第四章第二节“律师”中,新增考点“律师宣誓制度”。新增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2013年)新修订法律法规: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十、刑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刑法部分以完善大纲教材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新增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5、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删除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一、刑事诉讼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刑事诉讼法部分调整较大,主要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修订,大纲和教材重新梳理和撰写。大纲删除考点11个,新增考点12个:1第四章第二节“审判管辖”中,删除考点“审判管辖的分类”。2第六章第二节“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中,考点做了调整

6、,考点“辩护人的权利”下新增“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提出意见权”、“申诉控告权”、“人身保障权”6个子考点。3第七章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基本属性”下,删除考点“刑事证据的意义”。4第八章“强制措施”中:(1)第四节“监视居住”中,新增“住处监视居住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规定”2个考点。(2)第六节“逮捕”中,新增考点“不予逮捕的情形”。5第九章第四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中,删除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6第十章“期间、送达”中,删除考点“期间的概念”和“送达的概念”。7第十二章第五节“补充侦查”中,考点“补充侦查”下新增子

7、考点“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8第十四章第四节“审级制度”中,删除考点“审级制度的概念”。9第十五章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中,删除考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特别规定”,新增考点“拒绝辩护”。10第十六章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中,新增考点“委托宣判”,考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中,删除了考点“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要求”。11第二十章第一节“概述”中,删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12第二十二章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中,考点做了调整。删除考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概念和特点”、“没收违法所得的

8、申请”。新修订法律法规:六机关规定;刑诉解释;高检规则删除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十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以完善大纲教材为主,没有新增考点。新修订

9、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十三、民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民法部分,大纲新增考点4个:大纲第二十章第一节“买卖合同”中,对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这4个考点。新增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修订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十四、商法【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商法部分的修

10、订,大纲和教材修订集中在证券法部分:大纲中,第七章第七节“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中,考点作了调整,新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制”、“基金服务机构”、“基金行业协会”4个考点。新修订法律法规:证券投资基金法十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新增考点22个,删除考点5个:1第二章第一节“基本原则”中,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考点“检察监督原则”下,新增子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2第五章“当事人”:(1)第四节“诉讼代表人”中,新增考点“公益诉讼”。(2)第五节“第三人”中,新增考点“第三人撤销之

11、诉”。3第七章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1)新增考点“电子数据”。(2)考点“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其下新增子考点“专业人士出庭”。4第九章第二节“送达”中,考点“送达方式”下新增子考点“电子送达”。5第十一章“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改为“保全与先予执行”:(1)第一节“财产保全”改为“保全”,其下考点做了相应调整。(2)考点“保全的程序”下,新增子考点“行为保全的程序”。6第十二章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中,考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下新增子考点“恶意诉讼行为”。7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新增考点“先行调解”。考点“审理前的准备”下,新增子考点“整理争议

12、焦点”和“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8第十四章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中,新增考点“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9第十六章“特别程序”中:(1)新增第七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包括“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与受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对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审理与裁定”3个考点。(2)新增第八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理”,包括“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申请”、“对实现担保物权申请的裁定”2个考点。10第十七章“审判监督程序”中:(1)第三节“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中,新增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启动”。(2)第四节“基于诉权的申请再审”中,考点“申请再审的条件”下考点做了调

13、整,并新增子考点“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11第十八章第三节“对支付令的异议”中,考点“异议成立的法律后果”下新增子考点“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12第二十二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1)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管辖”中,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下删除子考点“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2)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与送达”中,删除考点“涉外财产保全”。13第二十三章第一节“仲裁概述”中,删除考点“仲裁的类型”。14第二十四章第二节“仲裁协会”中,删除考点“仲裁协会的设立”。15第二十六章第三节“仲裁中的保全”中,考点做了调整,并新增考点“行为保全”。新增法规:人民调解法新修订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让您不再错过最有价值的司法考试信息,【点击进入邮件订阅】司考最新信息!=热门推荐=1、学法网免费司考模拟考场2013年5月-9月限时测试计划表2、2002年-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免费在线做)1搜索学法网微信号xuefa5 并关注,获取2013年司法考试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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