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林系统六个五年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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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各区(县)农林(林业)局、建邺区农办,委属各处室(局)、事业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0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农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执行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

2、争一创”活动的重要时期,准确把握“三个突出”、“四个坚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确保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南京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具有重要的保障和助推作用,把南京建设成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强市和国家生物农业产业基地。到2015年,初步形成以现代装备为基础、现代科技为支撑、现代经营为特征、现代农民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体系。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苏农法20116号)、省农机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机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农机

3、法201112号)、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苏林策201114号)的精神以及市委杨卫泽书记、刘志伟书记在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全市农林系统实际,制定南京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开展“三争一创”活动为主线、紧紧抓住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新机遇,牢牢把握农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狠抓薄弱环节,统筹协调推进,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南京特色的“农民生活富裕

4、、农业生产先进、农村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林法治实践,为全面建设法治南京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南京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全域统筹、一体发展”的新南京而不懈努力!(二)总体目标。根据我委“十二五”规划和推进依法治农工作需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推动农资市场的整顿和规范,提高人们对农林业资源保护的自觉意识,各级农林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依法行政、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的理念和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全社会提高对农林法治

5、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不断拓展农林普法的辐射面,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切实有效的南京市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体系。(三)工作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和谐南京稳定大局,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2、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紧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围绕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等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

6、需求,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对象的特点,确定目标,提出方法,选择形式,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4、把握规律,开拓创新。用发展的思维把握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用创新的方法研究解决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手段,完善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满活力。二、主要任务适应全市农林中心工作需要和全社会及广大农民对农林法律法规的现实需要,结合农林法治建设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一)围绕树立法制意识开展守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宣传。通过学习宣传,树立宪法至上的权威,提高全系统干部的宪法意识。学习

7、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全系统农林干部和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规范行为。(二)围绕确立依法治农理念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开展以农业法、森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农业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农意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农业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注重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法制宣传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引导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服务,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农资

8、生产经营者依法维权、守法诚信。(三)围绕农业经济转型升级开展法制宣传。以服务加快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宣传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改革发展、强农惠农政策、资源环境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推进科技进步、实施创新驱动、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改革改制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突出宣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以及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突出农村金融管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技(农机)服务市场等为重点的相关法制宣传,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四)围绕保障和改善

9、民生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突出有关农资市场监管、农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有关征地拆迁、土地经营权流转、用工合同、城镇改造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市场突出、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五)围绕推进法治实践和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南京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依法治农,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阳

10、光政务,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六)围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主题活动。1、大力推进农林法制进村、进社区的“双走进”活动,创建农林法制宣传的品牌。农村要以农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为重点,社区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为重点,以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开展案例评析和文艺表演等形式,让农林法制宣传全面覆盖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2、大力推进农林法制进企业活动,促进依法生产和经营。 普及行政许可法,督促企业按许可要求依法生产,提高企业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3、大力推进放心农资

11、下乡进村活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送法律、送科技、送优质农资“三下乡”形式,为广大农户服务。通过建设农资农技“双连锁”供应网络,确保优质农资产品供应,营造全社会共同打击假劣农资的良好氛围。4、做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三、对象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根据农林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突出以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经管人员、农民群众的学法

12、用法为重点对象,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农林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在推动农业经济科学发展、落实依法治农基本方略等方面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职责,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关键。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相关会议会前学法以及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创新办法,优化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坚持和完善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突出抓好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

13、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重在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40学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要把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三)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培训和学习不少于20天,坚持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执法岗位、法制部门拟录用人员应当进行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和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四)深入开展农资生产经营

14、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在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严格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每年轮训1次。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扎实推进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个体、私营及其他企业有关管理人员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五)深入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林部门工作职责,广泛宣传与农村改革和发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在增强其依法表

15、达诉求、依法维权的能力。积极参与“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四、工作步骤与安排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级农林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考核验收阶段:20

16、15年下半年。组织对“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五、方法和措施(一)坚持理念创新。要适应“十二五”期间农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领域产生的深刻变革,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更加重视运用法律的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农林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法制宣传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性认识,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工作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积极探索新途径。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普法教育,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新方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力做好 “18”法制广场,“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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